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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网络迷群在文化实践中特质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8674 浏览:132410
论文导读:
【摘要】以互联网为依托的迷群受众是当前文化传播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使信息的传受双方日趋平衡,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网络迷群群体在文化实践参与程度上有了极大提高。网络迷群以聚合和流动的个体诉求在新媒体构建的虚拟场域中参与聚集,运用互动与分享交流和传播信息,生产衍生文本和消费文化产品,并进行身份认同,进一步推动了网络迷群群体在大众文化中的实践。
【关键词】网络迷群文化实践认同消费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不以受众经济地位、教育层次、年龄以及性别为限制的网络空间日益成为受众依赖的场域。网络技术重构了文化的时空距离,媒介架起了世界各地文化与生活的沟通桥梁,由“迷”(英文“fans”,音译为“粉丝”)聚合而成的迷群群体作为大众媒介的特殊受众群体,是由迷个体之间按照共同的兴趣(偶像、影视、游戏等),并对其有着深入持久的情感、高度崇拜、消费行为以及群体认同心理而组建起来的网络虚拟社群群体。网络迷群在使用新媒介的同时,占有、运用、构建新型媒介空间来生产和传播亚文化,借助消费建立个人风格以及个人在社会上的阶层和从属的群体,结合人们各种文化实践、身份归属与集体认同,突出的呈现出聚合与流动、积极互动与分享、认同与冲突以及生产与消费并存的特质,并以蓬勃的发展势头融入到大众文化的实践当中。

一、聚合与流动

迷在社会参与程度上的提高缘于新媒介的快捷性、自主性、交互性以及跨越性等特征,网络吸引各式各样的迷,并为迷的聚合提供了一个“家”的场域。迷群的聚合促生了以百度贴吧、论坛、明星网站、微博圈子、人人主页、群、BBS专区等为载体的新型聚合场域,网络迷群群体利用新媒体技术在这种新型聚合场域里对其感兴趣的信息进行搜索、筛选和整理,利用储存、传播、互动、分享等形式吸引集聚与其志同道合的同伴共同构建属于其独特的迷群乌托邦。网络迷群群体在这样的聚合过程中不断的分享信息、交流情感、互动消费、释放自由创造的潜力,以迷个体自身主观选择的方式投入到迷群群体中,弱化了他们与现实世界的联系,加强了他们在虚拟群体中的归属感。
网络迷群的聚合跨越了地域的限制,融合了民族差异。诸如周杰伦和东方神起等中韩明星的迷群中就不乏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成员。正是基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开放性和无限性,使网络迷群群体能够摆脱特定的“圈子”,利用链接效应,拓展文化实践的空间。以网络论坛、贴吧等为载体进行活动的迷群群体中,为使群体更加规范化、严格化,也存在着权利阶层构架,但这种权利颠覆了现实世界的权利格局,是以拥有象征性的文化资本为依据来进行权限设定,这种文化资本是其对偶像文本积累的知识,譬如想在一般迷群论坛中享受更多资源,就要在发帖量、回复量、贡献度、登陆时间上多做贡献。
尽管网络迷群群体的文化实践存在着权利制导,但其并不是以绝对的权利去管理和维系,因为由网络聚合在一起的迷个体和迷群群体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牢固不变的,而是存在着流动性的特质。迷个体倚重自身的兴趣诉求,利用网络的匿名性虚拟多重身份游走于不同的迷群社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兴趣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消减和转移。如ID为“小豆丁”的网友就加入了“唯爱SJ13”、“希澈家族”、“F(x)中文首站”等13个明星网站、个人论坛等,同时也是两个论坛中小组的版主。网络迷群群体成员被网络空间中精彩纷呈、更迭换代的各种文本所激发、吸引、转移,迷个体也利用自我抉择开展自身的文化实践。迷个体在迷群构建的多种网络载体间随机流转,他们在迷群中的定位也就呈现出了不稳定性和流动性。

二、互动与分享

新媒介技术为网络迷群的交往圈在文化实践中的参与性提供了条件,迷群在新媒介技术构筑的交流平台与素不相识却趣味相投的同伴进行互动和分享,以迷群狂欢的形式活跃于大众的视野中。新媒体的发展无疑为大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互动场域,无论是在微博里的评论,贴吧里的盖楼,论坛中的跟帖,还是网站视频上即时评论的飞幕,网络迷群群体利用成员间的沟通互动进行情感交流,迷和迷之间不断的互换信息,围绕偶像交流探讨,抒发对同一事件的观点和情感,甚至可以在微博上直接与偶像展开对话,迷群群体在互动中实现彼此的沟通、解释和共识,在共识中获取作用,进而进行作用交换,在其所到之处留下了自己独特的印迹。
网络迷群群体在文化实践中伴随的另一个重要行为是分享,分享不仅推动了虚拟空间中的信息流动,从某种作用上说,正是分享行为推动了网络迷群群体的形成。诸如“仙剑奇侠传”、“保卫萝卜”等热门单机游戏风靡时,游戏高手也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精心制作的闯关攻略,贡献者在接受着网友们对自己的认同时,还可以根据网友们提出的倡议对攻略进行更改和完善。新媒体技术为网络迷群提供迅速、广泛、低成本的分享传播平台,他们一边接收传统媒体传递给他们的文化信息,一边也通过新媒体技术分享着自己掌握的文化资本。网络迷群也正是以其独有的文化符号为核心凝聚,从而展开创造和延伸,并运用分享的阐释路径达到认同与心理满足。

三、生产和消费

网络上迷群群体以相应的文化实践体现着参与力量和分享精神,也塑造着全新的内容生产方式。网络迷群作为新媒介使用者具有强大的生产和消费能力,他们在互动分享的同时也对内容文本进行着再理解和再诠释。迷群在亚文化实践中利用大众文化和媒介影像资料从元文本中抽取自己的兴趣点,用力所能及的技术方式和表达能力,通过挪用、盗猎、复制、拟像等多种形式生产出自己的文化产品,包括文字创作、音视频剪辑、PS照片图片、手绘动漫图画以及周边产品(偶像标识、道具服饰、海报、应援灯牌手幅、日历卡片)等多种带有偶像符号的衍生文本,以此承载迷的情感与作用。例如,笔名“影彻”的迷以Super Junior成员韩庚和金希澈为原型创作的同人王道小说《溺水的石头爱情的花》自连载起就受到Super Junior迷群成员的强烈推崇。文化生产为网络迷群群体的文化实践打下基础,而生产出的文化产品更是推动了文化交往和文化消费实践。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yswhlw/lw50715.html上一论文:探究主题公园与动漫并进文化与科技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