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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商标注册目前状况与法律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005 浏览:94151
论文导读:注册申请中存在的国际商标注册缺位,以及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保护参差不齐的理由。高校如何制定全球商标战略值得深思。关键词:高校商标国际注册联合商标防御商标高校商标注册经历了从萌芽到逐渐发展成熟的阶段,各大高校纷纷从本校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出发,制定了适合本校发展建设的商标申请战略。本文主要以
摘要:高校商标注册是高校品牌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高校商标注册申请中存在的国际商标注册缺位,以及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保护参差不齐的理由。高校如何制定全球商标战略值得深思。
关键词:高校商标 国际注册 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
高校商标注册经历了从萌芽到逐渐发展成熟的阶段,各大高校纷纷从本校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出发,制定了适合本校发展建设的商标申请战略。本文主要以8所北京的985高校为例,以中国商标网截至2014年2月26日的最新数据为基础,介绍我国高校商标注册的目前状况并做出进一步的法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1.申请注册商标的总数

北京大学:110件
清华大学:165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8件
北京师范大学:278件
北京理工大学:8件
民族大学:0件
中国农业大学:11件
从被调查的8所高校来看,社会知名度和历史长短是影响其商标注册申请总数的主要元素。北大、清华、北师大皆为百年名校,曾数次更改校名,加上校内有一些知名景点如未名湖、水木清华,在社会上被搭便车的现象更为严重,获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愿望更加迫切,因而更加注重自身品牌的维护,申请保护的商标件数均达百件以上。其余五所高校皆为建国前后设立,校名的变化和承继寥寥无几,因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求不如前三者强烈,大多在与本校的专业方向相近的商品类别上针对本校的全称和简称申请注册商标。

2.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

虽然历史上一些高校存在被抢注校名的现象,但随着各大高校商标品牌意识的提高以及政府机关对高校商标工作的重视,目前被调查的8所985高校中有7所高校校名是由本校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注:民族大学未将校名申请注册商标,其简称“民大”被多家企业注册)。

3.申请注册商标的对象

样本中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7所985高校申请注册商标的对象一般有:①校名全称;②校名简称,如北大、清华;③英文校名;④校徽。
有些高校还申请了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商标。例如:①校名的英文简称,例如北大的PKU、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BUAA、中国农业大学的CAU等;②校内著名景点的名称,如北大的未名、清华的清华园、水木清华等;③校训,如清华的“厚德载物 自强不息”以及北师大的“学为人师 行为世范”;④学校的历史名称,如北师大的“京师”;⑤具有纪念作用的建校时间,如清华将1911-2011及图申请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4.申请注册商标的类别

高校集中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和第42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上都申请注册了商标。

二、存在的理由及法律策略

1.商标国际注册的缺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高校校名侵权的地域范围也由中国扩大到了全世界,比如清华大学在商标监测中就曾发现,印度尼西亚有企业抢注“清华”商标。针对商标国际侵权现象,清华已先后在美国、俄罗斯、加拿大、英国、法国、马来西亚等40 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上百件商标,基本完成全球商标战略布局。
但本文所调查的其他高校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意识尚不够明晰,在美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仅有清华大学。这一方面反映了高校商标国际侵权现象目前并未大量涌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高校商标全球战略意识的不足。
本文调查的8所高校大多着眼于建设国际一流大学。这个过程中高校需要树立长远意识和全局意识,着眼全球,放眼未来,预先制定好符合本校实际的全球商标战略,才能避开全球竞争下应对大规模商标侵权行为。

2.高校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保护力度参差不齐

为了本校的商标全方位保护,各大高校往往同时申请防御商标(如北大、清华、北师大的全类别注册校名简称)和联合商标(如农大注册了北农大和中农大)。但是,一方面,全类别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必要?与企业不同,高校作为非盈利机构,依靠政府财政开支,全类别注册的费用不菲,对高校财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另一方面,其他几所高校还存在注册不够全面的理由,往往只在于教育、科研相关第41、42类上注册商标,但对与本校重点学科相关的领域关注不够,仍然面对着被其他市场主体搭便车的风险。各个高校应根据自身的特色,在41、42类之外,同时申请在与本校重点发展方向相关的类别上注册商标。
此外,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还面对着被撤销的风险。商标法第49条第2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农大在第1类(肥料等)的注册商标“中农大”(注册号/申请号为3551121)就因为连续三年未使用正处于商标局的撤销流程中。因此申请商标后并非高枕无忧,高校还需注意对商标的维护和使用,以免后续被无效或者撤销。倡议高校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办公室对本校的商标、专利、著作权进行专门管理。
参考文献:
[1]http://sbcx.saic.gov.cn/trade/
[2]梅元红、王玉柱.高校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的初步深思[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3年25 卷3 期
[3]段小申.我国高校名称保护理由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
[4]苗正达、马颖章.高校名称采用商标保护理由的探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年9期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jdxlw/lw23034.html上一论文:简论中国防控生物入侵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