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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事实自然事实、客观事实与科学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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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天然事实或日常事实)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客观事物和人的生存性状,即客观事物本身或者人的非本真存在,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存在之物和人们现实生活中的人生万象,它是与客观存在或客观实在属于同一序列的范畴。对于人及其活动而言,自然事实既是先在的又是外在的,是自然而然、自在而在的。当纯然外在的日常情态或者事物
[摘要]自然事实就是客观事物本身,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存在之物,它对于人及其活动而言既是先在的又是外在的,是自然而然、自在而在的。哲学上所说的客观事实是指特定的实践事实、真实的事件,它是指已被正确认识到的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性的总称,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在于忽视了实践因素而对客观事实作了纯自然主义的理解。科学事实是通过观察和实验所获得的经验事实,是经过科学整理和鉴定的确定事件。无论自然事实抑或客观事实,一旦被人类认识并用语言对其描述而做出经验陈述或观察判断,就形成了经验事实。科学事实与客观事实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的可错性,二者统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科学理论、科学真理都是可错的,科学理论不等同于真理,科学事实也不等同于客观事实。从理论上弄清这三种“事实”的联系与区别,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地构建科学理论,反对科学迷信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自然事实;客观事实;科学事实
[]A[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

2.06.003

自然事实是指一般意义上我们所说的客观事物,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是指天然事实,从人与人的关系来说就是指日常事实。哲学上所说的客观事实与自然事实的根本区别只在于它们与实践保持什么样的关系:凡是与实践内在相关并保持敏感性的事实,就构成实践性的客观事实;凡是与实践外在相关、或根本无缘的,就是日常事实或者天然事实。而哲学上所说的客观事实与科学哲学上所说的科学事实也同样是有区别的,它们的重大差别在于:究竟其可靠性是取决于它与描述体系的一致性抑或是与实践的一致性。本文拟从概念解析入手,弄清这些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这对于我们坚持马克思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一切从事实出发,尊重事实、研究事实,进而以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建构科学理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对于我们以事实为基础,与从狭隘经验出发“沾沾自喜于一孔之见”的经验主义和从本本出发在主观观念中虚构事实的主观主义划清界限,提高认识能力、推进科学发展,也极具理论意义。

一、自然事实及其非实践性

自然事实(天然事实或日常事实)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客观事物和人的生存性状,即客观事物本身或者人的非本真存在,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存在之物和人们现实生活中的人生万象,它是与客观存在或客观实在属于同一序列的范畴。对于人及其活动而言,自然事实既是先在的又是外在的,是自然而然、自在而在的。当纯然外在的日常情态或者事物表象尚未进入人们的认识—实践领域时,它还只是自存自在的“源于:论文的格式www.7ctime.com
物自身”,只有当它与主体发生认识—实践之关系,即发生反映与被反映或者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时,日常情态或事实表象这种自在之物才转化为“为我之物”,具有认识对象或者实践客体的意义,才成为我们认识—实践的客观事实。日常情态或者事物表象是偶然的和无限多样的,它具有自主性、自在性、自因性。在人类认识—实践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上,纷然杂陈的日常情态或事实表象只有一部分能够进入人们的认识—实践领域,真正成为人们认识—实践的客体。随着人类认识—实践能力水平的进步和提高,日常情态或事实表象越来越多地向认识客体转化。促使日常情态或事实表象进入人们的认识—实践领域并向认识客体转化的根本力量,是人们客观性的社会实践活动。
日常情态或事实表象无疑是任何一个理论得以确立的经验基础,是判断该理论是否及在何种程度上具有真理性的生活基础。尊重日常情态或事实表象的实在性、真实性、唯一性,是从事一切科学研究的前提和基础;从日常情态或事实表象出发,进而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来认识事物,是保证科学研究顺利进行的客观要求。任何一个不从日常情态或者事实表象出发而从主观愿望出发、不从客观事实本身及其真实的相互关系出发而从想当然出发的研究者,以及以主观臆造的联系替代真实的关系的研究者,都很难在科学上有所收获。事实就是科学家的空气,没有事实,人们永远也腾飞不起来;没有事实,人们的一切“理论”都是在枉费苦心。中国古代人们为了长生而进行的炼丹术和巫术活动,西方历史上进行的视灵者的实验和以太实验等,最终都被证明是荒诞的、背离科学本性的,其关键就在于没有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二、客观论文导读:

事实及其实践性
哲学上的事实是指特定的、真实的事件,它是已被正确认识到的客观事物、事件、现象、关系、性质、本质及其规律性的总称。客观事实就是认识论上所说的客体,但并非指所有客观存在的事物,而只是指可诉诸实践的事物,是一种实践性的事实或者基于实践而确立起来的事实。客观事实的客观实在性是由客观物质世界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本性所决定的。物质性或先在性只是客观事实的自然前提或本体论基础,而非本质性要素和决定性环节,构成其本质内涵与决定环节的只能是社会实践。因为,哲学上所说的客观事实是属于人的事实、打上人活动印记的事实,哲学上所说的自然是第二自然、属人的自然。马克思讲,存在于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日常情态或者事实表象),“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我们总是生活于人化自然中,没有留下人化印记的天然事实或者自在自然已很难寻觅。自然同社会一样,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如同人与人的关系一样,都是在实践中生成的,实践是整个感性世界的物质基础。单纯外在性的自然,对人说来是“无”——它并不是不存在,而是没有意义。换言之,客观事实之所以能成为客体,从根本上说不是取决于它的物质性和先在性,而是取决于它的对象性或指向性,取决于它能否及如何进入人们的实践活动范围并被人们的实践所捕捉而成为人们认识和实践的对象。因此,认识—实践客体的广度和深度,依赖于主体及其能力水平的发展程度和状况,认识—实践客体的界限也取决于主体的探索手段、能力与范围。在此意义上,客体是指在主体之对象性的认识—实践活动中同主体一起构成活动的两极并发生了相互作用之功能关系的外部事物或客观事物,它是主体实践和认识活动实际指向的对象。马克思认为:“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3]质言之,人不可能创造或消灭客观事实,只能在实践基础上予以改造。而那些在实践活动中被改造并打上主体烙印的客观事实,只不过是改变了物质的表现形态而已,其客观性并未因此而消解。客体首先属于客观世界,是的的确确客观存在着的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但并非所有客观世界都是当下意义上的现实客体,只有被主体纳入其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那部分,才能从潜在意义上的客体变成现实意义上的客体,从天然之物变成人化之物。源于:论文致谢怎么写www.7ctim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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