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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质押保单质押贷款风险相关分析结论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642 浏览:71116
论文导读:是保险公司唯一被许可的贷款发放业务,具有较强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较高的收益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主要优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违约风险小。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以保单价值作为抵押,贷款额度不超过保单的价值,故保单贷款的风险几乎可以忽略;(2)收益相对较高。相对于保险公司其他投资,按照目前监管部门规定保单
在各种贷款方式中,质押贷款是最安全的贷款方式,而且它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保单质押贷款,由于涉及商业银行、投保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各自利益,在具体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风险。首先对寿险保单质押贷款做简单介绍;接着对实务中遇到的风险进行了剖析;最后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发生的一系列措施。
质押寿险保单质押贷款价值风险防范

一、研究背景

面对当前金融竞争加剧和金融信息化发展新形势,积极拓宽业务合作领域,以提高国内金融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时应对各种金融挑战,除银行与保险的传统合作项目之外,为了支持居民合理消费,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银行又增添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它是具有较强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较高的收益性,它能够从根本上满足保险单的流动性和变现要求,受到了广大贷款者的欢迎。但保单质押贷款,特别是寿险保单质押贷款,由于涉及商业银行、投保客户和保险公司的各自利益,在具体操作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风险。因此,本文对保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发生的一系列措施。

二、保单质押贷款的优势

(一)保险公司运用保单贷款业务投资渠道优势显著

目前我国现行法规许可的保险资金运用中,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是保险公司唯一被许可的贷款发放业务,具有较强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较高的收益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主要优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约风险小。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以保单价值作为抵押,贷款额度不超过保单的价值,故保单贷款的风险几乎可以忽略;
(2)收益相对较高。相对于保险公司其他投资,按照目前监管部门规定保单贷款业务的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和国债收益率;
(3)流比较稳定。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在期限、数额、还款方式等条款方面有较明确约定,具有较强的可预测性,有利于保险公司安排投资计划和资产负债项目管理。

(二)消费者运用保单质押贷款的优势

对于消费者来说,保单质押贷款同样也具有很多优势,主要表现在:
(1)保单抵押贷款手续简便,放款快速。投保人只需备齐、保单等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即可,贷款额通常3至6个工作日就可到账。
(2)利率比银行低。贷款利率一般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0.5%为上限。
(3)保险功能不影响。遇到短期资金紧缺时,企业主无须退保,只需申请保单质押贷款,而在贷款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仍可申请理赔。

(三)保单质押贷款的潜在风险

虽然保单质押贷款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其潜在的风险仍然不可忽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质押保单有效性问题。申请贷款的质押保单必须真实有效。《保险法》第 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由此可见,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寿险保单是不能作为质押标的的。
(2)质押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借款人变更保单的风险。在保单质押期间,借款人应按保险合同规定继续履行缴纳保险费等义务。借款人不经银行同意自行退保、变更保单与贷款相关的信息,将使保单的价值减少,甚至流失,直接侵蚀和危及银行的贷款权益。
借款人的违约处理。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采取退保方式处置质押保单。
(3)借款合同与保险合同的法律风险。如果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难免出现因过分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借款人或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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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寿险保单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为使保单质押贷款能够得以顺利而规范开展,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资金要求,以及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保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发生的一系列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该业务的风险防范。首先,规范业务操作,核实质押保单的真实性、有效性、价值等。质押标的物即保险单的效力直接关系到贷款能否安全收回。因论文导读:
此,加强对保险单的审核与验证显得异常重要。保险单的价值是质押贷款的基础,决定着可获得贷款的数额。因此,必须对价值进行验证。银行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限制或冻结投保人行使的使保险单价值减少的权利,确保保险单真实有效。
其次,建立有效的制约制度,严格实行审贷分离,积极防范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在保险单质押后,为保护质权人的权利,必须对其予以必要的限制。
最后,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信贷人员的法律素质。银行应对信贷人员进行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质,防止和减少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出现的法律风险。
(2)加强保单质押贷款的确认工作。首先,加强质押保单有效性的确认,作为担保的保单必须是具有价值的保单。其次,加强借款人的确认,借款人必须是该质押保单的投保人。最后,加强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的确认。寿险保单质押贷款的额度不应超过该质押寿险保单价值。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且还清贷款日须在该保单的缴费期内。如保单进入领取期后,保险公司是不退保的。
(3)加强对质押保单的控制。在保单质押期间,借款人应按保险合同规定继续履行缴纳保险费等义务。借款人未经银行同意不得自行退保、变更保单与贷款相关的信息或选择使保单价值减少的有关条款,以保证质押保单的效力。
(4)违约处理。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采取退保方式处置质押保单。
参考文献:
李耀坤.银行开展保单质押贷款的可行性研究[J].金融研究,2001,(1).
冯嘉亮,钱洁.论如何规范寿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J].上海保险.2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