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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妇产科如何规避医疗纠纷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843 浏览:69809
论文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群众对健康水平要求的提高,在就医过程中对医疗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由此衍生出各种医疗矛盾和纠纷。而妇产科的医疗纠纷在医院的各种纠纷中,一直位列前矛,妇产科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纠纷的复杂性和繁琐性。下面就妇产科如何规避医疗纠纷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关键词】妇产科 规避 医疗纠纷
2095-6851(2014)2-0428-01

一、医疗纠纷的释义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妇产科尤其是产科工作相当的复杂极其繁琐,因孕妇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都是通过相关的医疗器械和医务人员的检查来完成,而由于胎儿是在母体内,无法在直观情况下,看到胎儿的生长情况,只能凭相关的检查以及经验来进行一个综合的评判,是一个大致的情况,而不是绝对的准确,在处理中难免出现偏差或者错误,而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的转归出现异常时往往不能接受,从而诱发纠纷。

二、妇产科医疗纠纷产生的理由

(一)社会因素:由于近年来,处理医疗纠纷中往往过分保护患方利益,加上媒体为了吸引群众的眼球,对医疗纠纷进行过度的渲染,造成了只要肯闹事就有赔偿,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不闹不赔,这样一个恶性循环。随着医疗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造成患者有没有事都找医院闹,反正又不要自己举证,相反只要医院拿不出相关的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二)医源性因素:产科工作可变因素多,孕产妇合并症复杂处理难度高,如:妊高症、产时、产后大出血、子宫穿孔、羊水栓塞、新生儿窒息等等,一系列的理由如果处理不及时,或者及时处理,仍出现了不可预知的后果,患方往往不能理解,认为只要我到你医院,你就必须保证我的安全,否则就得赔偿。而忽视医学是一门生命科学,也存在着一定不可预知的意外。
医院的各种辅助检查仪器是死的,而同一个疾病不同的人由于仪器操作的熟练程度,执行标准的不同,出来的检查报告却有天壤之别,处理也就跟着出现差别。患者出现疑问,如果处理不好,解释不到位,也是纠纷产生的根源。
(三)个人因素:医疗纠纷产生大半是由于医务人员不当医疗行为、不良的语言造成的,在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的责任心、诊疗水平、语言沟通能力的不同,对患者的影响也不同,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一个方面;妇产科有些工作往往涉及患者的个人隐私,如果处置不当侵犯了患者的隐私,很容易诱发纠纷;对于癌症患者,各种辅助检查决定手术的方式及范围,其中一个环节出现理由,对患者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现在,由于医疗卫生的市场化,个别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过度的检查与治疗;在医疗器械及药品中吃回扣,加大了患者的医疗负担,随着患者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就会向医生提出疑虑,如果解释工作不到位,往往会诱发纠纷。

三、防范措施

(一)医务人员要尽到应尽的注作用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做到最佳的注作用务,应包括:①对患者疾病的诊断;②对疾病进程和预后的评估;③适合患者的诊断策略,既要考虑到患者的身体情况,还要考虑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④适合患者的治疗策略,同样要考虑到患者的身体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⑤即将用到患者身上的诊断和治疗策略对患者而言存在什么风险。⑴医务人员的注作用务主要是通过详细询问病史、查体、借助一些辅助检查设备等对该疾病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了,再进行一系列的治疗、护理以及康复手段,必要的时候还通过会诊来对疾病进行处置,也就要求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做好详细的记录,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要到位,沟通要有文字记录和签名,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来免除责任。
(二)医务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告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我们的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除了要做好诊疗工作外,还一定要做好告知义务,这是减少医疗纠纷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告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①患者的病情;②目前采用的医疗措施;③存在的医疗风险;④其他医疗替代方案,包括有无可替代医疗方案。只有让病人及家属充分了解病情后,对疾病的转归有一个了解,在出现意外时才能接受,减少医疗纠纷。
(三)、医务人员要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医务人员为了适应激烈竞争医疗环境,要不断提高业务知识能力。除了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外,还要多出去进修学习、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要提高疑难病例讨论的质量,医师查房制度要认真的贯彻实施,术前进行详细讨论并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有一个详细的应对措施。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一个好的医生除了会治疗疾病外,还要是一个好的心理咨询师。只有让患者对自己的病情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且做好解释工作及心理建设,才会减少医疗纠纷。
(四)医务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医学是一门综合的学科,我们在提高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使自己在处理有关的纠纷中,能够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帮助病人。各相关的科室,要保存好各种原始资料,要有证据意识,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很好的保护自己。
妇产科是一个高风险的科室,但也没必要谈虎色变,只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按照相关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执行,同时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病历资料详实无差错,就能够减少医疗纠纷,从而创建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刘鑫、张宝珠、陈特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条文深度解读与案例剖析人民军医出版:2010,50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zxskjxlw/lw23506.html上一论文:简析理工科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与能力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