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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变化生

最后更新时间:2023-12-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954 浏览:85781
论文导读:用范围的拓展,国际贸易的深入化起到了相当大的影响。随着各国贸易的日趋频繁,贸易领域的不断扩展,国内贸易者与国际交易人员身份的重叠与交错,使得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的区分界线日趋朦胧。若再使贸易术语仅适用于国际贸易显然满足不了现实所需。加之在美国等幅员辽阔的国家,在日常国内交易中便已习惯运用国际贸易术语来进行国
摘要: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多样性变化,以及其在实践中的运输形式的不断创新,使得《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应随之有相应的变化与调整。为此,国际商会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了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现实贸易的需求。本文将对《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区别做简要的分析,并简析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相关改动产生影响的社会因素,进而更好地适应和运用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关键词: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船舷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在现实中的发展与变化,对《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2000至2010的十年时间里,《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为国际贸易的国际惯例,为外贸业务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并且避免了一些误解的产生。而贸易形式的多样,贸易运输的变革等因素都使得《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无法满足于融入电子贸易等现代化的现实贸易的需求。《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此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以及修订,主要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贸易术语由13种减为11种

在《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规定了13种国际贸易术语,分为四组,分别为:E组、F组、C组、D组。而在《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国际贸易术语为11种,分为两类。贸易术语的变化主要是在D组中反映,DAF、DES、DEQ和DDU被DAP和DAT取代。DAP和DAT是“实质货”术语,即卖方需将货物交于买方,才完成风险转移和完成交货。《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交货)、DDU(未完税交货)都不需要卖方进口清关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应的费用,也不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只需要将货物处于让买方可以支配的状态即可。三者所不同的仅是交货地点的不同。而DAP则吸收了摘自:本科毕业论文答辩www.7ctime.com
以上三者的共同之处,避开了异处,未规定交货地点,融会了以上三者。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则和DES(Delivered Ex Quay)近似,只将卖方的交货地点不仅仅局限于制定目的港,而是扩大到指定目的地。
以上的变化,使得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定不再似以前那么繁复。显而易见,《2010国际贸易术语》对于D组的修改是在吸收了2000版的基础上进行的,将2000版的术语进行了归纳总结。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交货)、DDU(未完税交货)中,买方均只需要在目的地准备接货即可,规定多种交货目的地显然没有必要。归纳出一个更具有普遍运用意义的国际贸易术语DAP,这使得外贸从业人员更容易掌握其中的规则,更便于掌握。

二、国际贸易术语由四组划分为两类

在《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所有的国际贸易术语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另一类是仅适用于水运的运输方式。这种划分方式打破了2000版的四组分类,划分更为简洁,而且更容易被人们所理解和运用。以国际贸易术语的运用范围来区别贸易术语,更具有实践意义。除此之外,在《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所有的贸易术语不仅适用于跨国的贸易运输,还适用于各国境内的贸易,直接增大了这一国际惯例的适用范围。
促成《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运用范围的拓展,国际贸易的深入化起到了相当大的影响。随着各国贸易的日趋频繁,贸易领域的不断扩展,国内贸易者与国际交易人员身份的重叠与交错,使得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的区分界线日趋朦胧。若再使贸易术语仅适用于国际贸易显然满足不了现实所需。加之在美国等幅员辽阔的国家,在日常国内交易中便已习惯运用国际贸易术语来进行国内贸易。将国际贸易术语的运用范围扩大到国内是实际贸易对《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提出的要求。

三、取消“船舷”作为风险转移的划分界线

船舷作为水运贸易中“假想的国界”在《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被作为卖方向买方风险转移的分界线。在《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国际商会取消了“船舷”这一概念,修改为货物在买方指定的船舶上时,风险论文导读: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再那么朦胧不清,难以运用。而且将货物置放到船上作为风险划分的依据,可以更加明确在放置货物时的风险承担问题,不再将一个完整的装货行为用人工假想的界限一分为二,更加尊重了客观事实与规律。四、结语总而言之,《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于《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语言更为简洁,精
由卖方转移到了买方。
在过去十年的运用里,虽然外贸从业人员已习惯了“船舷”的存在,并将其作为风险划分的界线,但这条假想的垂直的直线并非清晰。由于“船舷”是假想的,抽象的,人们在实际操作中认定中便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当货物在船舷正中发生了损毁,这是风险是否已经转移?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船舷”不可被具体刻画,使得难以有人可以明确地指出这个界限的具体存在方位,为实践运用带了诸多不便。为此,国际商会在《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删除了“船舷”的存在。这一规定,使得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再那么朦胧不清,难以运用。而且将货物置放到船上作为风险划分的依据,可以更加明确在放置货物时的风险承担问题,不再将一个完整的装货行为用人工假想的界限一分为

二、更加尊重了客观事实与规律。

四、结语
总而言之,《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于《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语言更为简洁,精炼,更尊重了客观贸易实践,并在吸收了2000版的基本惯例的基础上,加入了对电子贸易等现代贸易的规定。深刻的理解与掌握《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明晰其与2000版的区别,将更有利于外贸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便于快捷国际贸易的履行。
参考文献:
国际商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M].中信出版社,2000
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