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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弊端对工程监理工作目前状况弊端及未来进展深思设计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237 浏览:49855
论文导读:
【摘 要】本文结合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实际情况,对目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现状做出分析,同时对未来监理工作的发展提出几点看法。
【关键词】监理工作;弊端;未来发展
1 前言
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从1984年在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建设项目中首次引进建设监理“工程师机构”至今,已将近30年。随着工程监理工作的发展,1992年1月18日建设部令16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发布,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进行了规范;1995年12月15日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印发了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5年12月31日建设部第8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对监理工程师考核注册进行了管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有关工程监理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监理工作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大力发展,工程建设监理在取得进步和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可否认的出现了很多问题,制约着我国监理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本文针对影响当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发展的几点弊端做出分析,同时对未来监理工作的发展提出个人意见,以期对工程建设监理理论和实务研究者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2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弊端分析

2.1 监理取费偏低的情况有所改观但仍存在

在过去的近十年里,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的费率约为0.8%,甚至更低。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对监理取费行为进行规范。相对于过去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过低、极度不合理的状况而言,当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费用已有所提高。工程招标单位也由过去的只看,逐渐转变为同时注重监理单位的资质能力与工程经验,这无疑不是一个较大的进步。但是不得不承认监理费用偏低的现象仍存在,部分公开招标工程在监理单位中标后业主单位变相要求“折扣”以及议标工程中业主单位强制压价的情况时有发生,监理单位为了生存和发展获得中标不得不答应业主单位的要求。
监理费用的偏低使得监理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而减少工程项目中投入的监理人员,降低监理人员的薪酬和缩减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学习费等。监理人员的减少无疑会降低监理质量,降低监理人员的薪酬无疑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缩减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学习费无疑不利于员工的专业知识培养。因此,监理费用的合理化不仅有助于监理单位的自身发展、提高监理企业的管理水平,更有助于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待遇,为企业和国家培养更多的监理人才,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环境。

2.2 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综合水平虽有提高但仍参差不齐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因此监理人员应至少具备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四个方面的专业知识。我国目前的监理行业与会计、保险行业相同,实行行业准入制度,需要通过考试获得“监理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执业。这一规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监理人员的准入门槛,提高了监理人员的总体专业水平和素养,但是并不能完全满足监理行业的现实要求。由于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随着工程项目的数量急剧增多,监理人员出现了很大缺口,因此很多监理从业人员只通过短期的培训便获得了上岗证,由于缺少对监理工作的深入了解,导致实际工作过程中很多监理人员对工程的监理只是简单依据个人历史工作经验,却并没有从如何更好的履行监理职责的角度来做好工作,往往使得监理工作似是而非,同施工单位和业主无法形成良好的默契。
同时,由于监理行业整体薪资水平较低,从业人员跳槽频繁,导致了企业人员流动性过大,甚至会出现一个项目中监理人员频繁更换的现象。直接的后果就是监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企业没有核心人才。这样不仅不利于该项目的建设,更加不利于监理企业的发展。没有核心人才,就没有核心竞争力,企业的发展也难以长久。因此监理企业要加大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约束好从业人员的同时设法留住核心人才。

2.3 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改观但仍不足

随着我国监理市场的发展,业主单位已经基本认识到监理工作对工论文导读:范的起点,只有如此监理企业才能更好发展,监理工作才能更好开展。3.2监理企业完善自身制度,注重企业文化培养目前我国监理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员工与企业仅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监理人员流动性大。此时监理单位应完善自身的制度,包括薪酬激励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与此同时,监理单位应更加注意企业文化培
程项目的重要性,对监理单位的认识已由过去认为是政府强加在自己头上的一个负担,转变为逐渐意识到做好监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都要求实行监理,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要求也逐渐增加,注重起监理单位的资质、实力和经验等其他方面。这些都表明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的悄然变化。
但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或者说监理人员(单位)存在着误解,大致有:1、认为监理人员就是质检员。这是对监理人员的最主要误解。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指对投资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施工招投标阶段、 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涉及进度、 质量、 投资三大目标。对质检员的理解仅仅是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完全曲解了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初衷。2、认为有了监理,工程项目就没有问题。这是对监理工作的一种夸大理解,工程项目的质量不仅包括很多环节和因素,更需要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等多方沟通协调,并不单靠监理单位一方面的努力的就解决的,任何一方与工程项目的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当工程项目质量出现问题时,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但一旦有问题就去找监理单位的做法是有失偏颇的。
3 对未来发展的思考

3.1 政府部门严格执行监理取费,规范监理市场

政府部门应积极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尽快设立最低取费限额标准,严格审查监理合同及其执行情况。建立多种投诉及维权途径,并对有过错的双方严加处罚,尽力维护监理单位的利益。监理取费的规范化是监理市场规范的起点,只有如此监理企业才能更好发展,监理工作才能更好开展。

3.2 监理企业完善自身制度,注重企业文化培养

目前我国监理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员工与企业仅是雇员与雇主的关系,监理人员流动性大。此时监理单位应完善自身的制度,包括薪酬激励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与此同时,监理单位应更加注意企业文化培养,对员工实行人文关爱,增加企业的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3.3 监理人员注重多方面发展,提升个人行业素养

监理的核心意义是对所监理工作的升华和总结,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符合“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可以高屋建瓴有针对性的对监理工作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这就要求未来的监理人员必须积极努力的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仅仅需要在专业技术上领先,还要不断学习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相关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监理企业也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位再培训教育,对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要做到及时普及,使得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提高同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匹配。
参考文献:
崔云龙.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几个突出问题及对策.潍坊学院学报,2007(7源于:论文封面格式www.7ctime.com
).
李厚江.浅析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方法.四川水力发电,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