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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探究如何做好法学教育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975 浏览:12042
论文导读:
【摘要】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担负着依法治国与科教兴国的双重使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先导。目前,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我们必须在法学教育中加强素质教育,培养掌握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我国依法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关键词】法学教育 素质教育
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事业就是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而存在和发展的。法学教育担负着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法治建设所需要的法律人才的重任。法律职业教育具有教育和就业的双重功能,既要遵循法学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又要适应法律职业需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更好地面向社会办学。新的形势下,要更加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法律职业价值观教育,加强法学素质教育,加强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着眼于培养政法工作基本技能和岗位能力,把政法工作实务内容的教学训练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法律学教育也和别种教育同样怀抱着三个根本问题。这三个问题是:法律学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应该教些什么东西;最好怎样教。这三个问题,抽象观察是各别独立的;具体看来实在互为因果。若把目的作出发点,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手段的质量和形态,都已被目的规定着。若把课程和教授法作起点,基因具体的课程编制和教法的不同,豫悬的目的也许可无条件实现,也许始终不能超出空想冥想的境界。从教育本身说,目的是绝对的,手段的评价之高低,系于手段自身合目的的成分之多少。

(一)法律学教育目的的界定。

一般研究认为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实务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的综合,通过实务型人才的培养完成执法、司法和守法的法律环节,促进法治社会的建立:通过研究型人才的养成,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扩大法学科学化的程度。不过,所谓“高深学术”、“专门人才”、“专门知识”和“健全品格”,抽象看去,也许行之千百年并不感觉用语本身有毛病,具体的含义和标准,事实上常和商品市场同样悬挂着“目下一言为定,早晚时价不同”的揭示无异。

(二)法学教育应该教授内容的探究。

一般来讲,法学教育应教授的就是法律,如果只是这样,就显得过于狭隘了。学者Abraham Flexner就曾说过:“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机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和幸福向上的生活,那么就必须将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这一表述就说明,作为法官与律师园丁的法学教育者在授业中就不能纯粹地定位于刻板式的审判程序规则与实体法专门规则,相反,他们的目光应投射得更远,应看得更深刻,应在规则教育的同时进行一种打包式的价值教育、素质教育与文化教育。否则,我们所培养出的只能是“机器人式”的教育次品,一类完全被格式化的不人流的法律工作者。

(三)法学教育方式的探究

1.更新法学教育观念。

传统教育不仅教育过程相对单一,而且教育手段也较为单一。传统教育是相对封闭的教育模式,过于依赖经验与传统,相对轻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工作技能的训练,造成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巨大偏差,传统教育重视教育活动的秩序化和规范化,忽视了学生个性的发挥和张扬,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素质教育则是一种开放型的教育模式,注重交叉与兼容,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发展学生的个性特征,使学生的潜力和才能获得最大的开发,以实现学生人格的全面和谐发展。因此,树立科学的素质教育观是实现法学素质教育改革中最关键的问题。

2.革新培养目标,坚持职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相结合的模式。

高等法学教育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通识教育,也不是一种纯粹的职业教育,而是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这二者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带有职业倾向性的素质教育。而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通识教育其含义应更为广泛与开放,法学教育中的通识教育应包括比较广泛的人文、自然科学和工具性课程(外语、计算机等),应涵盖高等学校的主要公共课和法学基础课。从素质教育的角度看,“通识”还应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或者说是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优化课程体系。

正如博登海默所说:“为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公仆,法律工作者就必须首先是一个具有文化修养和广博知识的人。”目前,我国法学论文导读:的时间,减少单纯教师讲授的时间,在教学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自主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大量运用课堂讨论法、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注重法律实践的教学方法。
课程的设置僵化,法学教材汗牛充栋,但实践性不强,教学内容不能反映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全貌和活力。因此,要加快课程设置的改革,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应由下列几个模块所构成:(1)专业平台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程、法学以外的文理渗透的课程:(2)专业核心课程: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所规定的14门课程所组成:(3)专业方向课程:根据法学二级学科设置的若干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来选定,一旦选定,就列为必修课程;(4)选修课程:根据各校的特色和优势和法学人才素质教育要求所开设系列课程,可允许学生任意选修;(5)实践课程:包括法庭旁听、模拟法庭演练、教学实习以及其他法学实践课程。在具体的实践中拓宽平台课程,强化核心课程,凝练方向课程,精设选修课程,重视实践课程,以此来支持高层次法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4.改进课堂教学方法。

促进灌输式的课堂讲授式教学方法向启发式的课堂讨论式教学方法转变。完成这一转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一是在课程的安排上逐步增加课堂讨论的时间,减少单纯教师讲授的时间,在教学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自主学习与社会实践活动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大量运用课堂讨论法、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注重法律实践的教学方法。二是在教师的课堂讲授上应当强调启发性,不应简单地把结论性的知识告诉学生,而应当从具体的案例出发,引导学生自己思考得出结论;三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当为学生提供大量的课外阅读材料,督促学生完成阅读,以使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启而有发,通过对个案的讨论而有系统地把握理论知识。
结语
总而言之,中国法学教育中,我们务实地需要规则式的分析与传导,但更需要法治精神的播散与生根式的价值教育:中国的法学教育不止是一种就法论法的教育,而更应是一种掺杂了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及学等知识的综合教育;中国的法学教育不应只是一种西方文化、传统与理念的知识倾销式的填鸭,而更应是一种实事求是的”不忘本”的中西贯通式的教育,而这就是我摘自:毕业论文格式要求www.7ctime.com
们每个法律教育工作者的”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伟大事业。
参考文献
完善法学教育.(美)罗伊·斯塔基.许身健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法学教育模式改革与方法创新.汤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美)博登海默.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