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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制度建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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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度产生的社会秩序来理解和认知社会环境、判断他人的行为、了解符合社会规范、能为社会所接受的行为。可以说,制度是通过规导人的思想观念进而规范人们的行为的。生活于不同制度下的人们,思想观念也必定不同。其次,制度塑造人的个性和品性。在对制度的认知和遵守制度规则的过程中,个体会将社会规范以及制度意蕴的价值观念转化
摘 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制度建设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路径。良好的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的基础和保证。制度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为基本内容、目标和评价标准,加强制度建设要遵循制度演化的基本规律。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制度建设;制度演化规律
1002-7408(2014)12-0083-03
作者简介:乔春霞(1973-),女,济南人,北京联合大学生化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张泽一(1973-),男,山东淄博人,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博士,副教授,硕导,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多种方式、策略和路径。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种路径中,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理念、理想变成现实及其实现的程度,取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能否成为制度的价值基础、价值目标和价值尺度。深入理解和把握制度建设路径的重要作用,对于探索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具有重要作用。

一、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的辩证关系

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共同体全体成员在长期的交往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共识,是社会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和精神精髓。制度与核心价值观有着深刻的内在关系,它们是相互构成的,同时,作为两种不同的存在,它们又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制度是社会价值共识的载体,是社会共同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规范化的体现。制度不是单个人的创造物,而“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1]78制度是在社会交往和互动中形成和发展的,是社会价值观达成群体共识的结果。从制度的创制来看,制度是在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指导下建立的,制度本身必定蕴涵着社会的价值规范,是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念、精神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作为社会规范体系实际上是实现特定价值的规范体系,一个社会坚持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就会有相应的规范体系来保障其实现。例如,现代社会构建是以现代的自由、平等、等价值为基础的。根据社会契约论的理论,与“神授”或强权决定的古代社会制度不同,现代社会制度是平等主体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产物。程序上,制度是基于所有作为公民的个人达成的契约而建立起来的,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基于同意。内容上,这样的契约过程事实上是现代人所珍视的价值如何具体实现达成共识的过程。不同层级的制度相关的社会成员数量不同,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制度必定蕴含着这个社会在最广泛基础上的价值共识,即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任何制度都存在于由个体组成的共同体及共同体成员的思想观念中,而不只是某种具有制约作用的外在环境。“一种制度,其规范的公开性保证介入者知道对他们相互期望的行为的何种界限以及什么样的行为是被允许的。存在着一个决定相互期望的共同基础。”[2]56制度提供的共同基础使得人们的行为可以相互预见,也正是这种对他人行为可以预期的信念成为个体遵守制度的动机和激励。制度的存在与运转需要制度相关人具有共同的观念前提。“制度是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制度的本质是对均衡博弈路径显著和固定特征的一种浓缩性表征,该表征被相关域几乎所有相关人所感知,认为是与他们策略决策相关的。这一制度就以一种自我实现的方式制约着相关人的策略互动,并反过来又被他们在连续变化的环境下的实际决策不断再生产出来。”[3]制度相关人在认知和遵守制度的实践中形成的“共有信念”保证了制度的实施和连续性。制度内在于相关人的思想意识中,那些促使行动者能够遵守制度的思想观念构成了制度的要素。没有社会共同的观念前提,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制度不可能存在。
在塑造和制约人的观念和行动的诸因素中,制度具有直接决定性作用。人在存在方式上是“一种制度里的公民”。[4]制度限定、规范和塑造着每个社会成员的行动模式、思想观念和个性品质。制度直接规范人们的行为。作为一种规则或规范体系,制度的功能之一是对人的社会行为进行制约。制度明确规定人们应该、必须做什么,以及禁止做什么,为人的行为提供规则、标准和模式。“制度就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5]制度通过对违反行为的制裁和处罚来保证其实施,从这个作用上说,制度是一种外部强制力量,指引、限定和塑造人的行为模式和行为选择。首先,制度决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一种制度可以被界定为由认知性、协调性、信息性和规范性社会要素构成,它们通过促成、引导和激励行为,共同产生了一个(社会)行为秩序。”[6]人们通过制度产生的社会秩序来理解和认知社会环境、判断他人的行为、了解符合社会规范、能为社会所接受的行为。可以说,制度是通过规导人的思想观念进而规范人们的行为的。生活于不同制度下的人们,思想观念也必定不同。其次,制度塑造人的个性和品性。在对制度的认知和遵守制度规则的过程中,个体会将社会规范以及制度意蕴的价值观念转化为个人的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并进而成为个人认同的一部分。个体的个性化和社会化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体的思想观念和行动成为特定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的过程。所有个人不过是被特定社会制度“制度化”了的人。个人的自我认同和自我理解与特定社会制度紧密相连。例如,人人平等的观念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保障人人平等的制度环境中才可能产生和延续的。相反,在特权当道的社会中,特权会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社会的制度形式影响着社会的成员,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想要成为的那种个人,以及他们所是的那种个人。”[2]285社会制度持续生产和再生产某种个人及其价值偏好。不同制度塑造不同人格。合理的制度能推动人的发展,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和实现人的潜能。不合理、不健全的制度则会滋生和扩展人性的弱点,甚至使人性扭曲、变形,产生各种腐败、堕落、败德行为。
制度一旦确立,就成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影响和制约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但是,制度是人的产物,人们的思想观念,尤其是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影响和制约制度的产生、发展与消亡。制度的产生需要价值观念前提论文导读:
,不同的核心价值观产生不同的制度类型。社会制度所蕴含的价值取向要符合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否则就会被历史淘汰。例如,辛亥革命之后复辟帝制的行为注定失败,是因为共和的观念已经逐步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意识大大提高,与价值理念不符的制度都将失去其存在的历史必定性。制度的存续关键在于制度能否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制度能否得到社会成员的认同在于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否符合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制度与核心价值观是相互构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所以,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在本质上是个制度理由。现代社会高度的社会分工和利益分化带来社会的多元化,作为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公共性领域,制度则成为多元化社会整合、在最大的范围内增进价值共识、凝聚各方面力量、激发社会的活力的根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