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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模式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484 浏览:81795
论文导读:共文化服务,则其会以较大的财政投入和较多的文化保障承诺来矫正“正外部性”所带来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水平的低下,政府将在文化领域中占主导作用。由于美国不存在,因而政府不存在直接的文化责任,而是通过大量和半机构体现。美国政府财政对非商业性艺术活动和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投入仅占政府财政预算的极
摘要:现阶段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较为成熟,但是仍然存在诸多理由。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保障模式进行研究有助于更好地进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建设和运转中的诸多理由。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责任和标准、政府责任划分方式、财政投入方式、筹资方式及财政保障评估等五个方面出发,通过借鉴美国、日本和瑞典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中的经验,为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政策倡议。
关键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模式;国际比较;美国;日本;瑞典
1001—5981(2014)04—0013—04
一、引言
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将传统的大文化事业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开始出现。经过十几年的建设,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2011年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二。二。年,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但现阶段,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面对着诸多理由。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保障模式,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保障范围及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和保障方式,可以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提供制度保障,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存的理由。
众多学者在研究文化服务时,强调文化政策的内容或文化服务的发展对其他部门的带动作用,而对公共文化财政保障的研究较少。其中,多数学者又侧重研究文化的资助模式。如有学者按照不同国家在制定文化政策中所扮演的角色将文化政策分为四种不同的模型,以美国文化政策为代表的便利提供者模式、以英国文化政策为代表的赞助者模式、以法国和西欧文化政策为代表的建筑师模式及以中国文化政策为代表的工程师模式(Peter Duelund,2003)。魏鹏举对英国、法国、美国和欧洲的文化事业的财政资助方式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发达国家的文化资助方式日趋社会化和多元化,形成了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直接与间接结合的混合资助格局,逐渐趋于一种更符合公共经济学的财政资助方式。他认为美国在文化资助方面是“分权”最彻底的国家,分权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也可以充分激活地方以及基层文化艺术组织的活力。王列生也对美国、英国、法国等国文化事业的财政资助方式进行了研究,介绍了各国对文化艺术事业的资助方式,认为美国的文化艺术事业资助主要依靠法律,英国主要采取“一臂之距”的间接管理模式,相比之下,法国对艺术的直接管理使得其艺术事业得到了国家更多的资助(王列生,2009)。这些研究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保障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但是学界对这些模式是否适合中国目前状况的探讨较少。同时,目前的文献也缺乏对各国政府文化保障责任、对文化服务的具体保障内容、财政投入方式的深入研究。美国、日本和瑞典分别为世界上小文化模式、中文化模式及大文化模式的典型代表,因此,本文拟选取这三个国家,从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责任和标准、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责任分摊方式、文化财政保障资金投入方式和文化财政保障资金来源及文化财政保障评估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以期界定目前中国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保障模式,并为中国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提供参考。

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责任和标准

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已经成为学界共识,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政府对文化责任的承诺并不相同,各国政府文化责任的范围以及相应的文化预算规模相差较大,这取决于政府对公民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认定和政府与市场在文化领域的分工。若政府期望公民享有较高水平的公共文化服务,则其会以较大的财政投入和较多的文化保障承诺来矫正“正外部性”所带来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水平的低下,政府将在文化领域中占主导作用。
由于美国不存在,因而政府不存在直接的文化责任,而是通过大量和半机构体现。美国政府财政对非商业性艺术活动和公益性文化设施的投入仅占政府财政预算的极小比重,如美国在文化艺术领域投入的资金仅占联邦政府财政支出的0.04%,这种政府文化保障责任较小的文化预算模式通常被称为小文化模式。相比之下,日本政府的文化责任较为明确,日本文化厅不仅负责最基本的非商业性艺术活动和公益性文化设施事务,还负责教育等相关领域事务,如语言、宗教等事务,其所涵盖的内容比以美国为代表的小文化模式更加广泛,是典型的中文化模式。日本政府对文化艺术的支出约占其财政总支出的0.13%,且其对文化的投入还处于不断增长的态势。大文化模式政府文化责任范围一般除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教育等内容外,还会涉及体育和旅游等内容,瑞典就属于此类。瑞典对文化的财政保障范围相当广泛,不仅保障传统作用的文化艺术大类,其对体育和媒体等内容也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投入。瑞典狭义文化艺术的投入占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模式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总支出的0.8%,加上体育和媒体支出,其文化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已经超过了1%。
中国与日本、瑞典等国一样,由的文化机构负责文化相关事务。从资金投入来看,我国近年文化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虽然达到了0.36%,低于瑞典政府的文化保障水平,但却似乎大大超过了日本政府的文化保障水平。因此,中国文化预算模式介于大文化和中文化模式之间。然而这种比较口径的缺陷是,仅从政府投入的角度比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而没有考虑政府财政投入所带动的其他主体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我国目前的文化预算模式和保障范围是综合考虑当前预算约束和国内公共文化需求确定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需求将不断提高,这要求政府制定更高的文化财政投入标准。加大对公共文化的财政投入,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标准,向大文化模式发展成为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模式的发展趋势。不少关于国外公共文化资金管理模式的探讨文献,都提到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经验标准,如王列生(2009)提出文化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2020年应该提高到论文导读:
1.5%。笔者认为,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标准需结合我国现有预算约束,依据2020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目标及其年度分解目标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水平,重点参考两个因素确定:一是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支出增长率、支出增长弹性系数及增长边际倾向与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科技等公共服务的相应指标进行横向比较;二是参考发达国家的普遍保障标准,如将瑞典大文化模式下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l%的标准作为中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的目标标准。除总体财政保障标准外,张启春,李淑芳(2014)提出了我国各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分类保障标准和倾斜保障标准的制定思路,。但并没有给出分类和倾斜的具体标准,这也是未来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标准研究的重要方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模式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模式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