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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保险金信托:我国式家族信托新突破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537 浏览:95129
论文导读:托在财富管理与传承方面的功能。相较家族信托动辄千万级的门槛而言,保险金信托大大降低了专享财富管理的门槛。数年来,囿于中国金融发展史和市场经验的局限,信托一直处在初级阶段,信托原本作用于家族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的功能并未能在国内充分发挥。首款保险金信托产品的问世,在设计上将大额保单和事务性信托打通,实现了
2013年被誉为“中国式家族信托元年”。虽然国内的遗产税还不具备开征条件,避税的基本功能还是个伪命题;虽然国内尚缺乏成熟的信用体系,导致受托人无法真正做到详尽的客户尽职调查;虽然当下的财富管理仍旧没有摆脱“产品驱动+收益率销售”的窠臼……中国富豪群体的蓬勃需求催生家族信托的快速发展。继首单家族财富传承信托落地后,国内首单保险金信托于2014年5月4日问世,这无疑又是家族信托中国式运用的又一突破。
首款保险金信托亮相
日前,信诚人寿和中信信托联袂推出一系列面向国内高端人群市场的创新型产品。该产品嵌套一款高端终身寿险产品,兼具资产管理和事务管理功能,实现了保险服务和信托服务的创新融合。
该产品的具体原理如下:首先购买的是一款高端终身寿险,该寿险以全残或死亡为给付条件,在保险条件触发之前,钱都在保险公司。一旦发生理赔事故,客户会有3种选择:(1)一次性领取保险金;(2)按约定分期领取保险金;(3)保险理赔金额进入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根据当初与客户签订的信托协议(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将其在保险合同下的权益——主要是保险理赔金设立了信托),履行受托义务。根据客户的意愿,这笔信托资金的运用将成为私人,可用于子女的教育、购房、购车等多个方面。信托协议可以进行修改,前提是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
人寿保险信托,也称保险金信托,以保险金或人寿保险单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一般为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信托合同,当发生保险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保险公司将保险赔款或满期保险金交付于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时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交付信托受益人。
保险金信托>保险+信托
保险和信托,向来都是高净值人群投资的重要选择,而作为“保险+信托”的组合,保险金信托则有着比保险、信托单品更大的优势。
利用保障额度,放大杠杆作用
以中信信托推出的这款保险金信托为例,该产品嵌套的是一款传统保险产品,目标是资产量达到600万元的中高端人群。由于目前正处于产品推广期,该款保险金信托业务的起点门槛是保额不低于500万元,交纳方式分为趸交、分3次交清和分10年交清。以保费较高的57岁中年女性为投保人,按3次交款计算,总计交纳保费300万元,杠杆约为60%。
变相降低保险金信托:我国式家族信托新突破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家族信托门槛
享受了保险的杠杆后,一个客户花两三百万元就可以购买理赔金500万元以上的保险金信托,并享受到家族信托在财富管理与传承方面的功能。相较家族信托动辄千万级的门槛而言,保险金信托大大降低了专享财富管理的门槛。
数年来,囿于中国金融发展史和市场经验的局限,信托一直处在初级阶段,信托原本作用于家族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的功能并未能在国内充分发挥。首款保险金信托产品的问世,在设计上将大额保单和事务性信托打通,实现了“升级版遗嘱”,将寿险理赔金的受益分配,从传统简单的对于直系亲属的一次性分配,经由与信托的合作,变成了一个具有传承财富和隔离资产的作用的私人信托产品。而且,透过事务性信托的框架,委托人得以灵活约定各项条款,包括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处置方式。实现了金融机构从卖产品到出组合、做方案,从客户的闲钱打理向客户个人、家庭、企业的转型。
人寿保险信托在国际上已得到广泛运用,目前主要有两种主流形式。
一种是以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为代表,以避税为主要目的的运用。美国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时,如果被保险人持有或制约保单或者保单的所有权,保险金就会被包含在遗产税的应税财产中。通过设立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此保单将从被保险人的应税财产中分离出来,从而成功避税。
另一种是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主要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运用。为了防止父母双亡而保险金无法妥善运用到未成年子女身上所引发的理由,台湾引入了人寿保险信托。被保险人预先签订信托合同,约定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公司将保险金交付给专业机构(现为银行),由银行依照信托合同的规定来管理、运用,并将信托收益交付受益人,使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
中国式保险金信托的未来
作为一款兼具保险保障和维护受益人合法权益、信托财产隔离和财产管理功能的产品,保险金信托在国内发展尚处初级阶段,但其未来前景广阔。推行保险金信托,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保险金信托是一种化的综合性产品,富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较好地满足以下3类投资者的需求:一是子女年纪尚小,担心监护人无法妥善保管保险金,不能充分满足子女未来学习工作生活的需要;二是担心子女有身心障碍或者任意挥霍,不能充分利用保险金;三是为了避开其他人士觊觎保险金,造成家族关系不和谐。近年来,天灾人祸频频发生也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对其财富传承的理由未雨绸缪,而通过设立保险金信托,由专业的信托机构对保险金进行管理,可以有效地实现保险金的增值保值和合理分配,最大化保障其子女的利益,充分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另外,大资管背景下,信托公司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何开拓新的业务渠道、扩大信托资金规模是摆在信托公司面前的一个难题。2013年,信托业受托管理资产规模为10.91万亿元,而寿险赔付支出为2253.13亿元,如果未来有更多的寿险产品能够与信托通过保险金信托实现对接,不仅增加了寿险的附加价值,无疑也会为信托公司注入一笔优质的长期资金,并且有利于信托公司进一步提高其主动管理能力。
生命的延伸,家族的传承,站在风口浪尖,信托业在转型发展之路上踽踽前行。不管是家族信托还是保险金信托,都预示着未来信托业将回归本业,成为专注于服务投资者的专业资产管理渠道。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ylbxlw/lw35525.html上一论文:浅析储备系统养老保险发展面对的理由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