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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完善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144 浏览:19969
论文导读: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不完善,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尚未准确到位,导致目标任务的发展动力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供给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供给差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改革、发展,呈现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渐趋完善的
【摘要】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也与之同步,渐趋完善,但“农”味不足,供需脱节。文章在分析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主要理由及理由的基础之上,切合当前农村文化建设五个方面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策略措施。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建设 策略措施
【】A
从十六大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到十七大将“文化软实力”写入大会报告;从十七届六中全会首次从完整作用上制定“文化强国战略”,到十八大报告再度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深刻。新农村建设不能没有文化,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进行文化建设的基础。
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当前,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城乡、不同区域间的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这与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现都是不吻合的。整体上看,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在逐年提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呈现出上升趋势,但恩格尔系数的下降、基尼指数的上升,说明社会存在着影响和谐稳定的理由和矛盾。缓解乃至解决这些理由和矛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的“三贴近”特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才能发挥出来,以艺术的熏陶和情感的交流推动人与人和社会关系之间的和谐。因此,建立起一个惠及全民、结构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和谐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由存活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主要矛盾还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全社会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适应社会矛盾变化的趋势和更大量群众的需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基本均等化,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义所在。提供广大群众所需的公共文化产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惠及13亿人民的“文化民生”,是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根本举措,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
满足文化权利实现的需要。健全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社会公民文化权利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基石。社会主义中国只有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每个公民文化权益得以实现,才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形成推进文化积极健康发展的肥沃土壤,培育社会主义文化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建设成熟的重要指标,也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基础。没有完善的、覆盖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谈不上文化的繁荣和发展,更谈不上彰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优越性,发挥文化建设的“软实力”作用。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和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公共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提供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当前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长期投入呈现不足,文化事业的运转机制更是缺乏活力和动力,公共文化产品及其服务越来越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解决当前文化建设的瓶颈,政府必须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提升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健全完善使全民受惠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文化生产力得到合理解放和科学发展,使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切实地保障。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对的理由及理由
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必要的法律未配套到位。目前,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文化建设与运转机制上的很多理由在法律上找不到依据,解决理由随意性明显增加,使得原本出发点是“为民”的事情办成了“伤民”的事情。要解决这种好事不能办好的情况,就需要建立起层级明晰的法规,如上至宪法、基本法,下到部门规章等一系列科学合理、层次分明、以保障实现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为主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规体系。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当前,政府及各类组织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时也要做到规范有序,尤其是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先进性、科学性切合。规范、科学的基础在于立法,让文化服务也做到有法可依,可持续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供给和网络覆盖体系未达到全覆盖。落实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均等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指示精神、构建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实现这一目标,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公共文化建设必须做到全民平等、城乡一体建设,使公民享有均等的公共文化权利保障。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均等提供是衡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的主要指标之

一、健全和完善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各级政府权责不清,事权与财权不对称。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没有明确地加以规范,使得政府职责不清,事权与财权不一致。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到:2010~2012年,政府用于文化体育和传媒方面的经费支出,分别只有9.7%、9.9%和8.5%,地方政府承担了绝大部分支出。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村地区的文化体育和传媒供给不足、质量低下。这样,不仅加重了基层政府的财政负担,也加重了农民负担。
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不完善,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尚未准确到位,导致目标任务的发展动力不足,支持力度不够。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供给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供给差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改革、发展,呈现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渐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由于长期缺乏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政府负责性、公共负担性和基本权利保障性的共识,使得当前我国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无论是速度和效益都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明显不足,使得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处于建立、健全和完善的不同阶段,地区差异更加明显。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zgctwhlw/lw50613.html上一论文:分析陈映真文学作品中的我国文化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