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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棚户区改造涉税理由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340 浏览:93107
论文导读:“税费”政策不明确,税企涉税矛盾愈加突出。原本应由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反而为“税费”的事“闹心”不尽合理,挫伤了企业积极性,阻碍了棚户区改造的进度,增加了企业负担。棚改让矿区“大庇寒士俱欢颜”,企业因此涉税“愁眉不展”。

二、棚户区改造涉税分析据不完全统计棚户区改造涉及“

摘要:棚户区改造作为党的民生工程之一,已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并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然而如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快棚改善度,来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目标,有很多政策需要研究制定。本文通过实例,就税收政策方面加以研究阐述,并提出粗浅倡议,以期引起关注。
关键词:矿区;棚改;税收探讨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唐代诗人杜甫这一千古绝唱,正在淮南矿区变成美好的现实。这种居官思民、拥富怜贫的思想,穿越了千年时空,至今还闪耀着博爱的熠熠光辉。淮南煤矿秉承祖国优秀的传统文明,以职工的福祉为己念,充分让职工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然而,随着棚户区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面对两难的窘境。一是棚改不能像房地产开发那样,进行市场商品化运作;二是棚改公益、公共设施投入不能由棚改困难户来承担,企业投入逐渐增加,负担加重;三是由于国家政策不明确,棚改涉税矛盾愈加突出。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具有维护国家政权和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就棚户区改造单个经济活动而言,它是利国利民维护民生的重要举措,出台免征棚改涉税政策从法理上理解符合“取之于民用于民”的宗棚户区改造涉税理由的由优秀论文网站{#GetFullDomain}提供,助您写好论文.旨。要实现“党和政府要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 的目标,国家应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税收扶持和激励政策,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帮助棚改主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加快进度。笔者以淮南矿区棚改为例,就涉税政策提出粗浅倡议。

一、淮南矿区棚改目前状况

淮南煤矿作为百年老矿,历史理由遗留下来的棚户区有78片,棚户区房屋基本上为上个世纪50~70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屋和筒子楼。由于当时建设标准低,房屋厨卫不配套,区域基本无排水、道路、活动等基础设施,加之使用年限已久,破损情况比较严重。目前多数已墙体开裂,屋面渗漏,安全隐患多。这些棚户区既威胁居住安全,又影响职工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彻底改善棚户区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2003年,淮南煤矿率先启动了安徽省也是行业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投资120亿元新建约85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9万户,全部解决煤矿棚户区理由。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建约70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7.3万户;采煤沉陷治理新建150万㎡住房,搬迁安置沉陷区住户约

1.7万户。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当前,随着棚户区改造逐步完成,企业在并不富足的情况下已累计拿出近26亿元资金补贴棚户区改造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同时,由于国家涉及棚户区改造的“税费”政策不明确,税企涉税矛盾愈加突出。原本应由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反而为“税费”的事“闹心”不尽合理,挫伤了企业积极性,阻碍了棚户区改造的进度,增加了企业负担。棚改让矿区“大庇寒士俱欢颜”,企业因此涉税“愁眉不展”。

二、棚户区改造涉税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棚户区改造涉及“税费”种类近20余项,如安置房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人防费、城市建设配套费、渣土处理费、墙改基金、白蚁防治费、规划编制服务费、拆迁管理费、图纸审查费、测量费、质量监督费、工程交易费、招标费、劳动保护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其他等费用。截至目前已发生棚户区改造工程“税费”近8亿元,如果按照现行政策项目完工预计要发生“税费”近13亿元,约占实际投资额的16%左右。笔者认为:
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不能等同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业务。棚户区改造以解决棚户安居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以盈利为目的,两者有质的区别。因此,棚户区改造不能完全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政策执行。
二是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行为,带有计划性。企业依据政府批文实施棚户区改造,不是市场化行为,也不是完全作用上销售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而是按照国家规定拆迁安置“职工拿一点(资金)”,不完全符合营业税条例规定的纳税要件。因此,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是对投入成本的一种补偿,带有集资建房性质,按照营业税税目征税,理由不充分。
三是国务院《关于推动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理由”,可见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
四是最早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的老工业基地——吉林省,为了妥善处理好棚户区改造涉税理由,印发《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可见棚户区改造涉税处理有先例。

三、矿区棚改涉税倡议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激励棚改主体,加快棚改善度,早日实现职工“安居”的目的,推动矿区和谐稳定。
1、免征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营业税。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国家发改委批复、有专项投资补助的项目,同时也是淮南市旧城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倡议,棚户区改造工程比照吉林省同类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做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
2、免征土地增值税。淮南煤矿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整体民生工程,符合国务院《关于推动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存在土地增值理由,倡议免于预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补贴棚改项目支出应允许所得税前列支。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倡议,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补贴资金允许在成本列支,税前扣除。
4、倡议减半征收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帮助棚改主体减负,早日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实现矿区健康稳定发展。(作者单位:淮南矿业集团财务部)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swxxhlw/lw5224.html上一论文:研讨请交洗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