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金融经济逻辑与演进安排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0
作者:用户投稿本站原创
点赞:6347
浏览:21544
论文导读:过程;反之,余额宝内资金可以随时赎回到支付宝,用于购买支付。余额宝同步实现支付结算、流通、余额增值等多项功能。(三)网络融资渠道众多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旺盛与闲散民间资金投资渠道匮乏并存,为网络融资提供了广阔的蓝海市场。目前,网络融资渠道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内在机理;经济逻辑;演进安排
1674-2265(2014)11-0037-07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悄然而迅速转变着寡头金融竞争版图。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度提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基层推动的金融创新,需要未雨绸缪、趋利避害,做出前瞻性、富有逻辑性的演进安排。
1. P2P网贷(peer to peer lending)模式。借贷双方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布筛选融资信息、识别评估资信状况,竞拍自动形成彼此接受利率,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运营模式有两类:(1)提供担保交易模式。网贷平台仅仅作为金融信息,不从事吸储、放贷行为,参与合作的担保机构、小贷公司提供双重偿还担保,一笔借款需求可对接多个贷款人,即“一对多”交易模式,其中以“人人贷”为典型代表。(2)直接债权转让模式。国内普遍采用的模式,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由第三方(专业放贷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然后将债权按照金额、期限拆分并转售投资者,即“多对多”模式,其中以“宜信”为典型代表。国外成熟P2P模式有Zopa、Prosper、Lending Club等。据iResearch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月,国内活跃的P2P网贷平台超过350家,交易规模约1000亿元。
2. 电商金融模式。凭借电商平台拥有用户交易行为数据天然优势,通过数据挖掘、云计算分析等信息技术支撑的小额贷款信用评级系统进行评价,通过标准批量筛选,实现动态风险定价,形成自动贷款机制。运营模式有两类:(1)平台自营模式。依托电商平台积累的交易信息、第三方支付形成的行为记录等外部数据,审核评估电商用户信用状况,据此发放小额“订单贷款”或“信用贷款”,运用大数定律制约贷款违约风险。其中以阿里小贷为典型代表。(2)供应链金融模式。凭借电商核心企业在物流、支付等供应链环节的数据凭证,化解上下游小额融资信用凭证缺失难题。其中,以京东、苏宁为典型代表。
3. 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模式。初创小型企业借助众筹平台面向公众发布融资项目创意或计划,众筹平台提供项目推荐、撮合交易的信息功能,构建“多数人资助少数人”融资模式,具有“大量、小额”募集特点,拓展低门槛融资渠道。众筹融资投资回报一般分为股权、债权、奖励和捐赠等类型。2012年4月美国通过《JOBS法案》,建立众筹融资小额豁免制度,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募集股权资本,目前Kickstarter是全球最大的众筹融资平台。目前国内尚未提供众筹融资的法律保障,但众筹模式雏形已经出现,例如2011年上线的点名时间、追梦网等是国内最早的众筹平台,仅仅为一些创意小店、小发明等提供项目融资。
1.P2P网贷(peertopeerlending)模式。借贷双
摘 要: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抑制宏观背景下的创新演绎,有着内在的形成机理和经济逻辑。互联网金融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金融服务门槛,拓展了金融交易可能性边界,从而增加了普惠金融供给。但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隐含着潜在风险,如缺乏法律依据、技术存在缺陷、期限结构错配、干扰货币政策调控效果等等,需要做出理性而适度的演进安排。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内在机理;经济逻辑;演进安排
1674-2265(2014)11-0037-07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悄然而迅速转变着寡头金融竞争版图。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度提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基层推动的金融创新,需要未雨绸缪、趋利避害,做出前瞻性、富有逻辑性的演进安排。
一、互联网金融概念及基本模式
众所周知,互联网金融(Internet of Finance,简称IOF)实质是搜索引擎、大数据、移动支付、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渗透应用。近年来,层出不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刷新公众视野,不同模式之间没有清晰界限、呈现动态融合的特点。(一)支付清算渠道
第三方支付是指采用与商业银行签约、在商户和消费者之间设立过渡账户,充当结算资金托管、解决电子商务梗阻的支付结算方案。具体运营模式分为2类:一是依托自营 C2C、B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资金托管、支付结算、信用担保等多项功能,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代表。二是独立电子商务网站仅提供支付产品或支付解决方案,其中以易宝支付、汇付天下等为代表。央行2010年6月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第三方支付纳入牌照管理。目前,获得央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共有250家,其中直接从事支付企业97家、预付卡公司150多家,业务量约占传统支付体系的2%。(二)理财产品渠道
表现为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实现互联网络销售,其中以阿里巴巴的余额宝为代表。2013年6月17日正式上线的余额宝,将天弘基金直销系统创造性内嵌到淘宝网支付宝,首期发行增利宝货币基金。众多淘宝用户将由于购买时间差而沉淀在支付宝账户的余额转移到余额宝,一站式、零费用完成开户、购买货币基金过程;反之,余额宝内资金可以随时赎回到支付宝,用于购买支付。余额宝同步实现支付结算、流通、余额增值等多项功能。(三)网络融资渠道
众多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旺盛与闲散民间资金投资渠道匮乏并存,为网络融资提供了广阔的蓝海市场。目前,网络融资渠道主要分为三种模式:1. P2P网贷(peer to peer lending)模式。借贷双方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布筛选融资信息、识别评估资信状况,竞拍自动形成彼此接受利率,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运营模式有两类:(1)提供担保交易模式。网贷平台仅仅作为金融信息,不从事吸储、放贷行为,参与合作的担保机构、小贷公司提供双重偿还担保,一笔借款需求可对接多个贷款人,即“一对多”交易模式,其中以“人人贷”为典型代表。(2)直接债权转让模式。国内普遍采用的模式,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由第三方(专业放贷人)先行放款给资金需求者,然后将债权按照金额、期限拆分并转售投资者,即“多对多”模式,其中以“宜信”为典型代表。国外成熟P2P模式有Zopa、Prosper、Lending Club等。据iResearch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月,国内活跃的P2P网贷平台超过350家,交易规模约1000亿元。
2. 电商金融模式。凭借电商平台拥有用户交易行为数据天然优势,通过数据挖掘、云计算分析等信息技术支撑的小额贷款信用评级系统进行评价,通过标准批量筛选,实现动态风险定价,形成自动贷款机制。运营模式有两类:(1)平台自营模式。依托电商平台积累的交易信息、第三方支付形成的行为记录等外部数据,审核评估电商用户信用状况,据此发放小额“订单贷款”或“信用贷款”,运用大数定律制约贷款违约风险。其中以阿里小贷为典型代表。(2)供应链金融模式。凭借电商核心企业在物流、支付等供应链环节的数据凭证,化解上下游小额融资信用凭证缺失难题。其中,以京东、苏宁为典型代表。
3. 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模式。初创小型企业借助众筹平台面向公众发布融资项目创意或计划,众筹平台提供项目推荐、撮合交易的信息功能,构建“多数人资助少数人”融资模式,具有“大量、小额”募集特点,拓展低门槛融资渠道。众筹融资投资回报一般分为股权、债权、奖励和捐赠等类型。2012年4月美国通过《JOBS法案》,建立众筹融资小额豁免制度,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募集股权资本,目前Kickstarter是全球最大的众筹融资平台。目前国内尚未提供众筹融资的法律保障,但众筹模式雏形已经出现,例如2011年上线的点名时间、追梦网等是国内最早的众筹平台,仅仅为一些创意小店、小发明等提供项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