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于财政角度农村贫困理由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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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3年的4209万人,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则由880万增加到了2562万人,而东部和中部分别只由324、839万增加到了1241万、2799万人。从农村贫困人口的相对数量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占到了全国的一半以上,2008年甚至高达66%,而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占到了1/3以上,2008年达到了将近40%。从贫困发生率来
摘 要:贫困是一个世界性的理由,在我国农村地区尤为严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反贫困各种措施和力度逐步加大,产生了积极的扶贫效果。然而,农村贫困理由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数据表明,我国面对的理由依然严峻,所以就要通过分析农村贫困的特征,找出阻碍农村脱贫的各种因素。在众多的反贫困政策中,提出财政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手段在反贫困的过程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反贫困;财政扶贫;县域经济
1673-291X(2014)32-0065-03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农民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虽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户口人数在减少,尽管在2011年末城镇户口人数首次超过农村户口人数,但农民所占比重仍然达到了48.73%,而且90%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农村,因此,农村贫困理由的解决是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理由。尽管反贫困的手段有很多,但财政应该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聚集区以及西部地区。表1反映了我国不同年份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布情况。从表1中可以看出,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呈现出了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从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从2005年的1 202万人增加到了2013年的4 209万人,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则由880万增加到了2 562万人,而东部和中部分别只由324、839万增加到了1 241万、2 799万人。从农村贫困人口的相对数量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占到了全国的一半以上,2008年甚至高达66%,而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占到了1/3以上,2008年达到了将近40%。从贫困发生率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发生率要远远高于东中部以及全国平均水平,基本上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以上,而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则还要比整个西部地区高出2个百分点左右。
(二)反复性
脱贫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对于那些刚刚脱离贫困线的农民来说,极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再次陷入赤贫的恶性循环当中,甚至是一些脱贫多年早已远离贫困的农民也可能再次陷入贫困的境地,特别是在西部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八省区,返贫的现象更加突出。因病返贫、因老返贫、因教返贫、因灾返贫、因婚返贫、因超生返贫等比比皆是。根据历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的数据显示,2001—2009年期间,每年的贫困人口中有2/3是返贫人口,特别是2011年2 300 元新贫困线标准的颁布,使农村贫困人口激增至
在农村的贫困人口中有一些特殊群体,包括少数民族和残疾人,该群体贫困发生率更高、贫困程度也更严重。在2013年国家公布的592贫困县中,少数民族贫困县有200多个,占将近40%。从贫困人口所占比重来看,2013年,少数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为2 562万人,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1%,是其乡村人口占全国比重15.4%的2倍多;少数民族八省区贫困发生率为17.1%,高于全国8.6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另一类特殊群体是残疾人口。按照国家目前2 300元的贫困线标准,40%以上的农村残疾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根据全国农村6 225万残疾人来计算,就是说差不多有2 500万农村残疾人属于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0%。
摘 要:贫困是一个世界性的理由,在我国农村地区尤为严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反贫困各种措施和力度逐步加大,产生了积极的扶贫效果。然而,农村贫困理由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数据表明,我国面对的理由依然严峻,所以就要通过分析农村贫困的特征,找出阻碍农村脱贫的各种因素。在众多的反贫困政策中,提出财政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手段在反贫困的过程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反贫困;财政扶贫;县域经济
1673-291X(2014)32-0065-03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农民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虽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户口人数在减少,尽管在2011年末城镇户口人数首次超过农村户口人数,但农民所占比重仍然达到了48.73%,而且90%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农村,因此,农村贫困理由的解决是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理由。尽管反贫困的手段有很多,但财政应该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一、我国农村贫困的特征
(一)地域性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聚集区以及西部地区。表1反映了我国不同年份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布情况。从表1中可以看出,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呈现出了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从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从2005年的1 202万人增加到了2013年的4 209万人,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则由880万增加到了2 562万人,而东部和中部分别只由324、839万增加到了1 241万、2 799万人。从农村贫困人口的相对数量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占到了全国的一半以上,2008年甚至高达66%,而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占到了1/3以上,2008年达到了将近40%。从贫困发生率来看,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发生率要远远高于东中部以及全国平均水平,基本上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以上,而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则还要比整个西部地区高出2个百分点左右。
(二)反复性
脱贫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对于那些刚刚脱离贫困线的农民来说,极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再次陷入赤贫的恶性循环当中,甚至是一些脱贫多年早已远离贫困的农民也可能再次陷入贫困的境地,特别是在西部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八省区,返贫的现象更加突出。因病返贫、因老返贫、因教返贫、因灾返贫、因婚返贫、因超生返贫等比比皆是。根据历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的数据显示,2001—2009年期间,每年的贫困人口中有2/3是返贫人口,特别是2011年2 300 元新贫困线标准的颁布,使农村贫困人口激增至
1.28 亿,返贫人口迅速增加。
(三)特殊性在农村的贫困人口中有一些特殊群体,包括少数民族和残疾人,该群体贫困发生率更高、贫困程度也更严重。在2013年国家公布的592贫困县中,少数民族贫困县有200多个,占将近40%。从贫困人口所占比重来看,2013年,少数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为2 562万人,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1%,是其乡村人口占全国比重15.4%的2倍多;少数民族八省区贫困发生率为17.1%,高于全国8.6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另一类特殊群体是残疾人口。按照国家目前2 300元的贫困线标准,40%以上的农村残疾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根据全国农村6 225万残疾人来计算,就是说差不多有2 500万农村残疾人属于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