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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民族地区社会转型中政府责任与国家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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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社会转型作为人类发展的常态,必定对国家认同和政府责任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的全面转型,汉族与少数民族,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的趋同化趋势明显,要求政府必须以平等的关切和尊重来对待所有社会成员,由过去全能的维稳型政府转向有限的服务型政府,克服政府责任履行中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应当重塑政府角色,保障公民权利,弘扬公民文化等,形成政府责任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社会转型;政府责任;国家认同
1004-1494(2014)04-0065-04
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国家认同密切相关。然而,无所不管、无所不能的政府并不是最有效的政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理由的决定》提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1];从政府责任看,由全能的维稳型政府转向有限的服务型政府,主要体现在为全体国民的发展创造平等、自由、公正的社会环境。以平等的关切和尊重来对待本地区的各族公民,是国家认同的基本保证。

一、理由的提出:国家认同视野下的政府与公民

民族国家作为当今国际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不同于传统国家的新型政治共同体。民族国家的建立实现了国民与国家、政府与社会以及国家认同的根本转型。民族国家强调国家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国家赋予国民以公民身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公民与国家权利、义务的互负,实现国民对国家普遍的信任与支持。具有种族差异、文化差异、地域差异的全体国民被整合到同质的社会文化中,倡导相同的公民身份、共享的核心价值、共同的交际语言、共同的社会规则等,客观上实现了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的统一。同时,国民对国家的认同具有互动性、竞争性、自主性、选择性。一个国家是否得到其国民的认同与支持,取决于这个国家能否良好并持久地保障其国民的利益诉求。
政府责任关系国家认同。国家认同体现的是政府满足国民的需要以及国民对政府信任支持的一种互动关系,本质是政府的正当性理由。国家认同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政府武力强制的方式、政府满足国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的方式,而后者日益成为当代世界各国培育国家认同的普遍做法。政府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者和行使者,有着“人”、“中立者”、“公正人”、“裁判员”、“服务者”等诸多定位,近代西方关于政府责任的讨论早期一般集中于政治领域,焦点理由是安全、自由与平等;现代的讨论扩展到经济和社会领域,焦点理由是弥补市场缺陷与维护社会公平。从实践上看,政府责任的演变经历了从重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到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转向[2]。现代社会的政府责任已不再仅仅限于提供安全等简单的公共产品,在此之上还要向国民提供基本平等的社会福利和文化服务。政府责任主要通过制定规则、规范制度、实施政策等手段来实现,总体要求是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优越性。民族地区政府责任的变迁同样遵循着上述发展轨迹。面对社会转型带来的阶层分化、利益需要、价值观的多元,政府责任的着眼点应当是超越差异,寻求共识,转变政府和社会对立的传统思维,逐渐减少行政力量对社会的直接管制,给社会一定的发展空间,给个体更多的自由选择权。

二、社会转型中的政府责任:理论与现实

随着我国市场化、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客观上需要国家与社会关系沿着理性方向回归,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分权平衡。关于政府责任的界定,中西方不同文化有不同的认识。

(一)西方学术话语中的政府责任

在西方政治学和公共经济学看来,政府基本上作为守夜人存在,强调政府行为的全民代表性、社会公正性。政府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亚当·斯密对政府责任作了三点限制:“保护本国社会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和侵略;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和压迫;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3]。罗纳德·德沃金认为,“宣称对全体公民拥有统治权并要求他们忠诚的政府,如果它对于他们的命运没有表现出平等的关切,它也不可能是个合法的政府。平等的关切是政治社会至上的美德”[4]1。他强调政府必须对其管辖下的公民表示同等的关心和尊重,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种各样的人生选择。德沃金还提出著名的“平等”二原则:“第一个原则:重要性平等的原则(也称博爱原则),强调的平等不涉及人们的任何特性,而是与他们的人生要有一定的作用而不被虚度这一点的重要性有关。第二个原则:具体负责原则(也称关联原则),认为一个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而言,在资源和文化所允许的无论什么样的选择范围内,他本人要对作出那样的选择负起责任”[4]6-7。他认为由政府出面,凭借各种理由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过程中,优待照顾某些群体或个人,从长远来看,是无效的,有失社会公平。论民族地区社会转型中的政府责任与国家认同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迈克尔·奥克肖特讨论了自由主义和集体主义两种价值观对政府责任的不同要求[5]118,由此形成了处理族群关系的两种不同价值模式,即“消极干预”和“积极干预”。在自由主义价值观为主的国家在处理族群关系的公共政策中往往采取“消极干预”模式,即政府责任在于为社会成员提供普遍的制度规则,主要是防止社会生活中各种歧视现象的发生,政府并不直接介入到与少数族群或个体相关的具体事务中。政府的职责仅仅是裁决,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制定游戏规则,而这一游戏恰恰是政府不可能参加的,即政府责任只在于提供必要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维护社会公正,对族群歧视行为施加法律惩罚。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弥补因族群认同差异而可能导致的社会裂痕,在制度上为推动社会成员相互接纳提供解决方案,有利于推进公民身份和国民认同。

(二)中国现实境遇中的政府责任

“集体主义动员社会统一行动。在当代世界,它是作为对不完善的竞争产生的不完善的自由的救治。这也不出人意外,因为集体主义政治下的全能政府,限制了公民的自由,人为增加了经济、社会生活论文导读:
的不公正。”[5]120。欧克肖特批评集体主义价值观主导下政府责任具有失灵的倾向。我国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属于“积极干预”模式[6]。政府主动介入到各种与少数民族相关的社会事务中,如民族身份认定、社区发展、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针对少数民族的优惠照顾、少数民族代表在政治场合身着本民族传统服饰,等等,这一系列的政策安排曾是民族地区取得巨大成就和少数民族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随着民族地区社会转型,各族成员渐渐从依附于政府或某个单位转变为自主谋生,个人的自主性增强,维护私人利益的权利意识日益突出。这一模式的理由日益凸显:政府对于社会和个人干预过多,同时又存在政府责任的越位和缺位等情况。市场经济客观上削弱了政府的某些传统作用,政府责任转型势在必行。论民族地区社会转型中的政府责任与国家认同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论民族地区社会转型中的政府责任与国家认同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