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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关于检察机关应对网络深思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387 浏览:12876
论文导读:
摘要:网络,是广大网民借助互联网这一新的传媒工具对公权力的掌握着和行使者在行使公权力时进行监督。网络具有生命力强、人多面广、方便快捷、成本风险低等特点,成为检察机关掌握案件线索的有力补充,网络给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网络 腐败官员 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一、网络生命力为何强

(一)大力支持。国家主席提出,要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高度重视工作,有坚强的决心,同时也给广大网民提供了政策支持。 今年4月19日,为进一步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规范网络流程,营造理性、依法的良好氛围,人民网、新华网、新浪、腾讯等国内主要网站,均在首页开设了网络监督专区。国内主要网站开设网络监督专区,实际就是对网络的一种调控,对网络信息传播的环节、质量、流向和导向等给予的监管调节和约束。”

(二)网络初有成效。

2008年网络上出现的“天价烟”、“天价表”被拉下马的周久耕、杨达才,2012年重庆因“艳照视频”雷政富等数位官员落马,“房叔”“房姐”“房祖宗”等一批污吏,在网络和公众的监督下被“秒杀”,彰显出“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决心。网络初见成效令人鼓舞,得到了广大民众的好评,极大的鼓舞了广大民众利用网络平台监督有不正之风的官员的信心。

(三)网络便捷高效

网络,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广大网民足不出户借助互联网可以检举、揭发、辨认、鉴别、鉴定等方式监督问题官员。随着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网民人数急剧增加,网络发挥着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显示出了网络的顽强生命力和对贪污腐败分子强大的威慑力。网络具有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还有素质高、能力强的高尖端人才参与,人数众多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为检察机关在短时间内提供案件线索,为最终惩治腐败官员提供了侦查导向,网络是检察机关案件线索来源的有力补充。

二、民众参与网络为何热情不减

(一)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公平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我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民众追求公正的社会分配机制强力,广大网民通过网络自由、快捷、高效的特点,在国内主要网站上发表言论,提供证据,网络成为众多网民追求公平和正义的平台。
(二)民众追求真正的仕。“学而优则仕”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件好事,优秀的人才能为人民群众服务,提升国家的管理水平,发展社会经济。[3]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是人心所向,但是现在一部分领导干部把“仕”当成了发家致富的工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成了儿戏,一切以自己为本。

三、检察机关如何应对网络

(一)大假设慎求证,提高侦查能力。惩治腐败,预防职务犯罪本事检察机关的本职工作,可是现在网民参与其中,乐此不疲,而且成效显著,挖出了党内违法乱纪的腐败分子,这说明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存在有失误之处,扪心自问,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没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分析力。因此检察机关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时刻注意身边的新闻,更要利用网络,拓展线索的范围,针对有重点怀疑对象,要大胆假设,谨慎求证,立职工作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注意收集本辖区内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有支出必有来源”。我院干警在我县百度吧上发现一条信息,指出青羊镇某村村委主任常某经常在一小区打,而且下码比较大,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私自增加承包费用。我院迅速组织干警,成功侦破常某贪污数万元公款一案。
(二)通过预防宣传,让官有所畏。《刑法》设立的主要目的不是惩治犯罪,而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让公民畏惧“法”。我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深入农村到农户,有效地宣传了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开通微博和群众留言板等方式,惩防并举,预防为主。
(三)利用网络平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各地区都有百度吧,今年国内主要网站均在首页开设了网络监督专区,更进一步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规范网络流程,营造行了氛围。检察机关要利用好这个平台,与以往举论文导读:一个挑战,是一个无声的监督,一旦涉及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必须彻查真相,给者一个回应,更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发展的机遇期,线索真实可靠,针对性强,节省司法资源,检察机关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迎接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四)保护无辜,推进检务公开。针对网络平台上出现问题官员的材料,检察机关应该做到揭真相,同时也要保
报信息四处散落,零零散散相比,这个平台的信息系统、集中、真实,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更加有针对性,对于检察机关是一个挑战,是一个无声的监督,一旦涉及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必须彻查真相,给者一个回应,更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发展的机遇期,线索真实可靠,针对性强,节省司法资源,检察机关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迎接自媒体时代的到来。
(四)保护无辜,推进检务公开。针对网络平台上出现问题官员的材料,检察机关应该做到揭真相,同时也要保护无辜。保障人的人身安全,严格保密网络人的信息,防止人遭到打击报复,保护网民的积极性。接受网络,及时、秘密地彻查,一旦发现网络信息属于诬告、陷害或者源于:免费毕业论文www.7ctime.com
用来煽动社会不良情绪时,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样对网民既是一种法律保护,也是一种法律威慑。针对网络检察机关及时发布信息,依法及时公布事实真相,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主动释疑解惑,利用网络与公众开展“面对面”交流,对检察机关不但是一种监督,更是一种促进,这种正面引导获得了公众认同,既起到解惑释疑的作用,又很好的推进了检务公开,有利于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黄木.《论网络及其发力路径》,经济师,2008(11) 。
毛蔚兰.《论网络舆论监督对建设的双重效应》,领导科学,2010(8)。
[3]姜洪,《隐性福利拷问:公务员为何而“仕”》,检察日报,第4版,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