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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周鸿祎“官司营销术”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785 浏览:15942
论文导读:这样的逻辑我们也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周鸿祎在用行业内的潜规则,或者说隐私换取着关注力。注意力经济或者说眼球经济曾是互联网行业经营的第一法则,谁拥有了关注,谁就能成就自己的帝国,当年的新浪就是最鲜明的明证。
2014年5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百度暂停对奇虎360的侵权行为,直到案件终审文书生效时止。在360新闻中,这则消息被置于一个突出的位置。我们都知道,“诉讼禁令”仅是一临时措施,是为防止迟误可能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或者证据被销毁的危险的,它对一场诉讼最终结果影响不大。360如此处理意图何在?许多看客调笑曰,这是因为360官司屡败,把这也视为一种胜利,所以大肆传播。但如果你过往的诉讼有所了解,就会发现这只说对了一面。
其实,对周鸿祎领导的360来说,卷入官司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闻。以致有媒体在其一篇报道的开头如此调侃奇虎360:“又一个官司打输了,So what?有媒体说360官司九连败,又能怎样?”
360到底涉入多少官司,可能只有360的法务部门清楚。反正只要上网搜一下,360涉诉的新闻几乎不曾间断。在其主要竞争对手金山网络的网站上,有一个名为“360败诉史”的专题,宣称“从2010年12月至今,360已败诉19场官司。”虽然周鸿祎的其多次败诉的说法屡有驳斥,但可以说,这家成立于2005年的公司应该是涉诉最多的互联网媒体之

一、连周鸿祎都承认:“我在中国互联网,是经历官司比较多的人。”

周鸿祎涉诉史
出道不久,周鸿祎就有与人对薄公堂的“案底”,当时老周执掌3721,就与当时正处于发展阶段的百度干了一架。不过那时他应该还没有尝到打官司带来的“正效应”,以致差点与对方的CEO肉搏。
2006年7月17日,周鸿祎推出360安全卫士,3个月后,该公司就被起诉涉嫌侵犯用户知情权和隐私权。当时周鸿祎所带领的360团队应对这类事依然是比较慌张,更没能将诉讼转化为吸引关注的营销能力,只是仓皇应对称,目前公司没有收到任何被起诉的消息,律师也没有拿到法院的传票。这次被动应对让刚出生的360好生尴尬。而此时,周鸿祎曾经的“流氓软件”3721之父的身份又被挖掘了出来,有意无意间,360安全卫士被捆绑在了“流氓软件”的战车上。
不过这位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的硕士毕业生很快认识到了诉讼所带来的“正效应”,并力图借助诉讼来翻盘。不久他的公司果断地起诉了周的老东家——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中国雅虎公司,诉称该公司的雅虎助手在无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屏蔽用户电脑上的奇虎360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战周鸿祎大获全胜。显然老周不会在意对方赔付的8万元人民币,他看中的是在国际巨头网站上连续7天的公开道歉,彼时雅虎的强大传播力让周和他的公司获得了最佳的免费广告位。同时,因“流氓软件”3721是雅虎助手的前身,周也通过此举显示了自己与“流氓软件”切割的决心。周鸿祎和360的正面形象渐渐成型。
尝到甜头后,周鸿祎再接再厉,起诉了当时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安全软件公司瑞星和在大中华区享有广泛声誉的IT专业门户网站中关村在线。中关村在线发表道歉声明,让360在行业内名声大噪。而与瑞星的大战则延拓两三年,期间双方口水不断,由于瑞星公司自2001年起连续9年排名第一,这场大战迎来众多网友和媒体围观,360又获得了免费的广告机会。此役过后,瑞星元气大伤,360在杀毒市场上的份额稳步攀升至行业第一,瑞星的份额跌至30%以下。
周鸿祎的360将诉讼营销术发挥到淋漓尽致当属2010年与腾讯的3Q大战。
2010年5月31日,腾讯推出“电脑管家”,涵盖了360安全卫士所有主流功能。随后,360发布了“360隐私保护器”, 不过当时的360隐私保护器只监测。双方大战随即开始。
唇舌剑之后,360和腾讯展开了中国互联网历史上著名的弹窗大战。10月29日,战况再次升级。这一天,360公司推出一款名为“360保镖”的安全工具。声称该工具全面保护用户的安全。11月3日晚6点,腾讯发布《致广大用户的一封信》,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转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强迫用户“二选一”。
这种“有你无我”玩命似的“决斗”引发了不小争议。在的要求下,后来双方虽然停止了口水战和有你无我式的决斗。但漫长的诉讼战就此开启。
通过一系列的起诉、上诉、反诉交锋,双方诉讼索赔达到2.75亿元。以周鸿祎为首的360和以马化腾为首的腾讯之间的战争,也成了互联网上最被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3Q大战间隙,周鸿祎又与金山、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公司产生很多矛盾,主动被动着先后进入诉讼中,而且这些都可称之为缠斗,交换着场地、诉讼标的,飚着劲的上。据不完全统计,仅与金山公司就有4场诉讼,与百度的战争时至今日还一直在进行中。
关注力就是生产力
“中国的常识中,打官司是不好的,你一说我是被告,大家就觉得被告肯定是不好的,肯定不如原告好。你要再跟他说官司输了,你就一定是坏蛋了,大家也不管官司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周鸿祎曾如是说。由此看来周并不是一个傻楞之人,他是深谙中国社情的。而且他还是个有着“九头鸟”别号的湖北人,按理说应该精明的左右逢源。可就这样一个人却如此热衷于打官司,战斗力爆表,究其为何?
你可别指望周是给中国人传播法制理念的,力图通过自身的行为告诉中国人,诉讼只是解决理由的手段,谁对谁错是法律的事。翻检周鸿祎的历史,这个国内毕业的理工男缺乏这样的基因。
周鸿祎曾有这样一个公开的说法:“我不像大家想的那么老谋深算。公司和公司技术底层的冲突网民不知道,我也不希望在网民桌面上暗斗,因为当年犯过这样的错误。所以就(让矛盾)公开化,把行业里潜规则暴露出来。”按他的逻辑,这是自己官司缠身的因由。不过,通过这样的逻辑我们也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周鸿祎在用行业内的潜规则,或者说隐私换取着关注力。
注意力经济或者说眼球经济曾是互联网行业经营的第一法则,谁拥有了关注,谁就能成就自己的帝国,当年的新浪就是最鲜明的明证。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scyxxnlw/lw45766.html上一论文:对于从2014巴西看品牌营销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