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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936 浏览:80787
论文导读:
【摘要】施工安全是施工企业保证工程建设顺利竣工的一项重要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能否保证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在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良好的施工安全环境,可以给企业带来良好的信誉,使国家集体财产得到安全保障,更重要的是使施工人员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得到保障。本文从影响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因素入手进行分析探讨。通过提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希望对进一步改善我国施工环境,加强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在施工工地上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安全为天”这句标题。可见施工安全对于工程建设是多么的重要。但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和一般的建设项目相比又有着自己的特点。这是因为市政工程所建设的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等项目。这也决定了市政工程施工的地点只能在市区进行。而且相联系的施工多,露天作业多,交通环境特殊等都使得市政工程的施工有别于一般的建设项目,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影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以期更安全的施工环境。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影响因素
安全施工知识匮乏。
安全施工知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熟知的关于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应急措施等一系列知识体系。市政工程的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的不良影响比较大,因此,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识是非常必要的。而当前,我国施工队伍中,大多数是文化程度很低的农民工,他们缺乏市政施工的经验,对于安全施工知识非常陌生,遇到施工过程的的不良行为往往束手无策。而其雇主施工企业为了节省资金,往往不会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这也就为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招标市场不够完善。
一些招标的建设企业利用招标制度的不完善,随意的设定工程造价,不安规矩出牌,为自己的熟人或亲人朋友达成中标的目的。有的招标单位更是恶意的压低,这样使得投标的施工企业即使达到了中标的目的。但是为了在工程竣工后能够盈利,不得不做出违反合约规定的事情,比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总之,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这样做最后收到侵害的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安监人员素质欠缺。
对于本来素质不是很完善的我国安全监督人员,又面临着我国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技术革新的不断加快。致使我国安全监督人员更加跟不上发展的需要。他们对于不断增加的安全问题的监督任务已经变得吃力。另外,我国的地区性安监部门有许多存在经费不足,人员短缺的问题,这也使得安监队伍变的充满不稳定因素。
施工环境恶劣。
在施工现场经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情景,施工现场开放,安全隔离网破缺,外来人员为了走近路穿越隔离网,场地内设施工具放置杂乱无章,脏乱差现象严重。更甚者是工程施工中的污水任意排放,石灰土石随意放置,以经风吹经常造成尘土飞扬,严重的影响工地的视线和周围市民的日常生活。这也是市政施工经常遭受周围居民和市民的投诉的主要原因。同时,施工人员住宿条件较差,几个破旧简陋的工棚简简单单的就打发了施工人员的住宿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施工人员的休息和生活质量。进而造成他们身心和精神健康的受损,不利于集中精力于安全的施工上去。施工企业在出了问题只会一顾的推卸责任,只知道追求利润少花钱,造成管理水平低下,员工向心力低。
法律监管不完善。
我国对于市政建设安全施工的监督法律法规的建设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没有真正的实现强化现场与监管的紧密合作。致使监管力度不足,法律仅仅能起到事后惩处的作用,对于事中的监督没有做到位,而且,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也与法律要义的要求存在很到的差距。

二、市政施工中改善安全施工的措施

对于如何做到安全施工,确保安全施工,以及对施工安全监管的改善,落实法律法规的效力。对建设企业和建设行政部门来说仍然是以个不小的挑战。做到改善市政工程的安全施工不仅应当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施工规范,做好安全措施,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认知,提高法律的落实力度。更应当与时俱进,根据市政施工的具体特点,与实际相结合,下大力气找到施工管理过程中摘自:毕业论文免费下载www.7ctime.com
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妥当的措施,确保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建设。
(1)分解工程项目,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建设企业应当对建设项目的每一个环节和小项目的安全给予足够的重视。鉴于,以往的设置单个总负责人的做法存在着精力有限监管不力的现象。企业可以采取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建设结构的构成项目为单位分解为多个责任单元。为每个责任单元指定安全责任人。以此解决有限的精力无限的安全隐患的问题。每个责任单元的安全责任人都是这个分项目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建立一个统一的安全施工机构,用来管理这些责任人,把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引入到绩效考评中去。切实的把安全施工落到实处。
(2)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上法规的高度。
对于施工企业不愿意把资在农民工的安全施工知识的心理。行政机构应当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约束。把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知识进行培训提上行政法规的高度,一方面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心理因素,另一方面也是国家重视施工人员操作技能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表现,有利于维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权益。行政法规应该对培训事宜作出明确规定,未经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岗位。对于不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私招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进入工作岗位的企业,行政部门要进行严格的处罚。
(3)强化建设企业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程序
主管建设的行政机构应当对建设企业进行安全施工资质进行规定和分级,对不同的建设项目提出不同等级的安全施工资质要求。并于建设企业接受建设项目时进行审查,对于不合格的应当不予批准,并责令其整改。在这项资质审查中应该把建设现场环境,员工住宿条件,安全设施及防护,以及施工人员的培训列入考核指标。
(4)加大安全施工法的监督和落实力度
有了法律和法规,我们就应当把其引以为依据,并付诸实践。不然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对安全施工法实施的监管要从招标开始,一直到项目的竣工。要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遇到或发现安全隐患的施工企业,应首论文导读:管理【J】,管理科学,2012.张成林,建筑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2000。上一页12
先勒令整改,对于不听勒令的企业要坚决依据法律的出发条例给予应有的出发。严肃的处理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总结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认识和见解。在施工企业,施工的管理人员应当把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企业信誉和经济利润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统筹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质量,安全与利润的关系,保证市政工程建设安全顺利竣工。
参考文献:
高荣贤,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与控制的措施【J】,经营管理,2011-01。
刘志强,浅析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J】,管理科学,2012.
[3]张成林,建筑教育改革理论与实践【M】,武汉;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