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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多支柱体系深思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679 浏览:12588
论文导读:
摘要: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养老理由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对于养老理由我国政府和社会更是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我国,农村地区养老理由因为人数众多、实施难度大、各地方实际情况各异等理由,是养老理由的重点和难点。目前世界各国解决养老理由的策略都不尽相同,但一个突出趋势就是向着多支柱体系发展。因此,建立和健全适合于我国农村发展的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对于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推动我国社保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将家庭养老、社会保险养老、集体或社区养老、商业养老等多种模式相结合,构建起稳固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为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理由提高策略和借鉴。
关键词:老龄化;多支柱体系;农村;养老理由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的2/3以上,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5%左右。我国农民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和历史理由,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更远远滞后于城镇,其中农村养老理由更是重中之重。能否解决好广大农民的养老理由,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因此农村养老理由已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理由之一。

一、 我国农村养老的目前状况及存在的理由

(一)我国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农村老人数量巨大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据国家统计局1%人口的抽样调查资料,1998年我国老年系数就达到7.43%,步入老龄化国家阵营。2006年发表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中指出,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近1.44亿,其中近六成分布在农村,庞大的农村老年人口数量是农村养老理由面对的巨大挑战。

(二)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较低,广大农村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

当前,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但老龄化的速度却不断加快,呈现出“未富先老”的势态。因此,单纯依靠国家力量来解决养老理由是不可能的。

(三)土地养老的保障功能大幅度减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耕地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失地农民的大量出现大大限制了土地养老功能的发挥。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市场经济的发展快速推动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所掌握的土地资源不断的减少,依附于土地的 “土地养老”的保障功能也日渐退化。

二、 在我国农村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我国农村养老情况复杂,依靠单一支柱实现养老的可能性较小

通过上一部分对农村养老目前状况及理由的分析,我们能够得出结论,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单纯依靠由国家财政或支撑的养老社会保险及由家庭支撑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当今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在我国农村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各方共同承担起养老责任。

2.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今后养老保险发展与改革的大趋势

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各国开始对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使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实践,验证了多支柱体系对解决养老理由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

3.在农村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由于我国长期处于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建立多支柱的农村养老保险,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将逐渐接轨,成为一体,因而在农村建立与城镇多支柱养老保险相适应的养老保险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二)可行性分析

1.经济的发展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物质基础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农村地区,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果,这些都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政府职能的转变明确了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责任主体

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转型时期,改革目标是成为“服务型政府”,强调以人为本。因此,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保护公民基本生产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3.国家政策为农村多支柱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大力支持

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这就为农村地区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依据。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我国农村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非常必要的,而当前我国的发展也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在农村的建立提供了可能,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建设农村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步伐。

三、 建立农村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策略倡议

(一)加快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近年来实施的针对农村居民的一项养老保险制度,它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体现了三方共同责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发展农村经济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作用,然而当前新农保也存在着许多的理由,如养老金替代率低、战略难题多,以及部分地区财政补贴不足、集体补助缺位、转移政策不一等理由。
为了解决好这些理由,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拓宽筹资渠道,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管理,其次要根据现实情况并充分结合农民意愿,及时制定和更改战略政策和目标,使新农保能够紧密贴合农民需要切实解决农村养老理由。

(二)大力提倡家庭养老模式

大力提倡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第一,应当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以此提高农民家庭养老的积极性;第二,通过法律确保老年人受赡养的权利,明确子女们的赡养义务,并加强在农村地区的宣论文导读:政经济出版社:9.上一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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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大力弘扬我国传统文化道德,保护和激励中国传统“孝”文化。

(三)积极建立农村集体或社区养老机制

要建设集体或社区养老机制,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农村的老年服务体系,包括医疗服务、生活照顾、护理服务等,同时加强对家庭养老的引导和督促。另一方面,关注老年人精神贫困理由,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农民喜闻乐见的老年文化,努力让农村老人“老有所乐”。
总结
总之,建立健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多支柱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吸取各方的经验与教训,走出一条适合我国的道路。农村养老理由的解决,需要增加受力面,获得多点支撑。相信通过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农村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能够发挥其巨大作用,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长足的发展。(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冼青华.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理论研究综述.经济理论,2011,3:42
[2]唐爱元.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3]钱扬明.对构建中国特色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深思.经济师,2012,2:75
[4]世界银行.1997.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推动增长的政策.劳动部社会保险研究所.译.[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