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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生态环境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策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441 浏览:121911
论文导读:
摘要: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促进我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从当前的情况看,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在经济基础、资金融通体系、信用环境、法制环境和体制环境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为了更好地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来促进长株潭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长株潭城市群 金融生态环境 对策
本文受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院级课题“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研究” (Hnhy2012B012)资助
长株潭城市群地处湖南省东北部,由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组成,城市群位于我国京广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和泛珠三角经济区的结合部,区位优势突出,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和科技基础良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分析

(一)经济基础有待加强

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相比,长株潭三市经济总量相对偏小,对周边经济的辐射和拉动能力有限,与东部地区城市群对比差距尤其明显;三市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处于转型阶段,二元结构明显;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三市产业布局上,产业前后关联效应不强,主导产业带动作用不明显;经济外向度不高,城市群的品牌形象还比较单薄。这些问题限制了长株潭经济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物质支撑作用以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资金融通体系不甚健全

一是在资金融通机构体系上,长株潭城市群的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组织结构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二是在资金的投放对象上,表现为金融机构的服务层次性不足,各银行机构经营重点过于向重点项目和大中型企业倾斜,对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银行服务需求支持相对欠缺。三是资本市场功能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区域性的资本市场尚未建立。四是保险业发展有待提高,当前长株潭城市群保险业的总量规模不大,保险覆盖面亟待拓展。

(三)政策体制等软环境建设不足

第一,在信用环境方面,长株潭城市群的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较为欠缺,金融主体法制意识薄弱,失信行为比较普遍,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债权保全任务仍很繁重。第二,在法制环境方面,当前,长株潭城市群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法制环境还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不规范、地方保护主义、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第三,在体制环境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银、政、企三者互信共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二、优化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与建议

(一)规范政府行为

首先,明确政府权利边界。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政府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由市场机制决定金融资源的流向,政府只是充当监督者与调控者的角色而非控制者。其次,建立健全财政金融互动的协调机制。一方面通过财政补贴构建信贷激励和保障机制,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各种财政政策与保护经济发展的措施必须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以降低利率等市场方式间接地保护与扶持各金融主体。最后,构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与考核机制。

(二)夯实经济基础

首先,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三大产业的协调发展,重视金融业的发展,借“两型社会”建设的发展机遇,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新型产业,尽快发展一批优势产业群,充分发挥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其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要充分尊重市场发展规律,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再次,建立高效的研发机制与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给予政策支持,并充分保护与奖励科技创新成果,将各经济主体引导到科技创新的领域中来,解决科技创新的“瓶颈”。最后,强化区域经济协调与加强对外合作。在区域协调方面,通过整合区域资源,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关联度,实融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三)促进金融发展

首先,深化金融机构改革。通过“政府扶持、央行救助、监管到位、行管尽责与自救为主”的原则,排查金融机构的各种风险,设置风险预警线,强化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并通过注入外部资产,改善其财务状况与资本机构,促进其自我发展。其次,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既要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组织等中资银行体系的建设,又要论文导读:上一页12
引进外资隐含、做强区域性法人银行,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水平。最后,加快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的关键在于充分运用各种形式的融资工具,如充分利用“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优惠专项债券等、鼓励并引导条件较好的企业成功上市等。

(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首先,完善与健全法律制度与规范。法制建设尤其要重视破产法、担保法的制定与落实,加强对债权人摘自:本科毕业论文www.7ctime.com
的权益保护。其次,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第三,加强三市执法程序与执法主体的融合与协调,使其执法环境一体化。最后,提高金融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与效率。

(五)优化信用环境

首先,政府应加大诚信教育建设,加大宣传,使“诚实守信”的理念深入人心。其次,制定各种配套的法律法规,将诚信建设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保证信用体系健康运行。再次,建立信用数据库,加大失信惩罚。最后,提高信用的服务能力。要建立规范的进入与退出机制,积极引导信用的发展,并对其服务行为及时跟踪与管理,规范信用的服务行为,提高其服务能力。
三、结束语
总之,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整个长株潭城市群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两型社会”建设顺利推进的大局,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 “两型社会”建设为导向,由各个职能部门长期不懈地相互配合和科学推进。
参考文献:
徐诺金.优化我国金融生态:现状与路径[J].南方金融,2006,32(8):27-30
汤武.探索改善金融生态的新模式[J].中国金融,2008,45(23):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