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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370 浏览:19900
论文导读:
摘要: 政府财政补贴是新农保试点模式最为突出的特征,但目前试点县市却普遍出现了老年农民投保积极,年轻农民不愿参保的保险逆向选择理由,对新农保的可持续性提出了挑战。通过构建精算模型对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仿真模拟,结果显示:现行新农保试点模式具有对老年农民和高档次缴费人员更为有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是引致新农保出现逆向选择理由的制度设计理由。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农民个人缴费年增长率、增加对农民个人缴费补贴均能有效提高年轻一代参保农民的相对纯受益水平。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本身已经对高标准缴费农民更为有利,部分试点地区推行多缴多补政策并不适宜。
关键词: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财政补贴;逆向选择
1009-9107(2014)05-0096-06
引言
收入再分配是政府介入养老保险的主要理由之一,其效应是否合理直接体现了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并决定着该制度模式的可持续性。因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理由都可以归结为要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功能[1]。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以县市为单位展开试点,计划至2020年覆盖全部农村地区。该模式设计是一项结合我国农村现实情况的制度创新,既不同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模式,也不同于典型的基金制模式:第一,基础养老金完全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实质上是一个以参保为前提的老年津贴制度;第二,个人账户虽然采取基金制模式,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但政府和乡村集体给予一定补贴;第三,仅规定了政府、乡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最低出资标准,为出资主体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2]。调查显示,实践中新农保试点县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上述三方出资主体大多选择最低标准补贴和缴费,且普遍出现了老年农民参保踊跃,年轻农民不愿投保的保险逆向选择理由。假定农民是理性的个体,那么现行的新农保制度设计是否引致了不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近几年研究新农保的文献大量涌现,但主要集中在对各地试点调查和对政府财政补贴能力研究方面。例如,张朝华和丁士军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探讨了新农保推广中存在的主要理由[3];赵珂巍和韩建民[4]、林本喜和王永礼[5]分别通过对不同试点案例的调研分析了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杨翠迎和郭光芝基于养老金替代率视角分析了各地新农保养老金及补贴标准合意增长水平[6];邓大松和薛惠元[7]、薛惠元和张德明[8]通过对政府、乡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这三个缴费主体的收入调查,得出政府有能力对新农保进行补贴,农民也能够缴纳相应保费,但地方政府面对一定的困难;封铁英和董璇[9]、赵燕妮[10]、钱振伟[11]等运用精算策略建立模型,模拟新农保制度随经济社会条的发展变化而面对的资金平衡理由,得出必须对制度进行创新。然而,关于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研究则十分少见,黄丽对广东中山市新农保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了个案分析[12],但中山市作为发达地区,其新农保试点模式与国务院2009年推行的试点模式存在显著差异,其研究结论不适用于全国其他试点地区;王翠琴、薛惠元运用保险精算策略对国务院新农保模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了研究[13],但该文首先给出了“标准人”假设,没有分析政府补贴对不同代际农民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因而无法解释新农保试点地区较为普遍的保险逆向选择理由。本文主要运用精算策略测算新农保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以解释试点地区普遍出现的保险逆向选择理由,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制度设计的政策倡议。

一、精算模型设定

(一)研究思路

新农保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本文采用分账户法分别测算参保农民基础养老金纯受益额和个人账户纯受益额,然后进行加总得到新农保参保农民的总纯受益情况,以此判断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如果纯受益额为零,则该制度模式对选定人群不存在收入再分配效应;如果纯受益额为正值,则存在正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如果纯受益额为负值,则存在负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纯受益额的绝对值越大,表明参保人受益(受损)程度越大。其中纯受益额是指参保人预期获得的受益额减去应缴费用的差额。

(二) 模型设定

为方便计算,本文假定养老金缴费和给付均以1年为单位。
1.基础养老金纯受益模型。新农保规定参保人只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账户所需保费,即可领取政府补贴的养老金,其金额由政府统一确定,与农民个人和乡村集体缴费多少没有直接联系,因此参保人在存活期间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现值就是参保人基础养老金纯受益。

2.个人账户纯受益模型。

其一,个人账户缴费模型。新农保个人账户主要强调农民自我积累,政府和乡村集体在参保农民选定的缴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一定补贴。同时规定,参保农民缴费期限不低于15年,如果至养老金领取年龄(60岁)时,缴费期不足15年者,需一次性补足不足年份的保费,对于补缴保费,政府和乡村集体不予补贴国务院试点文件同时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龄已满60周岁者不用缴费,而年龄在45岁以上者只需逐年缴费至60周岁即可,不需缴足15年。但上述措施仅仅是一个过渡措施,本文假定所有参保人员必须缴费满15年。 。本文假定45岁以下的参保人员选择逐年缴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而45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按年缴费至养老金领取年龄(60岁)时,如不足15年,则一次性补足剩余年份所需保费。设P为投保人缴费现值累积额,Pb为参保人初始投保时所选择的保费缴纳标准,g为参保人年缴费的平均增长率,A为政府财政对参保人年缴费补贴额,B为集体组织对参保人年缴费补贴额,R为投保人养老金领取年龄,i为年均利率水平,x为参保人投保年龄,那么新农保个人缴费的计算公式分为两种情形:
如果投保人投保时16~45岁,适用公式(2):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sblw/lw40797.html上一论文:谈述保险合同解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