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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文化传媒产业话语权理由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209 浏览:106208
论文导读:转换。功利性是网络策划活动的一个立足点、出发点,也是评价一个策划成功与否及效果大小的基本标准。功利性的存在不可避开的会造成对于事实的扭曲和异样化,为了其功利性,话语权不可避开的落入了策划者及背后受益者的手中,在现实的运作中话语权已经出现了偏颇。一般情况下,话语是某一种制度或者组织利益的代言者,这些代言者的
【摘 要】文章以网络策划事件为例,对相关文化传媒产业的话语权理由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文化传媒产业;话语权
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传媒方式相应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我们接受的信息数以万计,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信息话语权的理由——我们每天选择浏览什么样的信息、接受什么样的信息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一个被动的过程。在信息传播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开的话语权理由,这也是网络策划是否成功的至关命脉所在。
何为话语权?简而言之,就是说话的权利,即可以制约舆论的权利,话语即信息,信息即话语。话语权是文化技术与权力以一定方式的结合,在我们所处的信息时代,话语权掌握在谁手里,决定了社会舆论的走向,它作为影响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而存在。一般来说,在信息传播活动中,话语权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信息传播主体的话语权,其二媒介之间的话语权制约。媒介的话语权,是媒介在对受众人产生传播效果的潜在的现实影响力,体现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随时代的发展,网络作为新兴媒体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愈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网络中我们可以通过新闻跟帖、论坛等平台与其他网民进行自由、平等、无阻隔的在线交流,网络延伸和拓展了我们作为网民的现实行为空间,我们亦因此成为网络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与重要推动力量。一方面我们可以尽情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及时获得反馈意见;另一方面可将现实中难以形成群体意见的话题在此公开展开,从而使话题讨论覆盖范围更广,影响力更大,对社会的渗透性更强。也就是说在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我们每一个信息接受者在接受信息的同时也可以转换为信息的传播者,乃至于信息的话语权的掌握人。作为现今最具活力的网络媒介来说,话语权的理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多重性的变化:首先,话语权不再像以往那样只掌握在极少数的人(社会精英)手中,现在这个群体更为宽泛;其次,与以往单一的传统的信息传播媒介相比,现在的传播媒介更加多样化发展,信息传播面更加宽泛;再者就是在这个时代我们可以自由、平等的交流和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观点,自己能够成为一位话语者。
网络,作为现今最为便捷的媒介传播方式,在生活中也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一种文化产业。而在其背后也逐步衍化出了产业所必具备的策划流程及方式。网络策划一个在特定年代下所生衍出来的一个产物。网络技术的发展、网民规模的日趋增长、商业化成分在网络中的不断蔓延,这些因素是共同支撑起网络策划的肢体和构造,而网络策划人可视为整个过程的灵魂策划事件。[1]网络策划事件作为可以左右人们价值评定的文化事件出现,它彰显了网络话语权的两个层面,即它是参与者的见解成为了标杆,参与者也一转身成为了话语权的主导者。其次,策划事件影响着其他参与进来的信息接受者,他们的信息触角受到了策划事件的引导与左右。他们在信息的主导层所在。网民的数量的不断增加也使得整个互联网环境变成更为复杂的信息时代,每个网民都能生产信息,都有可能成为焦点的制作者,参与者,甚至是中心人物,同时也会让微小的声音可以不断的扩大化以产生更大的影响,种种的网络事件在人为的力量下被推到广大网民面前,大家或是拍手叫好或是指责谩骂,而整个这样的有目的性的宣传造势事件便是网络面上处于一种落于下风的境遇。其话语受到了事件的阻碍和牵引,由一个信息的接受者,更多的向一个信息的传播者转变。以网络策划来讲,它作为文化产业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分支,既沿袭了以往文化产业的特征(即功利性、时效性、创新性),但重要的是它作为时代技术的产物,不容置疑的以其传播迅速度、参与紧密性、信息时效力使它在新时代的话语权理由上表现出强于其他媒介的功能。
随着网络策划事件不断的出现,我们对于网络策划了解的不断深入,对于网络策划的争议也随着时间的堆砌不断的孕育出不同的声音。从早年的“天仙妹妹”、“芙蓉姐姐”、“二月丫头”等网络红人,再到近年的贾君鹏事件、奥巴马女郎、别针换别墅等一系列的网络策划事件吸引着大众的眼球。而伴随着网络策划事件的出现,其背后的推动者也付出水面,并冠以“”的名称。策划是为了实现一个目标,这个目标直接或间接的都指向功利。[2]而从信息传播的规律来看,利益的分配和转换实质上是信息话语权力的分配和转换。功利性是网络策划活动的一个立足点、出发点,也是评价一个策划成功与否及效果大小的基本标准。功利性的存在不可避开的会造成对于事实的扭曲和异样化,为了其功利性,话语权不可避开的落入了策划者及背后受益者的手中,在现实的运作中话语权已经出现了偏颇。一般情况下,话语是某一种制度或者组织利益的代言者,这些代言者的语言陈述,很容易因为利益的驱使,偏离言语对存在呈现的公正状态和应有的规范,形成话语霸权。所以法国哲学家福柯把话语关系等同于权力关系,把话语意志等同于权力意志,即一种制度和组织的支撑,话语关系等同于权力关系。某种程度上就会促使网络策划话语权的“一言堂”的出现,造成真的事实隐蔽于话语权力下某个灰暗的角落里,从而造成整个社会氛围的异化。话语对社会关系的呈现是普遍存在的,传播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一个动力,传播存在的方式与形式也成了社会关系最直接的反映。[3]就如传播学家W·施拉姆说的那样——传播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过程。而从信息传播的规律来看,利益的分配和转换实质上是信息话语权力的分配和转换。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为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作为主要的推动力的语言,本质上不可避开的存有权益的分配和转换,话语权的偏颇和差异化同样也是因为利益的分配和转换而存在的。
话语权理由已经成为了新生代对于表达自己想法、追求言语自由的凝汇点。针对网络策划话语权规避有几点不大成熟的想法:一、正当的使用话语权,传播正能量。言论相对自由的网络环境中,话语权使用的正确与否是至关重要的,正确言论的引导,会消除网络环境不良因素的诱导,促使人们积极正确的对待网络话语权理由;二、有效的监管手段,加大外在媒体的监督和引导,打击不实信息的流入途经。随着网络论文导读:上,以正能量的传播方式进行推导。同时,构建高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和管理体系,全方位、多渠道的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共同为网络公民话语权搭建有益的平台。使更多的参与者能自觉的从诱惑中学会拒绝,从迷茫中把握希望,让网络公民话语权成为他们成才的有益帮手。话语权理由的存在,在本质上也表明了人们对于话
策划事件信息不属实情况的不断出现,对有效传达人们话语权的媒介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这要求在网络环境上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监督管理群体的存在,有效打击不实信息的流入。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给予我们更大的言论空间,同时也留给我们更大的挑战。对于网络上的信息保持一种集体的怀疑态度,表现出了整个网络空间和网络参与人的“病态”境遇。三,推进法律规制,网络公民话语权的行使自由应是“法律下的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网络环境中不得不保持敏感的法律意识,这种基本的话语素养,在现在的网络环境中呈现出的姿态确实“病态”性的强制,有违于话语权的自由性空间,法律的规制应是保持话语权良性发展无奈之举。针对这一理由的措施,是否也可以效仿“改革开放”这一伟大的政策方针:以小部分人带动整个网络环境的良性发展。这一小部分人,可定位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上,以正能量的传播方式进行推导。同时,构建高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和管理体系,全方位、多渠道的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共同为网络公民话语权搭建有益的平台。使更多的参与者能自觉的从诱惑中学会拒绝,从迷茫中把握希望,让网络公民话语权成为他们成才的有益帮手。
话语权理由的存在,在本质上也表明了人们对于话语权理由的关注和对话语参与的积极性。我们应该是社会前进的守望者、社会信息的提供者、社会议题的设置者。以正能量的方式传达正确的话语权,保持积极向上的话语参与性。
【参考文献】
[1]张慧.从凤姐现象剖析网络策划事件[J].今传媒,2010(11):100.
[2]张伟,左颖哲.文化策划教程[M].辽宁出版社,2011:10.
[3]徐军义.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分析[J].文教资料,2010(3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