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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日本以《古事记》神话看日本民族“耻意识”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969 浏览:36011
论文导读:不同,体现了日本在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女性地位的变化。日本的原始社会是以母子关系为中心的母系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极高。后来,随着男性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母系社会开始逐渐向父系社会过渡。《古事记》上卷反映的是公元前660年以前的日本社会状态,这时的日本正处在母系为主体的,或母系向父系社会过渡的阶段。
摘 要:日本人是一个知耻、重耻,对耻极度敏感的民族。作为日本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耻意识”在日本现存最古老的记载文学《古事记》中已有所体现。本文将以《古事记》上卷的源于:论文范文网www.7ctime.com
神话为研究对象,对其中体现的日本人的“耻意识”进行论述。
关键词:《古事记》 神话 日本民族 “耻意识”
引 言
本尼迪克特在其著作《菊与刀》中指出日本民族具有重耻的性格特征,并将日本文化定义为“耻感文化”。她在书中写道:“与其说他们(日本人)重视罪,毋宁说他们更重视耻”。“耻感在日本中的权威地位与西方中的‘纯洁良心’,‘笃信上帝’,‘回避罪恶’的地位相等”。“耻感在日本人生活中的重要性,恰如一切看重耻辱的部落式民族一样,其意义在于,任何人都十分注意社会对自己行动的评价。”①
这些观点恰如其分地指出了“耻意识”在日本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意义。事实上,日本民族确实是一个知耻、重耻的民族。可以说,“耻意识”是基于日本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历史传承形成的,虽并非日本人独有,却在日本文化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体现。日本人对耻极度敏感,他们在被外界冒犯或自己犯下过失后最先感到的是耻辱,随后就会想方设法消除耻感,有时甚至不惜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这种“耻意识”在《古事记》中已有所体现。本文将对《古事记》上卷神话中体现的日本民族的“耻意识”进行考察。

一、《古事记》神话中的“受耻事件”

在《古事记》上卷中,有六则神话能够体现日本民族的“耻意识”。本文为方便论述,对它们进行概括和整理,并称其为“受耻事件”(简称“事件”)。六个事件如下所示:
事件一:伊邪那美受耻追夫君
伊邪那岐去黄泉国寻找亡妻伊邪那美,伊邪那美表示在回去之前要与黄泉的神商量,并要求他在此期间不能偷看。伊邪那岐等待不得去殿里偷看。只见女神满身蛆虫蠕动,气结喉塞,正生产出八雷神。伊邪那岐感到害怕,往回逃跑。伊邪那美感到受了羞辱,一直追杀他至比良坡。最终,夫妻俩隔着千引石发出绝决的誓言。
事件二:伊邪那岐受耻逐贵子
伊邪那岐派速须佐之命男治理海原,速须佐之男命不肯受命,坚持要去亡母所在的根之坚国并大声痛哭。伊邪那岐勃然大怒,将速须佐之男命赶出国土。
事件三:速须佐之男命受耻杀恩人
速须佐之男命向大气津比卖神乞求食物。大气津比卖神从鼻孔、嘴和肛门中取出种种美味,做出各种食物送给他。速须佐之男命看到这种情景,认为是有意拿脏东西给自己吃,便杀死了大气津比卖神。
事件四:阿迟志贵高日子根神受耻闹灵堂
阿迟志贵高日子根神去吊唁好友天若日子,却被其父亲和妻子错当成天若日子。阿迟志贵高日子根神勃然大怒,认为他们故意将自己和污秽的死人相比,于是拔剑砍倒灵堂并用脚踢开。
事件五:大山津见神受耻传誓言
天孙迩迩艺命对木花之佐久夜毗卖一见钟情,就派人去向其父大山津见神求婚。大山津见神便以毗卖的姐姐石长比卖为副,前去奉献。迩迩艺命因嫌石长比卖相貌丑陋将她退了回去,大山津见神感到奇耻大辱,传话给迩迩艺命,告诉他自己在将两个女儿一起奉献之前发下的誓言。
事件六:丰玉毗卖受耻归海原
丰玉毗卖在即将分娩之际叮嘱火远理命不要看她生育时的样子。火远理命觉得奇怪,就偷偷去看。只见她化成八寻鳄鱼,弯弯曲曲地匍匐着。他大吃一惊,吓得逃开了。丰玉毗卖感到受了莫大的羞辱,于是扔下儿子,回到海里,并堵塞了海路,令两人永远不能相见。
“事件一、五、六”中明确出现了“受了羞辱”,“感到奇耻大辱”,“感到受了莫大的羞辱”等描述人物耻感的语句;“事件二、五”中虽未出现类似的语句,却有“勃然大怒”这样的词语出现。这种愤怒在某种程度上亦可理解为耻感的产物;“事件三”中虽未出现描述人物感情的语句,但通过速须佐之男命的想法和行为也不难看出其心中是暗藏耻感的。因此,六个事件均可理解为某人在受到他者的侵犯后产生耻感,并随即采用某种方式消除耻辱的“受耻事件”。在对这些事件进行分析之前,先要规定组成每个事件的五要素,即:

1.受耻者:受到冒犯并产生耻感者;

2.施耻者:令受耻者产生耻感者;

3.两者关系:受耻者和施耻者之间的关系;

4.感耻原因:受耻者产生耻感的具体原因;

5.雪耻方式:受耻者为消除耻感而采取的行动。

按照“两者关系”这一因素,可将六个事件分成三组,分别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内外关系。提取每个事件中的五要素,并将六个事件按组别排列,可整理出下面一张表格:

二、对“受耻事件”的分析

前面已将《古事记》上卷中的“受耻事件”进行了整理归纳,按照受耻者和施耻者之间的关系将其分成三组并制成表格。本章将参照上表,结合日本文化的特质和日本人的心理对六个事件进行简单分析。

1. 夫妻关系

本组包括“事件一”和“事件六”,受耻者和施耻者均为夫妻关系。由表1可见,两事件存在多个共同点,如:受耻者都是妻子,施耻者都是丈夫;感耻原因均为丈夫违反妻子提出的禁忌,偷看妻子生育;最终结果都是夫妻俩相隔异地,永无相见之日。然而,两者间亦存在一个最大的不同点,就是两位妻子的雪耻方式大不相同。伊邪那美采取较为激烈的雪耻方式,先派黄泉丑女,后派八雷神和一千五百黄泉兵追赶丈夫,最后甚至亲自出马,大有不捉到伊邪那岐不罢休之势。丰玉毗卖则采取较为“平静”的方式,选择主动离开,她回到海中并堵塞海路,使得丈夫永远不能见到自己。
这种雪耻方式的不同,体现了日本在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女性地位的变化。日本的原始社会是以母子关系为中心的母系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极高。后来,随着男性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母系社会开始逐渐向父系社会过渡。《古事记》上卷反映的是公元前660年以前的日本社会状态,这时的日本正处在母系为主体的,或母系向父系社会过渡的阶段。事件中的两位女性分别处在这一阶段的不同时期:伊邪那美处于过渡阶段的前期,这时的女性仍处于较高地位,在受到男性的羞辱后可选择激烈的手段进行雪耻;丰玉毗卖处于过渡阶段的后期,这时女性的地位已远不如前了,于是她只能选择相对平静的方式进行雪耻。

2. 亲子关系

本组论文导读:
包括“事件二”和“事件五”,受耻者和施耻者均为亲子关系。“事件二”中伊邪那岐和速须佐之男命是有血缘关系的父子。而“事件五”中迩迩艺命和大山津见神在是翁婿关系的同时,亦体现了日本“家”制度中无血缘关系的“亲分—子分”关系。
与中国“家”的概念不同,日本的“家”不是根据出身形成的血缘团体,而是人为构成的模拟血缘关系,即一种特定场合下的社会组合。某个机构、组织、集团都可以视为“家”。在“家”中,“亲分”相当于父辈,包括领主、上司等;“子分”则相当于子嗣,包括家臣、下属等。“亲分”领导、照顾“子分”,“子分”有服从、效忠“亲分”的义务。在“事件五”中,苇原中国可视为模拟的“家”。天孙迩迩艺命从高天原下到苇原中国,成为那里的最高统治者,相当于“家”中的“亲分”;大山津见神是苇原中国的地方神,相当于“家”中的“子分”。因此,迩迩艺命和大山津见神之间正是日本“家”制度中“亲分—子分”的关系。
于是,本组的两个事件就变成了发生在“家”内部的亲子之间的“受耻事件”,但受耻者和施耻者在“家”中的地位却是截然相反的。“事件二”中,儿子速须佐之男命公然违抗父亲伊邪那岐的命令的理由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恋母情结”或对母权制的留恋,在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阶段,速须佐之男命的行为无疑是向父权制发起的挑战。亲生儿子竟公然挑战父亲,伊邪那岐自然会产生被羞辱的感觉,进而勃然大怒。“事件五”中,作为“亲分”的迩迩艺命将作为“子分”的大山津见神的大女儿退回的行为令大山津见神丢了面子,因此他感到“奇耻大辱”。然而,两者在受耻后采用了不同的雪耻方式,这正是由于他们二者在“家”中的地位完全不同造成的。

3.内外关系

日本人在进行人际交往时往往严格划分出“内”与“外”。这里的“内”可理解为圈里人或自家人,即与自己处于同一集团的人;“外”指圈外人或别家人,即与自己处于不同集团的人。日本人对待“内”与“外”的态度完全不同,他们对 “内”注重协调和团结,力求保持集团的一致性;对“外”则可“毫无顾忌地采取不礼貌的行为”,“表现出一种冷漠、疏远的态度,甚至抱有一种类似于敌意的冷淡”。②这在本组的事件中有着很好的体现。速须佐之男命已被从高天原上放逐,他只身漂泊,可以说不属于任何一个集团;阿迟志贵高日子根神虽是天若日子的好友,但与其父亲和妻子素未谋面,他们必然处在不同的集团中。也就是说,两个事件中的受耻者和施耻者之间均为内外关系。
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本组事件的施耻者并未故意作出冒犯受耻者的行动,而是受耻者自认为对方的某个行动是有意所为,进而觉得受到冒犯并感到羞耻的,这点与前四个事件不同。然而,受耻者采取的雪耻方式却比前面的更加荒暴。此前的夫妻和亲子都可理解为“内”的关系,因此雪耻的方式相对温和;本组的受辱者之所以会采取杀死对方,砍倒灵堂的荒暴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与施耻者为“外”的关系。

三、《古事记》神话中体现的“耻意识”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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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已对《古事记》神话中的六个“受耻事件”进行了简单分析,本章将对事件进行更深层的挖掘,并结合日本文化的其他侧面,归纳出《古事记》神话中体现的“耻意识”的三个特点,并逐条进行讨论。

1. 以污秽、不洁为耻;以丧失名誉为耻

在上述事件中,有四个事件均出现了与污秽和不洁相关的描述。如:“事件一”中伊邪那岐看到伊邪那美“满身蛆虫蠕动,气结喉塞”;“事件六”中火远理命看到丰玉毗卖“化成八寻鳄鱼,弯弯曲曲地匍匐着”;“事件三”中速须佐之男命认为大气津比卖神“有意拿脏东西给自己吃”;“事件四”中阿迟志贵高日子根神认为天若日子的父亲和妻子“故意将自己和污染的死人相比”。伊邪那美和天若日子已经死亡,而原始社会的日本人认为死人是污秽的;大气津比卖神从鼻孔、嘴和肛门中取出的美味可以视为不洁之物;伊邪那美和丰玉毗卖是因为自己生育时那污秽、不洁的样子被丈夫看到,而产生了耻感;速须佐之男命和阿迟志贵高日子根神则是因为施辱者的某些行为给他们带来不洁的感觉,进而产生耻感。这种厌恶污秽和不洁并引以为耻的观念与日本古代朴素的神道教义紧密相连。原始神道认为:“诸恶都是污秽,诸善都是清明”③,忌讳不洁与污秽,提倡身心的清明无垢。神道的重要仪式祓禊正是这一思想的体现。处在此信仰支配下的日本人会以污秽和不洁为耻也就不足为奇了。
此外,“名誉的丧失”也是受耻者产生耻感的重要原因。无论是“事件二”中速须佐之男命对其父伊邪那岐命令的违抗,还是“事件五”中迩迩艺命将石长比卖退回,都可理解为施耻者令受耻者丢了面子,即丧失了名誉。而“事件一”和“事件六”中伊邪那美和丰玉毗卖产生耻感的原因,亦可理解为她们的夫君不顾其提出的禁忌悄悄偷看的行为令她们丧失了名誉。同理,“事件三”和“事件四”的两位受耻者均认为施耻者无意的行为是一种故意冒犯,令他们的名誉受损,才采取了激烈的雪耻方式。总的来说,“污秽、不洁之物”和“名誉的丧失”是诱发耻感的两大主要原因,且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共同发生作用。

2. 重视耻感,且不加掩饰

日本人对耻极其重视,这在《古事记》神话中亦有很好的体现。在事件中,受耻者将耻放置在高于其他感情的位置。“事件一”中伊邪那美为了洗刷耻辱,不顾夫妻之间的爱情,用尽手段追赶伊邪那岐,以致两人最终相隔异地;“事件二”中伊邪那岐将儿子速须佐之男命逐出国土,可以说比起父子之间的亲情,他更看重自己受到的耻辱;事件六中丰玉毗卖扔下丈夫和刚出生的孩子,毅然回到海中并堵塞海路,她为了洗雪羞耻放弃了爱情和亲情;“事件四”中阿迟志贵高日子根神因受耻而大怒时竟砍倒好友天若日子的灵堂并一脚踢开,这种对死去好友的不敬体现了他对友情的否定;“事件三”中速须佐之男命不顾有恩与他的大气津比卖神,残忍地将其杀害,这是他比起人与人之间的恩情更重视耻的结果。
此外,事件中的受耻者在感到羞耻时都不加掩饰,并立刻采取行动洗刷耻辱。这在“事件一、二、三、四、六”均有体现。“事件五”的大山津见神在受耻后虽未采取激烈的雪耻行动,却也对耻不加掩饰,通过论文导读:范文www.7ctime.com上一页123
传话的方式告知迩迩艺命自己受到的羞辱。这是因为这一时期的日本尚未受到大陆传来的佛、儒、道三教的影响,人们的感情较少受到规章、理法的制约,耻就显得更加纯粹。在上述事件中,受耻者都将雪耻对象直接指向外部,并令施耻者付出了不同程度的代价,他们的耻显得更加真实、直率,带有一种纯粹性。摘自:毕业论文格式范文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