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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其对科技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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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 在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其对科技的需求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展目前状况及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调整和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和服务模式的倡议,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科技的需求特点、服务载体和服务方式进行了初步讨论。
关键词 农村;经营主体;农业科技;需求;社会化服务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08-02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and Its Demand for Science-Technology
ZHANG Yang ZHENG Shu-feng ZHU Jia-bao
(Cotton Institute,Anhu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Hefei Anhui 230031)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and feature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suggestions of the readjustment and improvement of innovation and service mode of agricultural science-technology were proposed.The requirement characteristics,service carrier and service mod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ubject for science-technology were discussed.
Key words rural area;business entities;agricultural science-technology;demand;socialized service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深化改革进行了新的部署,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要求,以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由此将催生新型农民、工商资本大举进入农业。因此,在新的农业发展形势下,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必将对科技提出新的需求。
1 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过程
我国农村经营方式在经过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大呼隆”体制下的艰难摸索之后,终于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建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这使得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更加紧密,劳动与收益的关系更加直接,将广大农户投资投劳、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和效益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同时,可以防止困难农户因出卖土地而丧失衣食之源。实践证明,这种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不仅解决了农民自身的温饱理由,也大大缓解了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供应压力,有力地支援了城市化和工业化。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劳动力开始大量地向城市转移,加之农村集体经济存在严重的“空壳化”和“服务缺位”理由,使得单一家庭承包经营的局限性逐步显现出来,暴露出以下4个方面的矛盾:一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模式与国内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二是土地种植面积狭小与农业规模效益之间的矛盾;三是农业科技利用能力较低与现代农业发展对科技要求较高的矛盾;四是低水平投入与可持续持发展之间的矛盾[1]。这种发展中的内在矛盾在城市化、工业化和社会化大潮的推力下,使得我国农业经营者出现了新的分化。除了有些农户举家迁入城市而成为非农户以外,主要有4种类型,即传统承包经营户、专业化种养户、经营与服务性农户、半工半农型农户等。这种非农化农户的增长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加速了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的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的形成。到2011年全国土地流转面积达1 520万hm2,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7.8%,其中江苏等发达地区土地流转面积甚至超过了30%,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营性种植耕地面积超过3.33 hm2的种养大户有276万户。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速较快,农机的总动力达到了10亿kW,耕、种、收整体的机械化水平达到了57%,其中对小麦、水稻等大宗粮食作物进行机械化耕、种、收的整体水平已经达到90%以上[2]。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和机械化趋势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多种形式经济合作的发展,从而实现在农业生产的多个环节上进行专业合作或全方位的综合性合作。这就使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形式进一步完善,提高了经营的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竞争发展力。据2011年统计,经过登记的合作社数量达到60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达到11万家,与此相关的职业经纪人数量也超过了600万人。综上所述,一个由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构成的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形成,并沿着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健康发展[3]。
2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特点及其对科技的需求
虽然农业经营主体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但其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特点却愈来愈明晰,只有通过规模化经营才可以解决城市化及土地流转过程中涌现出的农业隐性失业、农民整体收入较低、产业升级困难等一系列理由。规模化既是指生产经营的规模,同时也反映资金技术的规模;既要求劳动的密集,又要求资金的密集和技术的密集。
没有技术的密集,规模化的水平难以提高,产品的档次难以提升,经营效益也难以保证。规模化不仅对技术水平有更高的要求,对技术的载体和服务方式也有相应的要求,而且要求技术的配套与集成、技术的标准化建构和技术服务的社会化普及[4]。
专业化不仅指专业化生产和销售,还包括专业化的管理和经营,是实现经营上水平、产品上档次、管理上层次的必由之路。专业化对科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求更为迫切,对科技的精细化和标准化要求更为能动。论文导读:、更有效地服务于农业经济。4参考文献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农业经济理由,2012(11):4-6.沈玉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理由及策略.现代农业科技,2013(23):324,326.黄祖辉,陈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政策研究.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26.赵浛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金融
只有通过专业化才能大幅度提高科学化、标准化的种养水平和精深加工水平,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5]。社会化具有2个层面的含义:第1种含义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化,指的是生产过程中把某些个人的行动变为社会行动,主要体现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广泛参与方面;第2种含义是农产品的社会化,指的是农户种养的农产品通过交换来供应社会,而不仅是自给自足。农户通过社会化服务来克服小规模经营和生产的缺陷,从而获得更加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化就是解决“能力不及”情况下“专业化帮助”的理由。通过社会化服务,可以使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建立在更加稳定可靠的基础上,从而加速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6]。而服务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农村自发形成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以及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这种服务往往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和广泛性。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村入户只有通过社会化服务这个载体,才能做到经常化、专业化。只有通过在开放体系下的社会化服务,才能不断改善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3 结语
目前我国农村的科技服务,仍以基层农技推广系统的公益性服务和专业服务组织的社会化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其对科技的需求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主,科研教学等社会组织也在试验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贡献。但总体看来,现行的农技服务不能很好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技术的强烈渴望和巨大需求,需要根据不同的经营主体对科技需求的个性特点和具体要求,完善和调整科技创新模式和科技服务模式[7]。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来满足现代农业对科技的巨大需求;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社会化服务、科技特派员制度等多种服务新模式,使科学技术更便利、更迅捷、更有效地服务于农业经济。
4 参考文献
[1] 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经营体制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理由,2012(11):4-6.
[2] 沈玉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理由及策略[J].现代农业科技,2013(23):324,326.
[3] 黄祖辉,陈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政策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26.
[4] 赵浛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N].农村金融时报,2013-08-12(3).
[5] 陈彬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的重要载体[J].农村经营管理,2007(9):119-121.
[6] 岳顺岭.农业产业化经营面对的理由及策略[J].科技创新导报,2010(7):116.
[7] 黄祖辉,俞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状况、约束和发展思路——以浙江省为例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10):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