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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律视角下户籍制度改革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325 浏览:156375
论文导读:新时期下,虽然各地都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改革探索,但同时意味着诸多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户籍改革的需要。比较明显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就业、教育、住房等领域里,各个地方处理的依据和标准不通,法律的不健全扩大了城乡的经济差距。

2.2改革必须有法律意识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措施一定要和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相吻合

【文章摘要】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城乡二元体制的核心和基础,其实质是对农民身份的歧视和对农民自由的限制,是一种不平等的制度安排。因户籍身份的不平等,导致了一系列经济、政治、社会的不平等。改革的过程,就是要实现农民身份的平等。改革以来,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和改革,农民正在走向身份的平等。
【关键词】
户籍制度;法律;改革
1 我国户籍制度的目前状况
户籍制度是指与户口登记和管理相联系的行为规则、组织体制和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以及相关政策的总和。我国的户籍制度是对公民实施的以户为单位的户籍人口管理政策,其表明了自然人在本地生活的合法性,这也是长期以来中国制定人口方针的基础。我国现行户籍制度是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因此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我国现阶段的户籍制度根据血缘继承关系和地理位置把户口划分为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竖起了一座高墙,是对公民身份的一种不公平的等级界定,且户籍制度更多的偏向于对于人口的管制和限制而不是为了方便和服务人民。虽然在建国初期这种户籍制度曾起到了巩固政权和人口管理的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生活化的今天,现行户籍制度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户籍制度改革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持有农村户口公民和整个社会的迫切要求。
2 法律视角下的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的理由

2.1 现行法律法规与户籍制度改革实践不相适应

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比较庞大的任务,户籍政策改革的特色是难度大、时间长、范围广,这几点成为制约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理由。对此,分阶段进行、分步骤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便赢得了多数人的赞同。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户籍制度改革被列为2013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在今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明确提出要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新时期下,虽然各地都在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改革探索,但同时意味着诸多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户籍改革的需要。比较明显的理由主要集中在就业、教育、住房等领域里,各个地方处理的依据和标准不通,法律的不健全扩大了城乡的经济差距。

2.2 改革必须有法律意识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措施一定要和现行的相关法律制度相吻合,不然就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虽然目前一些地方改革的口号很响亮,积极性非常高,但是却忽略了一些实际理由和法律的规定,例如一些省份提出要废除户口簿。我国《法》有相关规定:“居民发证对象是16周岁以上的公民;对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对16周岁以下的公民大多数使用户口簿证明身份”。但是目前我国的相对较少,不能够完全反映出公民的完整信息,也没有办法看出家庭成员的情况,所以公民在各种事务的时候,依旧不能够离开户口簿。

2.3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目标设置不科学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社会影响里虽然很广,规模也很大,但是并没有实现根本性的改善。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一线城市不断的吸引大量的务工人员工作,但是一些大中型城市把户籍孩子读改革的对象设定为只能是本省市的农民和外籍的学生,这种在外来务工人口逐步增长的情况下,外来务工人员的户籍理由愈发明显。其次是因为一些大中型城市为了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的目标,限制了群众的自由迁徙,户籍政策改革并未深入涉及到城乡二元,户籍的准入条件并未放宽。
3 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的策略
3法律视角下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1 为还原户籍制度本位功能
我国法律应该重新对户籍制度的功能进行定位,立法人员应该通过法律的约束回归到自身的管理中去。户籍制度从本质上讲是关于人口信息登记及公共安全服务的工具,但我国的的我国户籍制度却被附加了很多其他的社会功能,如限制人口迁移功能以及附加的福利分配功能等。这就变相的造成了公民中的不平等待遇。因此,我国的户籍制度首先应回归本位。

3.2 户籍法应设立自由迁徙制度

我国法律应该把自由迁徙制度融于进去,应该认可我国公民的自由选择居住的权利,有一些专家指出,户籍的发展最终的趋势是把户籍制度落实到制约人口的中,并不是强制性加给户籍其他的价值。我国现阶段已经完全释放了群众的自由迁徙权利,然而这给我国的一些大中型的城市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改善我国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是完全符合我国的政策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规律,因为自由迁徙给我国一线城市带来的压力,我国政府可以通过有效的政策规定约束人口流动。所以我国的《宪法》应该列入自由迁徙制度,为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提供现实性的权利,而不只做表面形式。所以我国《户籍法》应该细化条例,完善迁徙权的各项条件和限制,完善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打破法律约束。

3.3 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我国各县级以下部门要把各个县、村的符合我国住房保障要求的家庭和个人纳入城乡住房保障的制度中来,让公租房、经适房、廉价房等住房成为我国的福利事业,为各省市住房困难的群众提纲有力的住房保障体系。对城镇有困难的住房群众,可以采取加大公租房、经适房以及限价房的建设进行解决,最重要的关于我国农村群众的住房理由、我国政府在法律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政策体系。所以,我国政府应该尽快解决农村群总住房困难的理由,应该加大城乡发展的脚步,扩充整个社会的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力争把农村住房困难理由落实到实处。
4 结论
户籍制度改革是我国的长期任务,并且非常艰巨,我们必须要以国家的大局统筹为重,以平稳发展为大局观融合改革创新的思路模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分步骤改革,任何一项制度改革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城乡发展的不平衡特点是经过多年演变而来的,这是我国社会注意最开始的国情,我国政府今后要充分认识到各个地方的文化水平、经济能力和人口承载的能力,根据各地的财政能力,逐步改善当地的户籍政策。
【参考文献】
[1]苏雅民.历代户籍制度对我国现行“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及论文导读:改革策略探究.农业考古.2010(04)余佳,丁金宏.中国户籍制度的政策效应、改革取向与步骤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4)上一页12
改革策略探究[J].农业考古.2010(04)
[2]余佳,丁金宏.中国户籍制度的政策效应、改革取向与步骤选择[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