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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通货膨胀浅析通货膨胀时期金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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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从客观角度分析:金融经济的发展与通货膨胀层面存在着尤为密切的关联,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当下,二者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在当前深度就金融经济范畴通货膨胀的影响性做出研究,并针对性施以相匹配的方法举措,对于中国当代金童经济的健康发展安全发展,存在着重要的现实作用意义。
关键词:通货膨胀 金融经济 关联特性 影响

一、通货膨胀对于金融经济造成的影响

通货膨胀发生的原因是因为货币的供需结构失衡而导致,而金融经济又同货币价值方面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联,货币的购买力度下降必然会为证券、银行与保险等金融业务带来相应的困境,阻滞金融经济的有序发展。从通货膨胀的影响性来看其相对多元化,但是大多是负面影响,诸如社会经济动荡、物价上涨等,其中最为严重的即扰乱市场的正常运营机制,导致资源引导配置出现失误。另外全球化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也必然会波及到中国金融经济。
其中全球化的通货膨胀对于中国金融经济产生的主要影响,首先即是外汇储备出现严重贬值的现实风险,外汇储备是人民辛苦换来,谁也不愿看到资金贬值,所以身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应当极力就外汇储备资金给予维护,促使其进行增值保值。但现实来讲,中国也是作为一个美元外汇储备货币为主的国家,在世界环境下美元的贬值,也势必造成中国储备货币的深层次贬值,这不得不说是对中国金融经济的巨大挑战。
其次通货膨胀对于国内金融经济产生的影响,也深度的体现在了人民币层面,因为影响人民币产生了升值的可能,这种预期扩大极有可能造成大批次热钱涌入,进一步催发非理性的增长,产生经济泡沫。从近两年的金融经济发展来看,人民币意境出现升职的预期效果,且吸引到了大量热钱竞相追捧,这类热钱在流通中会逐步投向社会中人们认为不算太高的产品。例如粮食及房产和大众商品等,等到合适时候在以高价抛出,获取大的利润,这样一来中国市场经济必然遭到大的影响,产生动荡。
再者其还会对中国市场资本产生多元化影响,诸如长期负利率条件下,人们需求与金融产品方面出现矛盾剧化的情况,从而加剧人民币升值压力。但是同时此环境下,国内金融经济也将产生新的调节方式,带来经济繁荣期待。另外通货膨胀大环境下,货币政策必然收紧,从而新融资渠道也会加速开拓,这对于债券市场发展具有一定好处。资本市场将占据更多资金,证券金融行业也会产生新型机遇。由此看来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国内经济影响具有着两面性,既存在消极、也存在着积极因素,只有通过维稳态势寻求转机方才为正确选择。

二、抵制通货膨胀的政策举措分析

(一)进行制度调整,实施金融监管改革

为了深度解决因通货膨胀所带来的经济冲击,金融企业需要着重做好管理制度层面的调整,只有通过管理制度的变革,方能良性适应膨胀阶段各经济业务的有序化发展所需。笔者认为,对于金融行业监管制度及内部监管效率的提升,需要着重自以下层面展开:
1、强化内部管控:对于金融行业强调内部管控构建,能够有效就金融单位运行效率予以提升,就金融经济运营做出多方监督管理。同时也能够有效促进金融单位风险抵制能力,尽快适应通货膨胀阶段的经济格局。
2、信息化网络管理。在进行新制度整改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好金融信息的网络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的管理形式,能够于信息操作层面有效实现对金融信息的监管,促使企业尽快就金融经济层面出现的问题予以发现,处理好膨胀时期的各项经济业务。
3、实施信息全面披露制度:对于信息的全面披露是目前诸多企业所常用的一种监督管理方法举措,作为经济重要行业的金融业更需深度践行信息披露制度,以此保障金融交易区域规范化,通过对金融业务经营与资金收支信息的公开披露,来维持金融发展正常的秩序。源于:党校毕业论文范文www.7ctime.com
4、参与国际化金融合作:因为通货膨胀所产生的金融市场影响多集中于国内区域,对于国际金融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相对很小。所以在面对膨胀时期金融变化时,我国需要积极融入到同国际经济的合作交流中去,进一步汲取国外发达地区抵制资金膨胀发展金融贸易的经验,以此来强化完善我国金融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通过立法,稳定国内经济发展秩序

作为一法制化国家,我国金融经济的建设无法脱离于法律的保护。所以在通货膨胀阶段,国家需要通过法律的调和,进行市场秩序的维稳,以此就金论文导读:
融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条件:
1、明确法律指导:立法机关需要将稳定金融秩序来作为基本的目标,并以此作为指导思想,进行法律政策的调整。在立法中需基于长远发展视野进行金融经济看待,令即使不处于通货膨胀阶段的金融业,仍然能够以健康良好的态势发展。
2、构建业务经营目标。立法机关在执法为民的同时,还应良性引导金融单位进行经营目标的正确树立,于膨胀时期合理安排分业经营至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变,保障金融模式调整的同时,依然可以遵循法律规定的内容予以开展。
3、鼓励金融业务创新。立法机关对待相关经营模式创新的金融单位,应采取鼓励扶持的政策支持,诸如证券公司方面为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证券质押提供,以此来进行自身贷款业务开拓。对此类型经营创新模式,立法机关应自法律层面进行支持认可。
4、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立法机关需要明确就现行法律规章文件做出完善的修改编制:诸如《信托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以及《外资银行法》等,在对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做出全面整合优化后,进一步营造相对良好有序的金融运营环境,促使金融机构单位正确就通货膨胀阶段出现的困难予以消除,促使金融业务向着更深层次发展延伸。
参考文献:
李辉富,周红兵.现代通货膨胀定义:修正抑或替代?--对“通货膨胀是货币现象还是物价现象”的再考察[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9;28
李巍,谭之博.通货膨胀、证券及房地产市场收益——源自中国过度货币供给时期的证据[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1
[3]卓子越,周浩.货币供应量、经涨、汇率与通货膨胀的关系——关于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J].金融经济:下半月,2012,8
[4]龚玲.2008年中国金融经济与世界金融经济的关系展望与分析[J].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