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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初探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196 浏览:21618
论文导读:
摘 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和指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展,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随之发生变革。本文全面阐述了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科学性,并且总结提出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应如何正确合理的应对变化的意见。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对比分析 实施倡议

一、新会计制度的主要变革

(一)增加了部分会计科目及相应核算内容

为配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门预算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政府采购等改革相关规定,新会计制度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科目及相应核算内容。如在国库集中支付部分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两个科目等,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他财政法规政策改革的有机衔接,有利于推动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概念

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确定本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并首次提出“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策略。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将折旧额和摊销额不计入支出,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金额的增减变动,可以反映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增减变动。

(三)全面完善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新会计制度对于目前现行的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改善,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会计制度将“在建工程”纳入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为建造、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对资产的管理,从而提高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的能力。
同时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内容,为更加准确的反应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

(四)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

新会计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推动事业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原制度规定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而新会计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并且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针对新会计制度的倡议

新会计制度的编制和实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财务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对于我国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笔者认为在新会计制度推行的背景下,为了真正地发挥新会计制度的科学性,我国的事业单位应该按照以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一)全面认真学习和贯彻新会计制度

这次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从会计科目设置、报表结构等多个方面进行变革。因此事业单位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全面学习新会计制度的各项具体要求,深刻理解其内涵,真正地理解和掌握当前事业单位各项财会业务处理的技能。同时事业单位也应当加强专业业务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国家政策法规,更新财会知识,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准确掌握会计事项,利用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时机完善整体的财务管理体制,将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与事业单位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紧密结合。

(二)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处理方式要进一步明晰

新会计制度在规定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在适用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但目前政府现行财政预算体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都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基建拨款、基建补助款、单位自筹基建经费必须通过预算指标的形式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下达指标,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形式,这些款项已不再允许直接转入单位基建账户,只能通过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基本上就断绝了基建账户的资金来源,基建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财政部门对新会计制度在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方面需要结合事业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晰并改善,以平衡上述矛盾。

(三)积极融入到整体国民经济发展之中

由于长期体制的影响,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中相对较为独立,并没有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发展之中。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开始融入到整体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之中,新会计制度积极靠近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际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基本要求。因此,我国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也应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完善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关注我国市场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变化与发展,将本单位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 王翠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变化的比较分析[J]. 新会计. 2012(08).
[2] 李云.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差异分析和改革启迪[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3(10).
[3] 杨淑春.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理由及解决措施[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1(06).
作者简介:
张晓云 1964年6月出生,中级职称,现在南京市环科院从事财务工作。
(作者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江苏南京 210013)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sydwhjlw/lw48380.html上一论文:探讨能力本位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电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