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关于档案法《档案法》“软”与“硬”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290 浏览:20721
论文导读:
自《档案法》颁布实施以来,《档案法》是“软法”之说就不绝于耳,基层档案工作者期盼《档案法》成为“摘自:学年论文格式www.7ctime.com
硬法”的呼声不断。
什么是“硬法”?什么是“软法”?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罗豪才先生指出:“‘硬法’是指那些需要依赖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法律规范,而‘软法’则指那些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
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档案法》是硬法。《档案法》硬就硬在:第一,《档案法》是由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家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第

二、《档案法》设有法律责任一章,对违法行为有明确的罚则。

毋庸置疑,《档案法》是实实在在的硬法,不是软法。
然而,我们又不得不面对《档案法》“软”的现象,究其原因,不是《档案法》“软”,而恰恰主要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人为因素造成的。“软”就软在混淆了刑法与行政法的区别,不了解刑法与行政法各自调整法律关系的不同,刑法与行政法各自法律关系主体间地位的不同;软在“正人未先正己”,不了解《档案法》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权力的约束,没有有意识地遵守,误将约束当法软;软在自身不够硬,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意识弱、执法能力差是无法回避的现实;软在“人云亦云”不深入研究什么是“软法”,使得错误的概念不断得到强化,成了“共识”;软在抱怨多于行动,面对档案行政执法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不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而是抱怨法太软。
要使《档案法》真正硬起来,要使《档案法》不再“软”,提高档案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与执法能力是关键。要深入学习研究《档案法》与行政法,并将《档案法》放到行政法体系中来学习认识。要加强档案执法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并将所学运用到档案执法实践中,在档案执法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再好的法律,如果不理解,不会用,等于没有法律。再硬的法律,如果不遵守,不执行,也是“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