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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企业融资物流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风险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416 浏览:20217
论文导读:
摘要:物流金融为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出了一个新的解决方案,但通过分析发现,在这新的解决方案后边含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风险,所以为了促进物流金融稳健发展,针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实际运作,提出相应的风险解决方案就显得十分的必要。
关键字:物流金融;风险;解决方案

一、物流金融发展的背景

所谓的物流金融就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开发和运用各种金融产品,合理高效地组织和调节物流领域中的资金活动,这些资金活动包括在物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存贷款、投资、信托、抵押、租赁、保险、贴现、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的各种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也可以理解为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共同参与的“互赢”过程,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强有力的支持社会商品的有效流通和运转,促进了融资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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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我国的小微企业也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会。相对应地,小微企业不但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大部分人口就业的问题,同时在维持社会稳定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小微企业本身存在着资金不足、规模不大、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致使其融资渠道贫乏,给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然而近几年物流金融的出现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出现了新的转机,一时间部分学者开始将目光投向了物流金融,开始专注于物流金融用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行性、物流金融在社会推广的必要性等课题。

二、发展物流金融的意义

首先,物流金融解决了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物流金融服务可将原材料、产成品以及存货等资产转化为质押物,银行在之前是不会接受这类资产作为放贷的质押物,但在物流金融下,这种情况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从而扩大了小微企业可用于抵押的物品。物流金融还可为银行分散部分的信用风险,其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银行有了质押物,即使小微企业最终无法偿贷,银行占有的质押物则也可以降低一部分损失。同时,银行有了物流企业为小微企业的质押物担保,也可以省去对小微企业信用状况、资产规模等信息的调查,降低银行的额外调查成本;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介于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物流企业与小微企业在生意上相互往来,对小微企业经营情况更为了解,可以为优秀的小微企业进行担保,那么物流企业则分担了部分放贷风险,使银行的贷款变得更加安全。
其次,物流金融的推广可以给银行、物流企业、小微企业带来“多赢”的局面。对于银行来讲,可以拓宽客户的范围,扩大信贷规模,这对解决当前我国许多银行存在的一方面因惧怕风险而惜贷,而另一方面银行日益增加的盈余存款之间的矛盾大有帮助。针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服务的展开,不但能给企业带来更多、更稳定的顾客外,还能赚取额外的附加值,比如通过资产评估、质押物审核、质押物拍卖等服务获取收入,丰富物流业服务品种,为物流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强的动力。当然作为重要参与者,小微企业一样收益颇丰,物流金融为小微企业消除了融资的劣势,通过物流企业为质押物的担保提升了信用等级,从而能更好地从银行取得贷款,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最后,从成本支出来看,透过物流金融为小微企业融资并未大幅增加融资成本。因为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仓储运输、质押物保存、资产评估等服务本身就是物流企业的传统服务项目,所以对整个物流金融的发展来讲不会增加太多的额外开支。透过物流金融融资还可以降低信息成本,银行不用花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去调查小微企业的历史和现在的资产状况,他们只在乎小微企业的质押物的价值,所以可以将信息的获取成本降到最低。在物流金融运作下,小微企业能得到大型物流企业专门的、正规化的物流服务,最终也可以降低运输成本,透过物流金融融资甚至还可以降低非正规渠道贷款所支出的关系成本。所以,小微企业借助物流金融融资所支出的成本并不大。

三、物流金融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风险

1.环境风险。环境风险分为经济环境风险和法律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是指物流金融下各参与主体因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而面临的风险,比如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时,整个经济形势变得十分的恶化,其结果导致了大量的小微企业资金紧张,急需大量流动资金支持企业正常运转。但金融危论文导读:
机时期,小微企业的质押物下跌,能从银行贷款的数额变得更少,结果一大批小微企业步入破产倒闭的边缘。而小微企业的破产又反过来再一次加大了银行和物流企业的损失。法律风险指的是由于国家的政策法规或法律的滞后以及不完善使得物流金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给各参与主体带来的损失。比如说,早在2004年就有一些实力雄厚的物流企业与大型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协议,开始运作仓单质押、动产质押等物流金融模式,但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很滞后,没有专门的物流金融法来约束不正当的行为,《合同法》和《担保法》中有关物流金融的条款也不完善,在实际运用当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无法可循的局面,从而给执法部门带来一定的困惑,也让不法之人有漏洞可钻。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小微企业、物流企业以及银行类机构之间都会存在的风险,其主要是由于物流金融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在“权利质押”、“流动货物质押”、“融通仓”等运作模式下,银行和物流企业都各自面临着信用风险。对银行来讲,由于物流企业评估及保管小微企业的质押物,尽管极大地简化了银行的放贷程序和降低了工作成本,但银行却很难完全与物流企业共享小微企业的信息,因而信息不对称比较严重。银行在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时,主要基于物流企业向银行提供的审核资料,而其中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却受到物流企业的影响,那么银行则要承担物流企业弄虚作假的风险,同时也要面临小微企业与物流企业伙同欺诈银行的风险;对于物流企业而言,由于物流企业所面临的是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然而小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情况参差不齐,根据大数定理,当与物流企业合作的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时,则会出现信用低下、恶意违约的小微企业,所以物流企业不仅要防范质押物质量低劣的风险,同时还要面临部分小微企业恶意违约,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风险。学位论文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