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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法制教育中职学校学生法制教育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309 浏览:16460
论文导读:教育效果不是十分令人满意。2中职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识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法制教育更应当是围绕学生来展开。就中职学生特点而言,主要表现为年龄较小,自控力和抵御不良风气能力较差,厌学,常以自我为中心,争强好胜,不愿接受规则的约束。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多以死记硬背,应付考试为主。学校在日常法律知识宣传上,主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法律已成为调整诸多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为国家培养合格劳动技能型人才的中职学校,如何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质量的高低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现状、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识以及分析学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关于法制教育工作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 法制教育 问题 建议
1006-5962(2013)02(b)-0020-02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依法治国方针的全面落实,法律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①。作为为国家培养合格劳动技能型人才的中职学校,更应该在培养学生劳动技能的同时,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把学生培养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笔者结合教学工作实践,谈谈对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1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现状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主要采用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来开展法制教育教学工作。课堂教学以传统的讲授式为主,主要对基本概念和理论、部分法律专业术语、常用法律条文进行讲解。课外实践活动主要是通过法制报告会、专家讲座、各种学校宣传媒体、组织参观考察等形式予以开展。在课程设置上,按照教育部2008年12月颁布的《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文件要求,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德育必修课。从指定教材来看,法律部分主要涉及到的实体法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程序法主要是三大诉讼法,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教材基本涵盖了常用的法律。从效果来看,由于目前法制教育手段较为单

一、多以说教为主,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不是十分令人满意。

2 中职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识
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法制教育更应当是围绕学生来展开。就中职学生特点而言,主要表现为年龄较小,自控力和抵御不良风气能力较差,厌学,常以自我为中心,争强好胜,不愿接受规则的约束。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多以死记硬背,应付考试为主。学校在日常法律知识宣传上,主要以报告会、主题班会、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看似形式多样,但常是重形式轻效果,很难在学生中产生良好效果。一些学生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知道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但遇到具体问题时,往往是我行我素,不计法律后果。
3 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自身法律修养较差

目前中职学校从事德育教育的教师多为师范院校政教专业毕业,有些学校因为对德育课没有足够重视,再加上缺少德育教师,常将德育课交由其他专业的教师讲授。这些教师中,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有些知识也是通过备课、查阅资料后现学现卖。至于法律实务,就更无从谈起。很多教师在上课时,多为照本宣科,内容抽象单一、枯燥无味。笔者在听了一些教师的授课后发现,有些教师自己连基本概念都没有理解或者是错误理解,遇到一些略微复杂的案例,甚至连法律关系还没有搞清楚就开始给学生分析案情,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二、源于:论文格式www.7ctime.com

教学方法单

一、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由于中职学校教学资源不尽相同,教学质量也各有差别,但各学校在法制教育上主要还是采取课堂教学为主的模式。如前所述,中职学校德育教师普遍没有经过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实务经验欠缺,授课大多只是讲解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条文,教学方法单一,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上课迟到、睡觉、早退、旷课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学生只是在考试前背背老师划的重点,考试及格便是大功告成。教师在对经常“惹事”的学生进行教育时,多是简单的说教,把法律作为“吓唬”学生的工具,很少从法律层面帮助学生分析错误,培养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厌烦和抵触情绪。

三、学校对法制教育工作不够重视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力度的不断增大,对中职学校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学校为论文导读:
了谋求自身发展,往往在招生、专业课教学和就业率上下足功夫,而对学校发展“无关紧要”的法制教育,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学校对法制教育的根本认识,也只是停留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别出事、别惹事,安安全全从学校毕业。开展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也多为了应付检查和年终考评,形式主义较为严重。

四、学校法制教育相对滞后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现象和不良风气严重困扰着年龄较小、辨别能力较差的中职学生。而作为教师,由于自身法律修养和观念的束缚,面对学生的困惑,有些选择了视而不见或有意避免,有些则以“大道理”敷衍,使得学生没有办法从教师哪里获得满意的答案,进而产生法律“无用论”的观点,从而对法律产生了怀疑,降低了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积极性。
4 对今后法制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要依靠从事法律教学的教师,同时其他专业课教师、班主任、学生管理人员都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从各自所属的不同领域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各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从事法律教学的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师运用法律知识剖析现实社会问题的水平;对其他教师,应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在全校教职工中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劳动者。

二、明确教育目的

开展法制教育,首先要明确教育目的,即我们通过法制教育要达到什么样的结果。笔者认为,对中职学生开展法制教育,重点不在于让学生掌握多少法律专业术语、法学基本理论和概念,而是要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预见能力。通过法制教育,应该在学生内心深处树立法律意识,使学生能自觉地运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自己做出某种行为或做出某种决定前,首先能想到这种行为或决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最终把被动地接受法律规范的约束,变为主动地把法律规范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和习惯。只有这样,才真正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三、丰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课堂教学是目前所有中职学校进行法制教育最为主要的途径,然而实践证明,单纯对法律理论、概念和法律条文进行讲解并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认为,在教学中应坚持以案例为载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鲜活的案例,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而且可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将单调抽象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直观生动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可以使得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具体来讲,在授课过程中除了列举案例这种传统的方式外,还可视教学条件播放影音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展开小组讨论等形式丰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教学效果。

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仅靠学校的课堂教学是不够的,应积极组织学生通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由于工作和所学专业的关系,笔者除完成正常的法律课教学任务外,还经常组织学生参加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笔者每年都邀请当地基层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少管所管教民警、派出所民警、高校法律教师等来学校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会带领学生参观少管所、监狱,并组织学生与年龄相仿的服刑人员进行交流,了解他们违法犯罪的起因和经过,以及他们在监狱里的服刑情况。通过这样的活动,对学生内心深处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和强烈的,一些经常“惹是生非”、“屡教不改”的学生,其变化更为明显。很多老师开玩笑的说:“平时苦口婆心的劝说,不如进去体验一次生活。”故此笔者认为,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成为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予以推广和强化。
综上所述,中职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学校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更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探索和创新,努力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劳动技能型人才。

①许崇德、周叶中,《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人民日报,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