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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财政支持政策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08 浏览:17786
论文导读:
随着农户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农民面对的市场风险加大了,生产波动大,“卖难”理由呈现,分散的农户和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其他利益主体在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关系不稳定,渠道权力严重向批发商和龙头企业倾斜,导致权力不平衡性的主要理由在于农户分散且实力很弱,营销水平低,在农产品销售上对批发商和龙头企业存在很大的依赖。因而,农产品流通模式中的冲突时常发生。一方面,农户与批发商或龙头企业的相互不信任,存在投机心理和机会主义;另一方面,农户与批发商或龙头企业的相互承诺水平低,双方都面对着较大的毁约风险,在农产品波动幅度较大时理由更突出。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和农民的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政府如何利用政策引导农民选择与优化、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当前广东农业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理由之一。

一、广东农产品流通的目前状况

(一)广东农产品流通的模式。广东农产品市场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在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下发展迅速,已初步形成产地市场、销地市场、集散市场统筹发展,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相互补充,以大中城市为核心、遍布城乡、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流通格局。总的来说,广东现阶段农产品流通模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是在短距离的生产地市场销售农产品的流通方式。如农民通过集市销售自己的农产品。这种流通方式中间环节很少,农民可直接面对消费者,销售收益能够及时得到兑现,但是商品的附加价值较低,物流半径极其有限,单位物流成本也很高。就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来看,农民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过程大多是自发性行为,缺乏有效的组织,因而规模一般较小。在经营中存在很多理由,如:市场准入较为混乱;主体素质低,经营不规范;组织化程度低,竞争力较弱等。
二是由零售商直接面对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收购和销售农产品的流通方式。这种方式一般是零售商直接找农民收购农产品,然后运输到城镇农贸市场,或是由生产者自行将产品运输到零售市场转移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的过程。这种流通方式有利于降低生产者的交易成本,有时零售商也会对产品进行一些简单的分类和包装甚至加工,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但是,这种农产品的流通方式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商品流通范围极其有限,且生产者和零售商之间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农民的利益易受侵害。
三是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的流通方式。这种方式依托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分散的农产品集中到批发市场由批发商收购,然后再通过零售商销售。这种方式农产品的物流半径明显扩大、单位物流成本也有所降低,也有利于农业的区域专业化生产,目前已经成了大宗农产品销售的重要途径。但是,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信用交易的层次比较低,以即期交易为主。
四是以通过龙头企业加工并负责销售的流通方式。这种方式一般是龙头企业依据合同收购分散生产的农户的产品,经过加工包装后再配送给零售商销售。龙头企业对初级产品进行加工、包装、保鲜等作业,使农产品的附加值明显提高。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载体,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紧密的产销关系,实现产销一体化经营,但是,这种方式的流通渠道公司与农户双方契约约束很脆弱,农民往往处在不利地位。
(二)广东农产品流通的新变化。近年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重点养殖场等新的流通主体得到较大发展,通过他们实行农产品统一采收,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生产的农产品集中进入市场,交易主体由以个体户为主向以企业为主转变,市场在发挥集散功能之外,还拥有农产品展示、质量安全检验、包装加工、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传播、结算、电子商务等服务功能,专业市场+连锁超市、专业市场+网络市场开始出现。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新的农产品流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广东各级政府全面、快速、大力度地推进该项工作。到2012年底,全省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4863家,全省合作社成员总数38.88万,带动农户132.49万户。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涵盖种植、畜牧、林业、渔业等各个行业,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开始涉足农产品清洗、分拣、包装、加工、建设冷链系统,有的已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或配送中心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了产、加、销一体化,延伸了产业链,增强了竞争力。2012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5254.66亿元,其中出口产品总值8.86亿元。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量4898.73万吨,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444.1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量130

5.09万吨。多数合作社服务贯穿产前、产中、产后。

二是“农超对接 ”模式的探索发展。“农超对接 ”是指商家与农户签订意向性协议书 ,由农户向菜市场、超市、便民店直接供应农产品的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2008年以来,广东省在农产品流通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直供对接。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餐对接。鼓励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及企业食堂、宾馆酒店等最终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增加对接品种,扩大对接规模,通过对接洽谈会等平台畅通对接渠道。鼓励供销社开设平价商店,并与合作社产销对接,让利惠民,“十二五”期间,全省供销系统计划改造和新建具有“农超对接”功能的连锁销售平价商店1800个,支持合作社与成规模的学校和企业确立稳定直供关系,支持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合作社在城乡设立专卖店或专售区,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
三是广东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初步发展。广东省当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以政府为主导而建设的网站,如广东农产品交易网由广东省农业厅主管,是国内首个省级的农产品交易网站;第二种是以私营企业为主导而建设的网站,该类网站主要定位为区域性经营,如“网上菜篮子”、“佳品佳源智慧菜篮子”等,其顾客群分布区域性明显,有较明确的送货范围;第三种是依托于第论文导读:
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将电子商务作为日常业务的拓展增值服务进行经营,如东升农场2011年在淘宝网开设的“东升旗舰店”,将线上交易作为线下交易的补充,依旧维持高端路线的定位。当前广东省依托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小型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数量众多,年销售量较为可观,但具有广东特色以及较高知名度的大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仍待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