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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书院文化对当代通识教育启迪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396 浏览:96026
论文导读:传授弟子时,都十分重视学生自学。书院教学发展了这种注重自学的精神,朱熹致力于创办书院的教学活动,也是要求学生以自学为主,明确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为书院教学坚持以学为本、注重自学奠定了思想基础。
【内容提要】 中国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它成功地承担了唐代以后一千多年文化传播和文化创新的功能。一方面,书院浓厚的人文气息和坚持以学生为本的书院精神,鲜明地体现了通识教育的理念和精神;另一方面,书院的组织管理制度、教学制度、祭祀制度和书院建筑等,也从多个方面表现了通识教育隐性课程的特色。由此可见,书院文化对当代大学通识教育具有一定的启迪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 书院文化 大学通识教育 启迪
【作者简介】 李艳,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
2095-5103(2014)12-0038-03
书院是中国唐宋以来形成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文化教育组织,它自唐代萌芽以来,便显示出蓬勃的生命力,历经宋、元、明、清,具有一千多年的悠久历史。自产生之始,书院就受到历代文人学士、官僚乡绅等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历史文化现象——书院文化。古代书院文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并成功地承担起唐代以后文化传播、文化创新这两种基本的文化功能。古代书院的这些文化功能及发挥这些功能的形式对当代大学通识教育的实施有着重要的启迪和借鉴。

一、书院精神与通识教育理念

书院文化既体现为制度文化,又体现为精神文化,而书院精神正是书院文化之精髓所在。书院精神的历史作用与现代价值,在于它鲜明地体现了儒家人文教育的理念,从而使书院成为传播儒家教育思想、进行教育实践的典范。儒家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人文教育,它坚持将教育价值定位于“人道”化的社会群体,其鲜明特色就是对道德人格的关注。由于书院教育思想具有重视人格教育的特征,并自觉实现孔子的“成人之教”“为仁由己”,孟子的“自得之学”“尽心、知性、知天”,故而能够体现一种发展主体人格的人文教育特色。书院的这种教育观念及特色,表现出浓厚的人文教育气息。这与当代大学通识教育的理念和目标是相一致的,即“大学通识教育是指对所有大学生普遍进行的有关共同内容的教育,包括基础性知识的传授,公民意识的陶冶,健全人格的熏陶。”通识教育的目标可以概括为:通过提供一种共同而又广泛的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养,推动其个性自由、全面地发展,使之成为合格的公民。
此外,书院教育坚持“以学为本”,即坚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故而在他们所倡导的教学策略中,总是以学生为本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在潜能,将教学过程看做是一个由学者本人独立认识、自我探索、发现知识的过程。书院教育所倡导的这种“以学为本”的教育策略,也构成书院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浓厚的人文气息和坚持以学生为本的书院精神,自然使我们联系到通识教育的目的,即“把受教育者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完整的人而施以全面的教育,以使得受教育者在人格与学问、理智与情感、身与心各方面得到自由、和谐的发展。”

二、书院制度与通识教育隐性课程

1. 书院的组织管理制度与通识教育隐性课程

书院在成立之初,组织十分简单。它的主持人(山长或称院长、洞主)既要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事务,又要担负书院的主要教学工作,一般是没有其它的管理人员和机构的。后来,随着书院的进一步发展,逐步增设了一些管理人员。清朝康熙年间所修的《白鹿洞志》卷十一,在“职事”条中,记载了全院的管理人员,包括主洞、副讲、堂长、管干等共计二十六人。他们多数从学生中择选,或由学生轮流担任,专职教学和管理人员很少。
古代书院的职事和组织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组织机构简单,管理人员少,这就可以避开人浮于事的冗滥现象;第二,学生直接参与书院管理,书院中许多职事如斋长、堂长、经长、学长、掌书等都由学生担任,这样就可以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和减少不必要的管理人员;第三,对许多职事明确规定,凡不称职者马上替换,或者按季、按年更替,这对提高书院的管理水平是有益的。书院的这种组织管理制度,对培养学生的管理能力、待人接物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是大有裨益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代大学通识教育的理念。

2. 书院的教学制度与通识教育隐性课程

(1)书院的学规。在教学制度方面,书院的学规是书院教育的总方针,它规定书院的培养目标,进德和为学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以及书院生活的一些基本守则,尤其是对学生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都十分明确和严格。
目前,现存书院学规中最著名者,应属南宋理学家朱熹的《白鹿洞规》(也称《朱子白鹿洞教条》)。 这是一份完整的教育纲领,它既包括了书院的教育宗旨、教学过程和教学策略,又提出了道德修身的原则和书院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在中国古代书院的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后各书院的学规大都仿照《白鹿洞规》,都以“修身”和“治学”为中心,将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放在首要地位,注重学生的品行磨砺,思想熏陶,人格塑造和行为规范。这恰好是与通识教育的目标相一致的。
明万历时东林书院的《东林会约》、湖南岳麓书院的《岳麓书院学规》和桂林秀峰书院的《秀峰书院学规》,在当时都颇有名气。书院的学规在规范生徒的行为,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学规的出现,标志着书院教育的正规化、制度化加强,它对于培养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业进步都是很有益处的。
(2)自主学习。书院教学注重学生自学,一般要求学生个人读书钻研,老师的讲学是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引导学生读书钻研,书院导师把指导学生读书作为教学的重点。他们根据自己长期的治学、教学经验,在读书的范围、主次、程序及策略等各个方面,制定出一些计划和原则,以指导学生读书。
注重自学本是儒家教育的优秀传统,先秦儒家学派的孔子、孟子在传授弟子时,都十分重视学生自学。书院教学发展了这种注重自学的精神,朱熹致力于创办书院的教学活动,也是要求学生以自学为主,明确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为书院教学坚持以学为本、注重自学奠定了思想基础。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yswhlw/lw43816.html上一论文:谈谈非英语专业本科生我国文化之英语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