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学价值理由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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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⑦
摘要:科学的价值理由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科学的内部价值理由,二是科学的外部价值理由。本文先从科学的内部价值进行分析阐明科学的价值负载,再从科学的外部价值进行阐述,最后表面有关主体对科学及其应用应持有的态度,从而为科学更好的为人类造福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科学;内部价值;外部价值;反思
近代自然科学主张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并力图摆脱宗教的束缚,摆脱宗教的束缚就是摆脱价值的影响,主张事实与价值没有交点,事实属于客体,价值属于主体,事实与价值二分,科学的价值中立观就是建立在这种科学观念基础上的,科学研究是纯客观不依赖于人的一切因素。休谟把“是”与“应该”严格区分开来,前者是事实部分,后者是价值部分,两者不可逾越。科学价值中立观后经康德、笛卡尔以及逻辑实证主义者发展和完善逐步壮大起来,爱因斯坦也认为:“一切科学陈述和科学定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是‘真的或者假的’,粗略地说,我们对它的反应是‘是’或者‘否’。科学的思维方式还有另一个特征,它为建立它的贯彻一致的体系所用到的概念是不表达什么感情的。对于科学家,只有‘存在’而没有什么愿望,没有什么价值,没有善,没有恶,也没有什么目标。”③科学价值中立观在一定程度上为科学事业创造了防止主观性因素任意入侵的良好环境,它认识到主体间的差异会对科学的客观性、真理性造成影响,这些都有助于科学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然而,系统论、信息论、非线性科学、量子力学等都证明了科学活动的进行不可能离开人的主导,人的因素必定会融入到科学活动中去,科学观察、科学原理及定律的形成都不可避开的要涉入主体性因素。科学作为知识体系、社会活动、社会建制的统一,科学的各个环节都受到人的情感、价值取向、背景知识的影响,科学研究的动机与目的、科学事实的选择、科学理论的评价、科学策略的认定、科学成果的确认等等都具有价值负载,韦伯也不得不承认“科学家本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必定会根据他的价值观设定对科学作用的承诺——这必须是他的天职。”④研究者在选题和收集材料和做出科学结论上都有价值取向。这些选题以及研究对象正是在研究者价值观的支配下进行才有科学作用。“它们总是为了阐释的目的而被选择、分析和组织的”。⑤“科学致力于获得有价值的结果.,也就是具有科学作用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更进一步说,论题的选择本身已经包含了‘评价’。”⑥马克思指出:“如果没有商业和工业,自然科学会成为什么样子呢?甚至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材料的。”可见,科学一开始就是从人自身的需求和利益出发而不可能与价值无涉。
摘要:科学的价值理由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科学的内部价值理由,二是科学的外部价值理由。本文先从科学的内部价值进行分析阐明科学的价值负载,再从科学的外部价值进行阐述,最后表面有关主体对科学及其应用应持有的态度,从而为科学更好的为人类造福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科学;内部价值;外部价值;反思
一、科学、价值及科学的价值释义
科学往往被界定为对人类知识的系统整理和深思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知识体系,或是人类探求客观世界本质的认识活动及其活动成果的统一。①随着科学社会化进程不断深入,科学对社会的作用以及社会对科学的影响日益明显,一种新视角下的科学内涵在科学与社会日益紧密的互动关系中产生了,即科学不仅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体系,它还是一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建制,科学就是三者的统一。价值是一个哲学范畴,它在不同的语境中有着不同的用法和作用,马克思认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②价值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存在着,判断是否存在价值通常以一物能否满足人们某方面的需要,如果能满足则具有价值,但价值也因具有社会性历史性而非一尘不变的。在明确了普遍作用上的价值内涵后,那什么是科学的价值呢?本文把科学的价值分为内部价值和外部价值。前者是科学系统内部自身蕴含的价值,价值是存在于主客体关系范畴内的概念,科学的内部价值也蕴含着这两种关系,即存在于科学活动的主体及科学活动指向的客体中,详言之,是指人类在建立科学知识体系、进行科学活动中参与的主观价值及科学主体共同约定的价值规范对科学活动的影响。科学的外部价值是通过科学活动能满足人们需要的一种性质,它是科学在推动人及人类社会发展产生的巨大作用,也称科学的社会价值,包括各种具体的社会价值,如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工具价值、生态价值等。二、科学的内部价值负载
科学与价值的理由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存在,古希腊时期,以柏拉图为代表的自然哲学家就认为真、善、美的是相统一的,一事物是真的,那就是善的,必定也是美的。在希腊人眼中,人类行为的规范与自然界的客观事物的运转法则是一致的。亚里士多德“四因说”当中的目的因解释事物为什么要运动?因为各事物都有其本身的目的,即自然界所有事物都有自己的目的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价值是关乎意向性和目的性之实现的一种关系,凡是具有意向性和目的性者都可以成为价值主体。因此,古希腊哲学中,科学与价值是统一的。近代自然科学主张事实与价值的二分,并力图摆脱宗教的束缚,摆脱宗教的束缚就是摆脱价值的影响,主张事实与价值没有交点,事实属于客体,价值属于主体,事实与价值二分,科学的价值中立观就是建立在这种科学观念基础上的,科学研究是纯客观不依赖于人的一切因素。休谟把“是”与“应该”严格区分开来,前者是事实部分,后者是价值部分,两者不可逾越。科学价值中立观后经康德、笛卡尔以及逻辑实证主义者发展和完善逐步壮大起来,爱因斯坦也认为:“一切科学陈述和科学定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是‘真的或者假的’,粗略地说,我们对它的反应是‘是’或者‘否’。科学的思维方式还有另一个特征,它为建立它的贯彻一致的体系所用到的概念是不表达什么感情的。对于科学家,只有‘存在’而没有什么愿望,没有什么价值,没有善,没有恶,也没有什么目标。”③科学价值中立观在一定程度上为科学事业创造了防止主观性因素任意入侵的良好环境,它认识到主体间的差异会对科学的客观性、真理性造成影响,这些都有助于科学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然而,系统论、信息论、非线性科学、量子力学等都证明了科学活动的进行不可能离开人的主导,人的因素必定会融入到科学活动中去,科学观察、科学原理及定律的形成都不可避开的要涉入主体性因素。科学作为知识体系、社会活动、社会建制的统一,科学的各个环节都受到人的情感、价值取向、背景知识的影响,科学研究的动机与目的、科学事实的选择、科学理论的评价、科学策略的认定、科学成果的确认等等都具有价值负载,韦伯也不得不承认“科学家本人,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必定会根据他的价值观设定对科学作用的承诺——这必须是他的天职。”④研究者在选题和收集材料和做出科学结论上都有价值取向。这些选题以及研究对象正是在研究者价值观的支配下进行才有科学作用。“它们总是为了阐释的目的而被选择、分析和组织的”。⑤“科学致力于获得有价值的结果.,也就是具有科学作用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更进一步说,论题的选择本身已经包含了‘评价’。”⑥马克思指出:“如果没有商业和工业,自然科学会成为什么样子呢?甚至这个‘纯粹的’自然科学也只是由于商业和工业,由于人们的感性活动才达到自己的目的和获得材料的。”可见,科学一开始就是从人自身的需求和利益出发而不可能与价值无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