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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侵权移动电子商务中隐私侵权理由若干法律深思普通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623 浏览:86815
论文导读:
摘要:目前,手机网络已由2.5G向3G迈进,中国移动已准备推出4G网络制式,移动数据传输速度的提高和移动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得移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和法律问题逐渐显现,还有一些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一些业务和技术问题也影响着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 隐私权 电子商务隐私截止2012年6月底,目前我国手机用户已突破10亿,智能手机用户2.52亿。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用户达3.88亿,首次超越PC机的3.80亿,成为我国网民的第一大上网终端。随着移动通讯技术的日益发展,手机的功能已经不仅限于通话和短信功能,以搭配图片、声音的彩信和电子邮件得以广泛应用,满足了及时、高效和传真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令人堪忧的隐私问题。

一、移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定与私人信息依法收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随着隐私权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保护内容也不断丰富。王利明教授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①
移动电子商务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移动电子商务中的体现,是随着移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新问题。移动电子商务隐私权扩大了隐私权的客体范围,而且其包含的经济利益使得移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侵权问题源于:论文范文格式www.7ctime.com
比传统的隐私侵权问题更为严重,网络上已经出现了买卖进行获利的商业组织,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大量的,然后进行分类整理和加工,公开明码标记出售,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移动电子商务中隐私侵权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移动电子商务中隐私侵权的现状

1.移动电子商务隐私侵权表现形式的多样化

移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因与网络相融而其侵权方式表现出与传统侵权方式不同的特点,形式、手段的多样化,使得其更加难以防止和控制。移动电子商务隐私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通过移动终端利用移动互联网侵入个人计算机系统,非法搜集和利用个人隐私和非法散步个人隐私;
(2)未经许可截取、浏览、持有、篡改他人的短信、电子邮件;
(3)非法使用他人移动终端设备利用其,窃取财物或进行欺诈等侵权行为;
(4)通过垃圾短信的形式,发布等虚假信息,非法获取个人隐私信息;

2.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隐私侵权威胁

除了移动电子商务隐私侵权形式的多样化,我们还面临着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隐私侵权威胁,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定位应用的隐私威胁,利用GPS定位技术或者基站定位技术对手机进行定位。若被犯罪分子利用,通过通信得以跟踪用户的位置对其实施抢劫或者绑架等犯罪活动。
(2)搜索应用的隐私威胁,通过百度或者谷歌,可以获得一个人在网上注册的信息和基本资料。还有人肉搜索,可能导致歪曲事实真相和侵害被搜索对象的个人隐私。
(3)短信应用的隐私威胁,被垃圾短信骚扰的手机用户不胜其数,包含商业广告、信息、诈骗信息等诸多欺诈内容。侵害了用户的隐私权及其生活安宁权。
(4)手机博客和微博应用的隐私威胁。以匿名的方式,发布言论揭露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等。

(二)移动电子商务隐私侵权的原因分析

1.商业利益的驱使。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得个人资料有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商业组织通过泄露和滥用个人隐私获取巨额利润。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者往往对公民的个人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应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中,侵犯了消费者对于其个人隐私所享有的隐瞒、支配、维护以及利用权。
2.移动终端设备的体积小,重量轻,方便携带的特点使得其容易丢失和被窃。他人可能会看到手机内的通讯录、短信、电子邮件等重要的信息。
3.无线通信网络的不稳定性。利用技术攻击移动电子商务用户,窃取隐私信息或利用无线接受装置,拦截和无线信道,实施无线监听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4.法律的缺陷。移动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到来,相关法律在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缺失使得隐私权的保护面临着巨大的威胁,我国目前关于隐私权的内容主要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未将其列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在法律上予以规定。

三、移动电子商务隐私权保护的对策

(一)移动终端的设备改良和技术的保护。

在移动终端设备中嵌入身份识别的模块,在用户存储数据和使用数据时输入身份认证信息。在软件应用层面提供相关协议和安全功能,确保移动电子商务用户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从技术上通过提高无线网络安全来保护移动电子用户的个人隐私,通过制定不同的无线网络安全标准和协议。还要求无线网络的运营商为用户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切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加强企业的自律意识和政府的监管

一方面鼓励商业组织的自律,建立隐私权保护组织;另一方面对于违反商业规定的商家,通过罚款、限制或者暂停对网络的使用,对于无限网络运营商实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查管理,遏制垃圾短信的传播。

(三)法律的保障。

加快关于移动电子商务领域的隐私权立法,对于隐私权进行专门的立法来保护以应对高速发展的移动电子商务对个人隐私权提出的挑战。可以借鉴欧美等网络和电子商务较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例如美国1986《电子通信隐私法案》、德国制定的《电信服务资料保护法》、欧盟1995年通过的《欧盟个人资料保护指令》(EU 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
四、总结
移动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在隐私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在日趋突显。这就我们要求确立和完善移动电子商务的立法和法律环境,加强行政监管和树立企业自律的意识,保护移动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确保移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王利明.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
杨立新.关于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的几个问题.人民检察,2000(01).
[3]刁塑.新兴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关注与采纳行为研究.北京邮电大学, 2010.
[4]韩振华.论信息时代的隐私权保护.吉林财经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