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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政治资金规范与执政党廉政建设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295 浏览:95149
论文导读:向一般政治团体的捐款不超过100万日元时无须向主管机构申报资金来源,只要在报告书上登记总金额即可,这就为那些秘密捐款者提供了方便,并降低了政治资金的透明度。结果,政治家们通过随心所欲地组织众多政治团体,从而“化整为零”地筹集巨额政治资金,而自治省根本无法查清这些捐款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另外,政治家们还可通过高
【摘要】战后,日本自民党的政治资金历经了颇为复杂的规范化历程。早在制度缘起之际,自民党与财界之间就形成了“政财抱团”的紧密关系。但是,冷战期间接连发生的金权政治丑闻,最终导致自民党政权一度垮台。冷战后,伴随政治资金制度的多次变革,自民党的政治资金收支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制度监管尚难以完全杜绝政治资金违法事件的发生,政治资金依旧是影响自民党政权运营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日本自民党 政治资金 金权政治
【】A
所谓“政治资金”,就是用于政治活动的资金,亦即政党、政治团体及政治家的政治活动必须有财政上的支持。①在日本,自1955年建党以来,自民党长期作为执政党而存续,政治资金既是其从事政治活动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也是其监管权力所面对的巨大挑战。如何依法规范政治资金的收入与支出,与自民党自身的组织建设及其执政地位息息相关。
制度缘起与自民党的“政财抱团”
战后,日本的政治资金制度源起于1948年7月制定的《政治资金规正法》。该法案旨在确保“政治活动的光明与公正”,规定政党、政治团体和公职候选人有申报、公布其政治资金收支状况的义务。此后,在三木武夫内阁执政期间,日本国会又于1975年通过了《政治资金规正法修正案》,核心内容是对企业与工会每年向政党、政治团体及政治家个人提供政治捐款的数量加以限制,并鼓励个人提供政治捐款等。对于执政的自民党而言,参加选举活动、开展国会立法、维系党内派阀、巩固后援组织等均需要大量的政治资助金。为此,自民党于1956年专门设立接受政治捐款的统一窗口“国民协会”,后于1975年改组为“国民政治协会”。与之呼应,财界团体也不断发表经济政策声明,并通过向自民党大量捐款来影响政策决定,从而形成财界与政界(自民党)相互“抱团”的密切关系。
冷战时期,来自财界(包括大型企业与行业团体在内)的巨额政治资金是日本自民党得以长期执政的财政支柱。根据自治省所公布的统计数据②,财界统一提供的政治捐款在自民党本部政治资金收入结构中所占比例通常达50%以上,且捐款数额呈逐年增加态势。例如,在1969年度自民党本部的政治资金收入总额52.9亿日元中,35.9亿日元来自“国民协会”筹集的捐款;在1991年度自民党本部的政治资金收入总额292.8亿日元中,167亿日元来自“国民政治协会”筹集的捐款。1988年6月,财界代表人物、经团联副会长花村仁八郎承认:“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们一直承诺每年向自民党捐款100亿日元,并信守这一承诺。从前一时期起增至110亿日元,1986年以后将120亿日元作为目标。”③事实上,由于有相当大一部分政治资金是通过私人渠道、秘密地捐献给自民党内各派阀及政治家个人的,所以,政治资金的“透明度”相当低。一般认为,自治省对外公开的统计数据约占财界实际政治捐款总额的10%左右,1970年代中期以后,财界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向自民党提供的政治资金约在1000亿日元以上。④
冷战后,伴随着政治资金制度的变革与日本经济的长期不景气,财界捐款在自民党政治资金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渐下降,政党补助金成为自民党最主要和最稳定的政治资金来源。但是,与日本国内其他政党相比,自民党仍是获得财界捐款最多的政党。
财界之所以肯“慷慨”地向执政的自民党提供巨额政治资金,是由于自民党作为日本垄断资本的政治代言人,与财界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二者在政治过程中形成了密切的利益互换关系。为了在自民党政权的政策决定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或是获得益处,与财界统一向自民党本部提供政治资金的作法相比,企业和行业团体更倾向于“私下”直接将政治资金提供给自民党内各派阀乃至政治家个人,这种政治捐款的“回报率”更高、更有效。这样,通过提供巨额政治资金,财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影响着自民党政权的政策决定过程。对于自民党内派阀领袖与政治家个人而言,其当选议员次数多少及影响力的大小,直接决定了来自企业和行业团体的捐款数额。当然,包括捐款在内的政治资金收入越高,也就越有利于政治家再次当选。
制度滥用与自民党的“金权政治”
“金权政治”,是指公共权力违反社会公认法规同个别利益集团的金钱进行交易,并被该利益集团所腐化和操纵的政治现象。日本早期的政治资金制度,对政治资金收支活动的规范能力极其有限,并未能避开政治资金的膨胀与混乱,乃至政治团体和议员的政治资金收支透明度极低。对政治资金制度的滥用,导致日本国内“金权政治”事件频繁发生。
1948年的《政治资金规正法》漏洞百出,仅仅是确立了政治资金公开的原则,但既未能设立限制政治资金收支的明确条款,也未能有效界定政治团体与政治家间的关系,往往导致捐款者信息不透明、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书提出率偏低等。由于法案的规定过于笼统,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与自民党长期执政局面的形成,发生了一系列违反政治资金规定的所谓“黑雾事件”。至1973年,自民党的政治资金超过186亿日元,比上一年增加一倍。⑤在1974年参议院选举中,田中角荣内阁与财界相互勾结,实行所谓的“企业总动员选举”。这不仅遭致社会舆论的批评,也引起自民党内部的不满。
接替田中内阁上台执政的三木武夫内阁,以“净化选举运动”为己任,推动日本国会于1975年通过了《政治资金规正法修正案》。此次修改虽对政治捐款进行了数量限制,但仍存有严重缺陷。例如,该法律规定向一般政治团体的捐款不超过100万日元时无须向主管机构申报资金来源,只要在报告书上登记总金额即可,这就为那些秘密捐款者提供了方便,并降低了政治资金的透明度。结果,政治家们通过随心所欲地组织众多政治团体,从而“化整为零”地筹集巨额政治资金,而自治省根本无法查清这些捐款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另外,政治家们还可通过高价出售宴会招待券等手段来筹集巨额捐款。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sxzzgzlw/lw50622.html上一论文:试论合作教学模式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