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论塑造公信力 痛打假新闻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21 浏览:7654
论文导读:
[关键词]公信力;假新闻;媒体记者
真理和阳光同在,真实与媒体共存。虚假新闻是社会诚信的“杀手”,更是破坏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毒瘤”。只有痛打虚假新闻,才能从根本上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才能塑造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报道必须真实,这是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闻的行规行纪。广大新闻工作者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甚至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家破人亡。 然而,在我们的新闻实践中,新闻失实的情况屡屡出现,成了新闻传播中的一个痼疾。无论是前些年北京电视台《纸做的包子》,还是近两年《中国新闻周刊》微博发布的“金庸去世”的假报道,以及《北京晚报》的《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等新闻,一经刊发,经多家媒体转播,引起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是给我国新闻公信力带来了耻辱。
“虚假新闻”产生的理由是多方面的,既有外界的客观理由,如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等,也有出自新闻界自身的主观理由,如思想和工作作风不端正等。客观理由造成的虚假新闻要靠全社会的重视,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来围剿,使之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塑造公信力 痛打假新闻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喊打,无藏身之处。而主观理由造成的虚假新闻则要靠新闻界自身的努力,需要每一个新闻工作者“从我做起”,堵塞产生虚假新闻的缺口,切断导致虚假新闻的源头。
从新闻工作者自身来看,要想防止出现虚假新闻,需要靠记者、编辑和各级业务领导良好的思想作风和严谨的工作规范。
第一,要始终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坚持这一原则,媒体才能明确自己与受众的关系,在为受众服务理由上才能表现出很高的热忱,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排群众之所难。坚持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就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向受众报道真实情况,减少新闻报道中的失实。
第二,记者的品行要端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要认真,作风要踏实。因为记者是新闻的生产者,是新闻的第一个把关人。记者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对遏制虚假新闻有着特殊的作用。从大量新闻实践来看,有许多虚假新闻都是由于记者品德不端正、作风不踏实、工作不认真造成的。
2013年10月31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给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吊销新闻记者证,并责成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对《新快报》进行全面整顿,这一事例就很说明理由:作为记者,如果品行不端正,不仅不能维护行规行纪,甚至连新闻职业的道德底线都不能遵守,又何谈新闻的真实性?又怎能在人民群众中塑造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公信力!正如人民日报评论员在《捍卫新闻媒体的职业》一文中说的那样“利用媒体公器非法牟取私利,挑战新闻从业者的底线,损害媒体的公信力……媒体行业的害群之马,必须从严治理、严厉打击。”试想一下:媒体记者如果品行不端,见利忘义,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别说新闻真实性步履存在、公信力丧失殆尽,就连整个行业都会为之蒙羞。
第三,记者要心怀祖国和人民,始终以公心地来写新闻。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要经得起政治压力、物质引诱等各种考验,要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在观众中口碑尚佳的主要理由除了他们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外,人们在镜头里多次看到记者在邪恶势力面前不卑不亢,以及把被采访对象塞过来的钱和物挡回去的举动,为媒体和从业人员树立了良好形象不无关系。与之相反的是《新快报》记者陈永洲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在私利的驱使下,在该报刊发多篇涉及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记者的形象和尊严,教训十分深刻。
第四,记者在采写新闻的每一个环节上都不能有丝毫马虎,要严格按照新闻采写的原则和规律办事。不适应现代新闻采写的某些框框可以突破,但新闻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必须遵循。
批评或揭露类新闻中的细节虽然不能一一刊播,但一定要核实掌握,不可敷衍。而正面宣传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的细节也不能“合理想象”“善意拔高”“添枝加叶”。因为媒体在受众面前一旦失信,负面效应就会被无限放大,公信力就会严重受挫。
第五,编辑在编稿时,要认真仔细,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一字一句要替党和人民负责。编辑是新闻生产过程中的第二道程序上的把关人,对新闻产品的最终完成负有重大责任。从北京电视台的《纸做的包子》,到《中国新闻周刊》的《金庸去世》,还是《北京晚报》的《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等诸多虚假新闻来看,编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肯定,绝大多数编辑是爱岗敬业的,他们处理稿件像年轻母亲打扮自己的儿女一样精心。他们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新闻,甚至发现有潜能的新闻奇才。编辑是媒体的“守门员”,本应“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为什么假新闻常由此关口流入报端荧屏?相信受众每每发现自己受骗,都会暗暗指责编辑的“庸俗低能”。
第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筑牢固、坚实的“防假堤坝”。领导要严格把关,制度要落实,管理要规范。在媒体内部处在审稿和发稿把关位置上的各级业务领导、编辑部主任、总编辑等,对新闻产品最终成果的质量担负着重大责任。如果媒体发生了虚假新闻,业务领导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媒体的各级业务领导在审稿和发稿过程中,应当严格把好关,要在新闻产品刊播的最后关口将可能导致报道失实的缺口堵住。
第七,要加大对虚假新闻的惩罚力度。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新闻法》,对产生虚假新闻的作者,也只能根据有关管理法规和条例来执行。一经发现,该处分的一定要处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唯有如此,我们的新闻才有价值,我们的媒体才有公信力。也正因如此,我们每一个有职业操守的正直的新闻工作者,才能把真实的新闻留给后代,留在史册中。(编辑/穆杨)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shcbxlw/lw5537.html上一论文:试议从电视新闻报道来看电视新闻的写作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