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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论新闻发言人素质要求与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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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上考虑理由,但是在发布具体事项时,则不能越权代其他部门回答理由,不能对其他部门指手画脚,更不能站在上级部门的立场上说话。保持主动地位:发言人与媒体构成了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对于媒体来说,政府发言人掌握了话语权,媒体很大程度上只能借助发言人和发布会的信息渠道,记者必须经别人“告知”,才能完成报道。但是掌握了
发言人的目前状况与理由
新闻发言人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名称,是媒体率很高的一个概念,但是这一个看起来从字面上就能理解的简单概念,其解释和研究并不多,定义也有多种。我们认为,简单的说,所谓新闻发言人,是指就特定的事务(政府或相关部门所掌握的信息)、面对特定对象(新闻媒体)、承担的特定任务(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政府与媒体及与公众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议程设置隐蔽地引导舆论)的特定的传播者(新闻官员或相关负责人)。发言人所从事的活动实际上是一种组织公关活动,其特质及一系列相关活动构成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我国的发言人制度发展很快。2003年2月,李长春在全国外宣工作会议上明确地提出了建立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区市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机制,也提出在三年内培养5000名我国的新闻发言人,但到2008年年初,我们初步统计已培训了1.6万人。2007年“信息公开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两个法律奠定了新闻发布的制度基础,新闻发布制度就此开始了制度化的快速推进。到2010年,国务院各个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高法、高检等近90个部门和机构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也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地方政府的新闻发布制度也大都建立起来了。央企和党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开始建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的新闻发布制度,发言人制度已经建立到乡、街道的层面。新闻发布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每年、各部委和省级政府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会从2005年到2010年间的千场时代,上升到了2011年以后的两千场时代,全国各级政府的数量达到了数十万场。我国也拥有了一支庞大的发言人队伍,仅深圳就拥有新闻发言人上千人,东莞的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达到了350多人,武汉市仅今年培训的新闻发言人就达到1200人,全国的发言人数量估计达到了数万甚至数十万人。
毫无疑问,这样一支发言人队伍在我国的新闻发布制度中占据着关键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言人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有责任、有专业技巧的新闻发言人。但是总体而言,发言人的状况还不能令人满意。在这两年的反思中,从2011年7月《人民日报》的文章《新闻发言人遭遇7年之痒》,到2013年7月《瞭望周刊》的文章《新闻发言人的“难言”之隐》;从2011年8月《京华时报》的文章《新闻发言人:如何承受追问之重》,到2013年10月《法制晚报》探讨体育领域新闻发言人的文章《体坛门面,大事失声》?? 媒体就发言人存在的理由一直在进行探讨。概而言之,媒体指出的主要理由在于新闻发言人形同虚设,大事失声;不了解舆情,不了解内情,不了解媒体;或者不发言,或者发空言,或者乱发言。其理由是“带着镣铐跳舞”,成了领导的“伴唱”,结果发言人成了“难言人”。这些理由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发言人的个人素质理由,一个是发言人的制度建设理由,一个微观、一个宏观。
发言人的素质要求:发言人的“二·四法则”
我们不能仅仅把发言人存在的理由看做是制度理由,不然就无法解释在同样的制度体系下,为什么有些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得好,有些就做得不好。有些发言人让媒体感到亲切,群众认同;而有些则相反。从理论上说,发言人作为特定的角色与任务的承担者,是有一些统一的素质要求的,总结中外新闻发言人的实践,我们提出了发言人的二·四法则。所谓

二、是对发言人的两项原则规定;所谓四,是对发言人的四项要求。

两项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坚持职务行为”和“保持主动地位”。
坚持职务行为:前面我们在发言人的定义中强调了四个“特定”,强调了发言人是“制度中的人”,这就决定了发言人必须坚持职务行为。发言人承担的任务是代表组织履行的,发布的信息是其所代表的组织认可的信息,这就决定了其职论新闻发言人的素质要求与制度建设相关论文由www.7ctime.com收集,如需论文.务行为的规定性。所谓坚持职务行为要处理两种关系:一是职务行为与发言人个人的关系。虽然不能说不可张扬个性,但展示个性至关重要的前提是履行职务,不能使个性释放影响到工作职责。换言之,发言人的个性表现,应从属其岗位,必须有利于其岗位形象,而不能舍本逐末,在张扬个性的同时损害了其岗位和职责。发言人岗位不是自由论坛,不能语不惊人死不休,可以直面争议,反驳非议,说明真相,维护所在政府机构的声誉,但不可主动挑起争议话题。二是本部门与他部门的关系。发言人可以站在整体利益、全局观念的基础上考虑理由,但是在发布具体事项时,则不能越权代其他部门回答理由,不能对其他部门指手画脚,更不能站在上级部门的立场上说话。
保持主动地位:发言人与媒体构成了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对于媒体来说,政府发言人掌握了话语权,媒体很大程度上只能借助发言人和发布会的信息渠道,记者必须经别人“告知”,才能完成报道。但是掌握了大众传播权的媒体并非完全被动。首先,一旦大事发生,媒体总会报道,政府如不能及时提供信息,就会处于“失声”的状态;其次,媒体不会过分依赖政府发言人的信息,如果媒体不能获得有价值的新闻,还是会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其三,尽管都是为了公众利益,但媒体也有自己的利益,不同的媒体在立场、角度、传播方式等等方面也不一致。所以,发言人的主动地位并不是天然存在的。发言人的任务是通过与媒体的沟通,有效地传播政府所要传播的信息,通过议程设置而引导舆论,从而使政府得到公众的支持,更好地完成政府的工作目标,这实际上是有效地运用公众所赋予的公权力的理由。我们不应该把政府发言人看成是被动的救火队,而应该看作是主动的出击者。保持主动的前提是发言人要敢于负责,把发布新闻看成是义务而不是任务。主动地位一旦丧失,发言人的作用也就不存在了。
四项要求,简而言之就是“知己”、“知彼”、“有原则”和“有技巧”。
知己:发言人必须充分了解自己所应该掌握的相关信息。新闻发言人的基本任务就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传播对象传达政府信息。要完成这一任务,发言人必须掌握了解更多的信息。掌握的信息越多,发言人就越主动,任务也完成得论文导读:记者的话,因为记者可能用煽动性的语言,不要对记者提出的未经核实的信息或说法加以评论,不要回答推测性的理由。再如回答具有挑战性的理由时,发言人可以采取针锋相对、直接反击;指东打西、迂回反击;生动举例、幽默化解;和风细雨、感性说服等等不同的方式进行回应。最后,发言人还需要掌握多种传播手段,就发布会而言,非语言的服
越好。不少国外记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中国开新闻发布会的官员权力越大,越敢说实话、说的实情越多,而且一级的新闻发布会比地方上自由度更大。这一方面说明一些低级别的新闻官员还缺乏应付媒体的经验,另一方面也与信息掌握的不够多有关。新闻发言人必须有能力获取更多的重要信息,并对这些信息源进行充分分析、筛选、整理,从而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对外发布。要做到这一点,靠发言人个体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知彼:发言人应建立与记者的良好关系,充分了解新闻传播规律、媒体特性及新闻界的动向,既要“知己”,又要“知彼”。“己”是需要掌握的信息,而“彼”主要是传播的特殊受众——媒体记者。学会与记者打交道是新闻发言人的基本功。尽管记者总是千方百计地从发言人嘴里挖掘出各种消息,甚至是发言人可能不愿说、不好说的信息,但记者并不是发言人的敌人,最多是发言人的挑战者,甚至可以说是发言人的帮手和朋友。发言人与记者表面上是一对矛盾,实际上是一种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应该把媒体看成一种资源,“善待媒体”首先是善待记者,因为记者是媒体的论新闻发言人的素质要求与制度建设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代表,只有以正确的策略处理好与记者的关系,媒体才会发出政府希望发出的信息。在工作中对记者要以礼相待,记者问什么理由是记者决定的事,不能把尖锐的理由视为坏理由,不管什么理由,发言人都要回答。实际上只有不好的回答,没有不好的理由。“善用媒体”还要掌握媒体特性。媒体是分不同类型和形式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把媒体分为主流媒体、中坚媒体、市场化媒体、边缘媒体等等,也存在文字、电视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区别,各类媒体的受众和倾向性也不相同。作为发言人必须对自己所面对的媒体有所了解,才能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有原则:发言人并非知无不言,而是有立场、有原则的。发言人应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坚持保密原则的同时,不忘诚实信用原则。从实质上说,发言人是所在机构的代言人,而其立场缘自其所在的机构,其阐述的内容应代表的正式立场和观点。保密性原则是站稳立场的延伸,是保密法和隐私权的限制,更是发言人出于国家利益的要求。而发言人的工作,就是在“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两大免责条款之外有效的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表面上看来是一对矛盾,但保密原则不能以牺牲诚实信用原则为代价,因为真实是新闻发布的基础,是权威性的来源,也是新闻发布活动最终可以取得实效的关键。发布的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对不了解不掌握的情况宁可少说不说,也不能说假话或胡编,一旦失去威信,失去信任的不仅是发言人本身,而且会削弱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这一方面,国内外有大量的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当然诚信是对所有社会参与者的要求,媒体也有诚信理由,政府的诚信度一定要高于媒体。
有技巧:发言人要把自己掌握的信息有效地传递出去,必须掌握一定的人际传播技巧和媒体运用技巧。新闻发言人可以通过自己的语言、形象、情感等新闻之外的信息来促成有效传播。人际传播的技巧包括:倾听、态度、会场制约、回答技巧和策略等等。首先发言人要学会倾听。发言人要答复记者的理由,在真正弄懂了提问人到底问什么、为什么要问之前,不要打断提问抢先回答,以免答所非问或回答不得要领。其次发言人要善于言辞,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在与记者的现场交锋中占据主动。实际上有交锋的新闻发布会才更有观赏性,更能释放出新闻信息,也更能显示发言人的能力。例如在发布会现场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发言人只能证实那些不可转变的事实,不能使用“大概”、“可能”等字眼。又如发言人切不可被记者牵着鼻子走,不要重复记者的话,因为记者可能用煽动性的语言,不要对记者提出的未经核实的信息或说法加以评论,不要回答推测性的理由。再如回答具有挑战性的理由时,发言人可以采取针锋相对、直接反击;指东打西、迂回反击;生动举例、幽默化解;和风细雨、感性说服等等不同的方式进行回应。最后,发言人还需要掌握多种传播手段,就发布会而言,非语言的服饰和肢体传播与语言同样重要,在不同的场合和发布主题中,要注意服装的正确搭配,还有包括表情、眼神、手势的运用,一些辅助工具例如PPT演示、视频、模型的运用等等。除了发布会或接受记者采访应对传统媒体外,利用新媒体发布也是发言人所要掌握的基本功。
发言人的制度建设
完善的制度建设是提高发言人素质和水平的关键,所以,在国办的“意见”中,第一条就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理由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
我们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了目前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如培训上岗与持证上岗制度、发言人的任期制度、任内晋升制度、适度保护制度、工作特权制度、任内进修与交流培训制度及其他待遇制度等等,再如制度落实方面的新闻发布的类型规定、时效性规定、发布形式的要求、新闻发布的问责等等。此外,还要将发言人制度建设与我们现有的“信息公开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基础性法律进行对接。这次“意见”出台对于新闻发布制度的规范化具有很好的推进作用。“意见”中提到的网站与新媒体平台搭建,包括舆情收集与回应、主动发布、专家解读、协调沟通四种机制,关于加强组织领导、业务培训、督查指导等保障措施,许多都直接涉及到了发言人的制度建设。保持主动性是发言人成功的关键,我们可以把媒体分为可控和不可控媒体,加强平台建设实际上是增加可控媒体的发布空间。四种机制是保证发言人知己、知彼的措施,而保障措施进一步提供了新闻发布制度落实的保证。摸清队伍状况和探索规律是完善制度建设的前提,现在许多地方都出台了一些关于新闻发言人的内部规定,也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我们需要在更高的层面上规范这些规定,进一步推动发言人的制度化和专业化。
我们还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发言人的制度建设,例如设立第三方的评定机构对发言人的工作进行评估,由论文导读:社会评选成功的发言人,对成功的发言人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等等。今年是发言人制度快速推进以来的第十个年头,毫无疑问,尽管这项工作还存在许多理由,但是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希望下一个十年,新闻发布制度更加完善,从而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政府传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一页123
社会评选成功的发言人,对成功的发言人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等等。今年是发言人制度快速推进以来的第十个年头,毫无疑问,尽管这项工作还存在许多理由,但是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我们希望下一个十年,新闻发布制度更加完善,从而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政府传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