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探讨城市规划关于城市规划管理体制革新学术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111 浏览:22933
论文导读:
摘要: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城市的快速发展,直接暴露了我国现存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存在职能不健全、缺乏协调能力和手段、权威性不强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规划管理;体制研究
Abstract: the change of China's economic system, and the city's rapid development, the direct exposure to our country's existing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system has functions do not perfect, the lack of coordination and means, authority is not strong and so on, this paper through to the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system has some problems,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urban planning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of some suggestion, only supplies the reference.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Planning management; System research
1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与之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管理职能急需迫切的转变,以此来解决职能不健全、缺乏有效协调能力和手段、权威性不强等问题,使规划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城市规划是政府为了合理配置城市资源。给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空间而采取的行动。
2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职能

2.1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和有效的政府离不开的.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就是有效的政府,维护国家的利益,公众的利益是城市规划的核心任务,以此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调动原有的资源。城市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能有效促进城市和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城市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协调有序,更为重要的是能加强建筑实体建设的控制,有效制止违法建设的产生和蔓延的作用。

2.2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职能存在的问题

如今的城市规划已迎来了“第三个春天”。但与此同时也遇到了“规划滞后”的现象,从而需要积极主动的推动城市发展,得到全面有效的发挥。规划管理体制是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时代承继下来的,城市规划管理由于行政区域的分割而各自为政,因而表现出较多的矛盾:
(1)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对违法、违规建筑的查处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机制。越是违法的建筑,越出现机构之间的互相职能不清,互相扯皮,导致规划管理体制不顺,干扰了正常的规划管理体制,使城市建设丧失了原有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2)政府、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有效的决策机制。规划管理部门既是规划的编制、审批单位又是规划的决策、执行机构,导致了规划只是政府与规划专家之间的单向交流,政府缺乏对规划的宣传,群众对规划缺乏了解,缺少了群众对规划的参与和支持。
(3)规划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缺位,规划管理人才严重缺乏,质量不高,规划部门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专业结构单

一、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滞后,难以适应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4)新的《城市规划法》缺乏有力的司法解释,干扰了正常的规划管理。如实际工作中计划部门对新法规中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理解有分歧,造成工作中矛盾突出,破坏了城市规划实施的整体性。
3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转型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要求在保证公平竞争的同时,规划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加强对社会的宏观管理,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充分协调和广大市民的参与。城市规划的综合、规划与协调职能,依靠行政系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利益,是现代政府实现其社会论文导读:受到政府行政框架的约束,同时,由于行政编制太少,表现为城市规划对该级政府负责: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在业务上,又必须接受上级规划部门-建设部的指导。当然。在有法规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无法满足高水平的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成果实施的要求。城市规划与建设部会保持高度的一致,特别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上,由于我国城市
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提高管理的效能不失为一个有效的途径。也是体现政府作为公众利益代表的重要手段,为了实现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因此,为了协调城市的公共发展问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应加强我国城市规划机构的建设,建议参照新加坡的做法,国家设立城市规划的综合协调机构。在省级政府中,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由于管理职能与管理手段的不配套,受到政府行政框架的约束,同时,由于行政编制太少,表现为城市规划对该级政府负责: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在业务上,又必须接受上级规划部门-建设部的指导。当然。在有法规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无法满足高水平的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成果实施的要求。城市规划与建设部会保持高度的一致,特别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上,由于我国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对一些具体工作内容缺乏明确规定,这使省级城市规划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城市规划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
4 现行城市规划管理职能转型的措施研究
城市规划管理职能是规划管理者为了实施对城市资源有效管理所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责,它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动态关联结构,职能的转变涉及业内业外,受众多因素制约,但它却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城市管理要强化以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以法律规范各项城市规划建设活动,对严重违章建设工程要依法严惩。而对其他类型则可以行政的、经济的手段酌情处罚。随着城市规划市场的发展,要以追求空间发展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上的和谐统一。城市规划需要设计,而设计需要收费。正是由于设计市场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政府在市场形成的初期规定收取标准有其合理之处。长期以来,设计费的被确定为一种费用,没有被纳入竞争性的范畴。在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中的作用已是不争的事实,即对于城市空间发展的法定限制量最小化、基础化、留出更大的余地。特别在设计市场上,这一仍然略显稚嫩的市场,为使得设计市场保持活力和新鲜感,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培育出更多设计师品牌和优秀作品,
5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创新趋势
5.1 法制化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之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这是摆在每一位城市规划管理者面前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龙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这一“龙头”作用,把纷繁复杂的各项城市建设活动纳入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轨道,使整个城市的运行机制活而不乱,协调和谐,充满生机?很显然,只能依靠法制。加强法制建设,实行法制管理,既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市规划管理热切呼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可以说,法制建设是搞好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源于:论文格式怎么写www.7ctime.com
生命线”;是实行“依法治市”、“依法治城”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市各项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