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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民生建设须强化法律保障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061 浏览:120022
论文导读:
【摘 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民生建设、实现民生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民生建设必须强化法律保障,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完善民生相关法律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使法律真正体现民众的意志,使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围绕服务民生而进行,使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关键词】 民生;民众;法律;保障
文章编号:1673-0380(2014)01-0133-02
只有通过完善有效的民生制度安排,特别是相关法律制度的安排,不断强化民生权益的法律保障,才能有效推进民生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从而有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一、法律对民生建设的保障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作用。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义务、责任来调整、指引人们的行为,为人们判断、衡量、评价政府、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提供了明确、具体、客观的评价准则,法通过制裁、惩罚违法行为,预防、减少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具有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的特点,规范着政府以及人们的行为,有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为民众生产生活提供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法律保障民众政治权益。宪法确立了人民的国家性质,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引导和规范政治活动,赋予人民参与的权利,规范了参与的途径和救济措施,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利提供了平台;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范着政府行为,指引政府服务为民;等等。总之,法律通过赋予人民权利、规范政府行为、制裁侵犯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民众政治权益的实现。
法律保障民众经济权益。宪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引导着经济的发展方向;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会计法等引导和规范着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财政法、税法、银行法等宏观调控法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制,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物权法等财产法律制度明晰不同权利主体的物权,为民众合法财产的安全保有、使用提供权威的保护机制;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引导、鼓励人们进行科技发明,推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民法、合同法、担保法等契约法律制度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任意性,增加经济交易的安全性和确定性,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通过经济方面的法律制度鼓励、支持合法的经济行为,惩治违法行为,推动着经济有序发展,使民众的经济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保障民众社会权益。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规范着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着民众的劳动权与劳动安全权;食品卫生法、精神卫生法、药品管理法、食品管理法等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责,保障着民众的基本存活权;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教育法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着民众受教育权的实现;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民众的居住权发挥着重要作用;等等。法律制度从不同方面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着民众的社会权益的实现。
法律保障民众文化权益。实现民众的文化权益需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法律对我国文化振兴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文化产品的研究、创作、开发、生产和销售进行规制与引导,调动文化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范文化市场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着市场交易秩序;、财政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各省出台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推动了民族优秀文化的培育、发展与繁荣,有利于满足民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切实保障民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
法律保障民众生态权益。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 “要让人民呼吸洁净的空气,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食品”,“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法律制度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主要体现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家通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废物处置、有毒化学物品管理的法律制度,建立森林、土地、河流、能源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的法律制度;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生态区保护法律制度等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引导人们正确对待环境、生态和资源,规制经营者的社会行为;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者的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激发人们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的热情和动力,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污染,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总之,完善的法律与有效的监督可以推动可持续发展,维护公民环境权益。
要保障民众的各项权益、推进民生建设,必须以民生为导向,完善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法律,严格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使法律真正体现和表达公民的意志,使执法和司法活动围绕民生而进行,为民生建设保驾护航。

二、完善民生方面的法律,确保民生建设有法可依

(一)完善民生立法的必要性

近些年,我国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加快了民生立法的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并在民生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民生方面的立法还不能适应民生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民生立法滞后。比如,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但是涉及服务、网上消费等非传统商品领域的法律法规却很少,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强行征地、强制拆迁、拖欠工资、劳动待遇过差等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如何规制,立法还没有针对性地做出规定;等等。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条件的局限,现行的民生法律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的条文论文导读:推进民生建设的进程。总之,推进民生建设必须强化法律保障,通过立法为民生建设提供法律依据,通过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完善的法律监督将法律贯彻实施,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切实保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民生权利的实现。【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发展研
已经过时、与现实不符,有的过于原则,权利、义务、责任不够明确、具体,有的缺乏程序上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虽然对家庭暴力做出一些规定,但对家庭暴力的具体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再加上缺少程序性规定,难以实际操作,不利于对妇女的保护。等等。
另外,一些涉及民生保障的比较成熟的政策、措施没能及时上升为法律,比如,涉及住房保障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规章条例,由于不成体系且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低,造成行政执法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随意性,影响了部分民众住房权的实现。缺失的法律规范,缺失的法律条文,不利于民生权利的实现,影(下转173页)(上接133页)响着民生建设的进程。完善民生有关的法律,已成为当前民生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进一步完善民生相关法律

首先,坚持立法为民、立法的原则。坚持公开立法,通过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渠道和程序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倡议能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能得到充分体现,建立起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机制,推进法制建设的科学化、化,使法律真正体现和表达民众的意志。坚持立法为民,正确处理行使公权力与保护公民私权利的关系、权力与责任的关系,规范、制约行政权力,使法律真正成为保障民生建设的良法。
其次,加强民生重点领域立法。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收入分配等领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农民工、退休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都应给予特别关注,通过加强这些民生重点领域的立法,把与民生相关的社会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畴,使民生建设有法可依。
第三,重视对原有法律的清理、修改、补充和解释工作。通过法律解释进一步解决原有法律的不足理由,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稳定、权威、统一,通过修改、补充和解释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以更好的发挥法律对民生建设的保障作用。

三、严格执法与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只有让各项民生法律法规得到切实遵守、执行和适用,才能真正发挥法律对民生建设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严格依法行政

政府如果有法不依,民生相关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保障民生的制度安排就难以贯彻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就会落空。李克强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时说:“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为此,应严格政府的法定权限和权力行使程序,依法决策,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理由都必须举行合法性审查和听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符合法律、顺应民心、惠及群众;强化行政权力的运转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转的程序,使行政执法活动公开透明、快捷高效;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质量考核评议制等相关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人民的监督下依法运转,真正建设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二)严格公正司法

司法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对受到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对破坏的秩序进行修复,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民生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保护各种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定分止争;要畅通诉求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要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案程序、坚持就地办案,构建多元化矛盾解决纠纷机制,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民生法律监督职能,密切关注群众需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理由,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权益。

(三)健全法律监督体系

为预防和及时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各种错误,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服务民生,需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完善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国家机关内部的行政层级监督机制,扩展人民群众监督法律实施的形式和途径,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通过建立和健全法律监督机构、完善法律监督制度和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促使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认真履职,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的进程。
总之,推进民生建设必须强化法律保障,通过立法为民生建设提供法律依据,通过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完善的法律监督将法律贯彻实施,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切实保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民生权利的实现。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理论发展研究》(12BKS042)和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民生思想研究》(HB2011QR7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