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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尽快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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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内容摘要 全球气候变化对农业的负面影响正在全球蔓延。我国是气候灾害频发国家,建立气候指数保险制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农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从国际经验看,建立和推广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必须由政府大力推动。我国政府应秉着“顶层设计” 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建立和推广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
关键词 全球气候变化 政策性农业保险 农业气候指数保险
作者 李秀香,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昌 330000)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气候智能型’农业发展研究”(11BJY103)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第一次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具体到农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就是要建立一套先进、高效和持久的农业管理制度体系,从而推动农业制度建设现代化。农业的基本风险是自然灾害风险。在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中,气候指数保险制度是目前被国内外实践证明,最行之有效的农业风险管理制度之一。因此,我国农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大重要抓手,就是要尽快建立气候指数保险制度。

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又称“天气指数保险”或“气象指数保险”等,是将气候衍生品应用到农业保险领域,把直接影响农作物产量的气候条件的损害程度指数化,用以签订合同、确定赔付标准,并提供赔偿的一种农业保险创新产品。气候指数保险的理赔依据。不再是传统农业保险产品中的气象灾害导致的实际损失,而是基于预先协定的每一个指数单位。一年中不同时期降水过多或亏缺;风力不足或风灾,热带天气事件,如台风;各种气温测度,如海温,以及与厄尔尼诺和拉尼娜有关的ENSO;甚至空间天气事件,如地磁暴等均可以作为气候指数设计农业指数保险产品。农业气候指数保险比传统保险产品更有优越性。一是具有科学性。气候指数保险赔付的计算、保险费率厘定和风险区域规划均以客观数据为基础,而相关数据也是运用科学设施(如气象学的基础设施)和科学策略获得的。二是可避开信息不对称和欺诈行为。由于天气信息是公共信息,保险人和投保人都可以获得,而且气象数据的权威性不受合约持有者的影响,因而可以保证保险合约履行具有真实可靠性。此外,农业气候指数保险还降低了简化了赔付手续、降低了保费,并完全可以实现标准化合约,可广泛流通转让。
正因如此,国际社会对建立气候指数保险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美国农业保险公司开发了针对玉米的降雨量指数保险产品,而加拿大农业金融服务公司以湿度作为天气变量指数,设计了相关的农业气候指数保险产品,其气候指数保险品种有:卫星云图保险、降雨量不足保险以及温度保险。加拿大也成为世界上气候指数保险实践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之一。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农业人口众多,经营规模小而分散,往往面对更多的天气风险,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在发展中国家更加适用并得到快速发尽快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展。世界银行一直在积极推动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气候指数保险。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等国际组织,也非常重视气象指数保险在农业中的应用。自1988年以来,世界银行先后在尼加拉瓜、摩洛哥、印度、乌克兰、埃塞俄比亚、马拉维和秘鲁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气候指数保险产品研发及试点工作。[1 ]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的官员王蔚菁女士提到1998 年至今,有包括世界银行和世界粮食计划署在内的多个国际机构进行试点,试点国家超过30个国家。[2 ]
其中,墨西哥和印度在开展气候指数保险时最具创新性。2001年,墨西哥农业保险计划利用气候变化对农作物保险进行再保险,并且还与互助保险基金合作实施气候指数保险。2002年,墨西哥政府实施了气候指数保险计划,这是发展中国家的首个气候指数保险计划。印度是目前全球农业气候指数保险推广、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气候指数保险项目在印度的实施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印度财政部在2007~2008年间共投入财政资金10亿卢比来予以推广,同时农业部倡议一些地区应用农业气候指数保险来代替传统农业保险。2003年,印度的ICICI Lombard保险公司首次向农民提供一种以单一的降雨量为指数的气候指数保险。

我国是气象灾害多发国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等环境理由像瘟疫一样在全球蔓延,干旱、台风和洪涝等极端天气现象在我国频繁爆发,并不断造成农业局部重大灾害,农业面对巨大的气象灾害风险。仅就2013年5 月以来的天气看,我国南方普遍遭遇强降雨袭击,引发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10 省(区、市)受灾,农作物受灾情况尤为严重。其中,安徽受灾面积107.6 千公顷,重庆受灾面积152.75 千公顷,湖北受灾面积63.87 千公顷,湖南受灾面积35.76千公顷,广东受灾面积43.35 千公顷,其他省份也有不同程度的受灾,经济损失巨大。[3 ]
如何有效应对气象灾害?新世纪以来,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在我国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方进行了相关试点。2007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做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尽快开发新产品填补国内天气保险空白。2007年12月,中国农业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与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WFP)共同出资,设立“农村脆弱地区天气指数农业保险国际合作”项目。2008年4月18日,三方正式启动该项目。该项目是为当地农民订做天气指数农业保险产品,即安徽水稻种植天气指数农业保险产品,试验成功后向其他地区推广。安徽水稻种植天气指数保险的高温指数风险发生概率在80%,而干旱指数风险发生概率在33%~50%之间。[4 ]2009 年11 月24 日,我国首款农作物旱灾指数保险产品经过保监会批准,在安徽省长丰县部分乡镇开展了试点工作。这是我国首次将农业气候指数保险作为新型农业保险模式,正式引入气象灾害风险管理领域,标志着我国在天气指数论文导读:
保险上的实践探索正式展开。2009年,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以团体保险的方式,将水稻旱灾指数保险产品销售给长丰县水湖镇盐湖村。这张团体保险单承保了482户的1270.78亩(约为84.7公顷)水稻,保费收入为15249元人民币,保险金额为381234元人民币,费率为0.04元/亩/年。[5 ]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启动了对农业天气指数保险的探索,如,福建省的台风气象灾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水稻,浙江省柑橘、水稻暴雨灾害等气候指数保险项目。2012年年初,江西省南丰县持续出现了低温霜冻灾害性天气,很多果农担心今年的收成。投保了南丰蜜橘冻害气象指数保险的超大果业公司负责人心里却有底——果园温度超过保险理赔临界温度零下5℃,符合理赔规定。最终,超大果业公司获赔14.3万元。[6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以来,连续十年一号文件都以“三农”理由为主题,指导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其中,多次提到农业保险理由,为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基础。正因如此,财政预算中用于农险保费补贴的资金额度也逐年递增,从2007年的21.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3.2亿元。2007年至2011年,财政累计给予农业保险费补贴达264亿元。各级财政对主要农作物的保险费补贴合计占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达80%。[7 ]2007年到2010年,财政补贴种植业保险比例从25%加大到35%、农作物承保品种从5 种增加到9种,养殖业承保品种从1种增加到5种。[8 ]2013 年一号文件对发展农业保险提出了“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具体要求;我国《农业保险条例》也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以行政法规形式界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定位,明确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形式。
然而,我国农业气候指数保险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验阶段,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应用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比较,还显得相当薄弱和滞后。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仍存在运转效率不佳理由。如,2008年初的南方冰冻雨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农业保险赔付6629.6万元,占比农业损失不足4%;2008年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451亿元,农业保险赔付2.02亿元,占比农业损失不足0.5%;2010年的西南大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60亿元,但旱灾并未被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列入农业险的责任范围。究其理由,无非是目前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仍存在以下一些理由:其一,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滞后;其二,因受灾后多采用实地核查来验明灾况,使核查工作难度大,影响理赔的速度和准确性;其三,除少数地区外,多数省份没有对受保品种的不同生长阶段赔付标准进行规定,使受灾理赔标准操作困难;其四,因受只有地方财政有能力配套并且配套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财政才给予资金支持的政策影响,政府农业风险补贴更青睐富裕地区而冷落相对落后地区等理由。其五,尚缺乏对农险经办机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削弱了保险机构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由此可见,在我国,尽管已经开发应用了相关农业气候指数保险产品,但尚未形成由主管部门和农险企业按合法程序和方案系统研究和推动的局面,财政补贴式的政策性保险很难彻底解决相关制度缺失带来的实际运作困难。

气候指数保险产品的研发推广,远非个别地区、个别企业能够完成,需要国家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制度创新,整合力量促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改革思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应是实现我国农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亟需加强的“顶层设计”。为此,政府要充分负起责任,发挥好作用。
1.理直气壮地加快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的步伐。从国际经验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的推广,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农业保险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高保费与高赔付率的险种。而大范围地开展农业气候指数保险需要一系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如气象台站、卫星遥感技术检测器等公共设施,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而这些都需要政府的介入,无法依靠市场手段提供。从实际操作层面看,农业保险补贴已经成为国际通行的农业补贴方式,属于WTO允许的“绿箱政策”。 农业保险其实就是一个可以注入政府支持农业政策的“外壳”。因此,农业气候指数保险有着广泛的政府主导空间,政府可以理直气壮地从加快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方面予以积极推动,提供有力保障。
2.尽快将农业气候指数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中进行重点推广。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建设成功与否,处理好与现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为此,应尽快将气候指数保险纳入政府政策支持范围。同时,还要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之规定,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服务对象提供适度的管理费用补贴、保费补贴、巨灾赔偿和优惠政策,从而鼓励农民积极投保及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气候指数保险。
3.加大政府对气象观测站点的建设与维护力度,努力提供大量、公开、准确的天气和农业生产数据。气候指数保险产品的设计,主要依靠的是相关气候数据资料。虽然我国气象观测站等设施比较完备,并具备利用卫星云图进行天气、海浪预报的技术,能够搜集形成准确、可靠、连续的历史数据,但要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设计并推广农业气候指数保险产品,已有的条件还远远不够。政府应加强气象设施和信息搜集技术建设,为保险公司设计气候指数保险产品提供较为充分的数据积累。应该看到,气象观测点建设、气象数据的搜集与处理、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的研发与保护、消费者的认购、相关部门间的协调、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气象指数保险间的融合等理由, 还需要做相当多的工作。
4.鼓励地方政府采取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气候指数机制。支持地方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发展基金,并对金融机构的气候指数保险进行再保险。2007至2009年,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连续三年在吉林省开办农作物种植保险,其中经历了2007年和2009年两次历史罕见旱灾,三年总保费收入实现1

6.论文导读:

56亿元,而累计支付赔款则达14.37亿元,平均赔付率达到86.77%。特别是2007年因旱灾十分严重,赔付率达到146.51%,当年超赔3.4亿元。[8 ]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性和高赔付率,影响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市场的供给行为,造成农业保险市场供给失衡。而要转移这些风险,就需要良好的再保险和巨灾保险制度。
5.根据各地所遭受的巨灾损失历史数据,国家可强制省级政府投保农业巨灾保险,并对各地投保的最低限额加以确定。国家可以在了解各地不同的财政状况和历史数据的基础上,对财政状况差且农业灾害损失巨大的地区提供一定的补贴。此外,农业巨灾气象指数保险的产品要尽可能地标准化。可以设计基于农业气候指数保险的巨灾风险债券,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农业气候指数保险的再保险,或出售农业气象指数保险,让更多的社会资金可以参与其中,从而分散农业气候风险。
6.成立专尽快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业保险公司并与农村金融机构合作。目前,我国还很缺乏专业的农业气候指数保险供给主体。总结国外气候指数保险成功发展经验,成立专业性的保险公司有利于气候指数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开发,从而为全国各个地区提供更加合适的个性化农业保险产品。此外,建立专业性保险公司与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伙伴关系,对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的覆盖面和规模效应也至关重要。农村金融机构是销售保险产品的主要力量。政府应推动保险公司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发展农村银保模式,由农村信贷机构结合生产贷款代销气候指数保险产品,从而扩大其销售渠道,加快气候指数保险模式在我国普及推广。
总之,在全球气候变化对农业不断带来灾难性打击的今天,我国应尽快全面建立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制度,并使之高效运作。
参考文献:
[1]The World Bank Agriculture & Rural Development Department, 2005: Innovation in managing production risk. The World Bank, Washington DC.
[2]李险峰.农业天气指数保险方兴未艾——访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官员王蔚菁.中国保险报,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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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隋宇飞.创新指数保险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中国城乡金融报,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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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盛伟.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在发展中国家的应用及在我国的探索.保险研究,2010(3).
[5]姚丹、郑苏晋.农业天气指数保险的保障与融资功能发挥——从保险标的的可保性角度分析.金融发展研究,2013(5).
[6]孔萍、占明锦.在灾害发生前算账——管窥气象指数保险与传统农业保险.中国气象报,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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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汪演元.《农业保险条例》对商业保险发展的五大政策支持.中国保险研究,2013(8).
[8]兰晓红、李坤英.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理由研究.农业经济,2013(8).
编辑 郑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