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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音乐文化认同:黑龙江流域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策略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987 浏览:17494
论文导读:加方式课程,即在不转变课程基本结构、目的和明显特征的情况下,以一本书、一合光盘和磁带、一个单元或一堂课的方式,附加有关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内容、观念、主题于其中。第三,渗透方式课程,即课程不再仅是在既有结构上进行调整、附加,而且对课程的每一个方面进行重新深思和设计,将与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相关的内容融入到学校
摘要:长期以来,在我国的音乐教育领域所形成的传统理念中,欧洲的古典主义音乐因其文化的强势影响而在世界音乐发展历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这种理念的巨大影响下,我国的高师音乐教育无论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教材编写上,都存在“西方音乐一元化”的严重倾向,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本民族音乐,特别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课程、走出国门的发展途径。因此,本文针对上述理由,尝试探索黑龙江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教育策略。
关键词:黑龙江流域;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音乐文化认同;教育策略

一、理由的提出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非物质音乐文化资源丰富多彩。它们以不同的艺术风格,形式和各自不同的特点,体现了中华民族所特有的审美习惯和审美观,展现了我国作为多民族国家的盎然生机。尤其是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有了飞速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使得我国在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世界影响力不断加强。在这种形势下,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以及教材编写等方面更加需要根据音乐文化发展和传播的需要进行全新的改革与探索。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的音乐教育领域所形成的传统理念中,欧洲的古典主义音乐因其文化的强势影响而在世界音乐发展历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这种理念的巨大影响下,我国的高师音乐教育无论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教材编写上,都存在“西方音乐一元化”的严重倾向,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本民族音乐,特别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课程、走出国门的发展途径。因此,本文针对上述理由,尝试探索黑龙江省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教育策略。

二、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必要性

我国各地的高师院校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当地高师院校与本地区、本民族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最为贴近。因此,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系科如何根据本地区、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的特点进行音乐专业课程设置的改革与探索是当务之急。黑龙江地区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传丰富,包括罕伯岱达斡尔族民歌、杨小班鼓吹乐棚、鄂伦春族赞达仁、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号子、赫哲族嫁令阔以及蒙古族四胡音乐等,集中展现着北方游牧文化、渔猎文化与农耕文化的交融与碰撞。随着现代多元文化的强势介入,黑龙江地区传统音乐文化中所依靠口传心授传承的音乐文化遗产多呈现后继乏人的衰微态势。面对承载着民族之根、传递着民族情感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如何在西方音乐文化的强势影响下实现其传承和可持续发展,进而在世界文化多样性之中争得一席之地,是学术界迫切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同时,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对培养中小学教师的高师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从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来看,绝大多数中小学音乐教师都毕业于师范院校,他们的从教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着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的实施。从新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我们可以看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应以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对师资的需要进行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提出弘扬民族音乐文化,理解多元文化,这要求高师音乐专业的培养应以深入了解民族音乐文化的师资为主,以推动民族音乐文化与其他音乐文化的融合与借鉴。因此,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应尽快根据民族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持、传播与发展为前提,进行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整与变化,使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基础教育的改革步伐相一致。

三、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传承的教育策略

(一)办学定位方面

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中有音乐专业的院校共有三百所之多,分布于全国所有的省份。然而这三百多所高师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却存在着相同的理由,如教学模式雷同,教学目标一样,培养的人才其专业特点也趋于程式化。究其理由,很大程度上在于地方高师院校忽视了传承地域音乐文化。以黑龙江地区为例,这里拥有丰富的非物质音乐文化资源。如能将黑龙江音乐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学内容引入到教学中来,既可以突出黑龙江地区音乐教育的办学特色,又能够保护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资源。

(二)教育理念方面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已沿用多年,课程设置照抄照搬专业院校的课程设置,且这些课程设置多以欧洲音乐课程设置为核心,沿袭苏联的教学模式,形成了“西方音乐一元化”,而忽视了音乐教育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基于此,应尽快通过增加具有地域特色的课程、聘请非物质音乐文化传承人和专家进行授课等方式,对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有针对性的探索。

(三)课程设置方面

教育目标的实现要靠系统的、科学的课程设置。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已沿用多年。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课程设置也应不断更新,从而有效利用本地区的课程资源。因此,地方院校应在特色办学和正确教学理念的指导下,尝试开设特色课程,例如地方民间音乐欣赏课程、地方民间音乐史课程以及等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演奏、演唱课程等。同时,们可以进行以下三种课程设计方式:第一,穿插方式课程,即在现有音乐文化教育课程中,穿插地介绍一些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文化事件,但仍以主流文化中的人、事、物为核心,不转变主流课程的基本结构、目的和明显特征。第二,附加方式课程,即在不转变课程基本结构、目的和明显特征的情况下,以一本书、一合光盘和磁带、一个单元或一堂课的方式,附加有关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内容、观念、主题于其中。第三,渗透方式课程,即课程不再仅是在既有结构上进行调整、附加,而且对课程的每一个方面进行重新深思和设计,将与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相关的内容融入到学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当中。

(四)教材配套方面

大力开发和构建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课程,编写具有传统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材,把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加以选择、整理,注入课程体系,这是实现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目标的重要一环。而目前的高师音乐教育缺乏对我国丰富的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挖掘和建设。因此,在今后的音乐教材的编写过程中应广泛收集和整理利用我国音乐界对于中华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传统和中国音乐理论体系的研究成果,并通过课题组或科研组的合作研究,组织本地区各院校相论文导读:特定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否则就会有失去根基的彷徨和焦虑。黑龙江流域蕴含丰富的非物质音乐文化资源,本地区的高师院校有责任,也有义务从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角度,对高等师范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音乐课程设置以及培养模式等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同时,挖掘各高师院校所在地的代表性音乐文化遗产,密切与本地域
关人员编写系列教材以及配套的音响和影像资料。通过音乐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相结合教学过程,可以是促使学生掌握不同时代、不同类别文化遗产的特征和文化作用,同时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五)师资配置方面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要实施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首先要对教师提出一些新要求。如要求教师必须充实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知识,注意自己对不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态度,利用多种不同的方式传递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特征,主动地将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容人教学策略、课程、教学策略、教学材料、考试和组织模式中等等。其次,加强对现行教师的在岗培训,提高教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素养,尽量做到师资培训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再次,将民间艺人、祖传秘方者、民族艺术绝活者等等聘为学校荣誉教师,一方面让其在校实施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另一方面请其培训在岗教师。第四,建立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教育师资人力资源中心。合理运用社会支持系统,因地制宜地广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等,使学校、家庭、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都能利用这一中心的资源优势,提高学习效果。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特殊教育领域的作用,利用网络的优势,实现远程师资培训,从而提高师资培训水平。
四、结语
进入21世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从内心深处越来越强烈要求保持自己特定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否则就会有失去根基的彷徨和焦虑。黑龙江流域蕴含丰富的非物质音乐文化资源,本地区的高师院校有责任,也有义务从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的角度,对高等师范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音乐课程设置以及培养模式等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同时,挖掘各高师院校所在地的代表性音乐文化遗产,密切与本地域传统民族文化相融合,加强与地方院团和民间艺人的合作,使高师院校的音乐课程与地方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相结合,依靠学校规范化的传承结构的运转,实现传统艺术文化在传承过程中的规范性、系统性、稳定性和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