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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社会工作理论及其对我国本土社会工作启迪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763 浏览:138790
论文导读:
摘要: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约翰·亨利希·维希昂(Johann Hinrich Wichern)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他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许多理论对社会工作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通过介绍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的一些社会工作理论,以探讨其理论对于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的启迪,希望能够推动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
关键词: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社会工作理论;本土社会工作
13-19世纪的社会工作理论具有浓厚的神学与哲学色彩,神学和哲学是社会工作的根源,基于基督教神学、天主教社会学说、哲学等衍生出来的许多理论都为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石。这个时期的社会工作理论被称为早期社会工作理论,虽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工作的概念,但是这些思想都为社会工作理论框架的形成提供了本源性的深思价值。约翰·亨利希·维希昂作为13-19世纪早期的社会工作理论家的代表人物,对于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他建立的“儿童拯救所”象征着德国社会教育学的开端。他在教会背景下引发了我们对于社会组织与国家的关系的深思,同时更从微观层面阐述了自己对于介入“困境青少年”工作的一些理论,他是新教服务机构的发起者,并开始认识到教会与国家之间相互辅助的合作关系。

1.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的基本简介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是德国历史上著名的神学家和教育学家。他1808年4月21日出生于德国汉堡市;1828年至1831年开始在哥廷根和柏林学习新教神学,1832年神学专业毕业;1833年成立“Rauhes Haus”(儿童拯救所),拯救被忽视,身心缺乏照顾和教育的儿童以及难教育的儿童;1842年开始在柏林筹划和建立一所新型典范监狱Moabit,1851年被普鲁士政府指定为监狱事物改革的负责人,担任Moabit典范监狱狱长一直到1872年;普丹战争,普奥战争以及普法战争期间,他致力于对对战场执事进行人员选定和培训;1881年在汉堡-哈姆去世。

2.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的社会工作理论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研究兴趣的核心是那些被忽视、身心缺乏照顾和教育的儿童与青少年。这与德国社会工作隶属于社会教育学的渊源有密切关系。他的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部分:

2.1社会理由及其形成理由:贫困及其理由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认为人的内在堕落是外在堕落的理由;道德规范的缺失是贫困的理由。这与约翰·亨利希·维希昂学习新教神学,“向内福传,信仰入世”的观念有关,他从神学的层面解释贫困的理由,而不是经济、政治、社会层面;他认为个体信仰的解体,心灵抚慰服务的减少,使社会生活缺少凝聚力,社会之根被拔除;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进入城市,却被社会忽视,生活、工作环境恶劣,如果孩子在这样的贫困家庭中成长,会滋生社会犯罪;人们会通过的满足和犯罪来满足贫困带来的缺失;粗暴婚姻会在代际中延续,父母的婚姻状况会影响孩子的婚姻;学校和家庭环境的两极分化造成儿童和青少年个体化、自私、自我的个性;社会缺乏充满爱心的集体。

2.2维希昂的人文观及教育学说的基本观点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的人文观指的是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是自由的个体,只有通过基督教的信仰才能使他们做善人。他认为应该打破孩子腐朽堕落的天性,使孩子重新回到未腐朽的状态。

2.3“儿童拯救所”的教育理念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认为可以让那些被被忽视、身心缺乏照顾和教育的儿童与青少年进入“儿童拯救所”,但前提是孩子们自己愿意进来。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孩子们能够自力更生,并且能够为未来的艰难生活做好准备,从而让他们从被社会忽视的状态,身体没有被照顾,心灵没有受到教育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忘掉不好的过去,重新开始。维希昂认为爱和耐心是教育孩子的基础,他强调通过创立家庭氛围,来建立孩子之间的信任,并且对机构中的每一个孩子提供个体式关爱。此外,他认为不仅应该关注孩子,还应该关注家长,因此孩子在拯救所期间,工作者应该定期家访,与家长保持联系,以重新梳理孩子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他认为重新让孩子返回家庭中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实现。

2.4“向内福传”的理念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强调“信仰入世、社会服务”,教会积极参加社会服务,他是“拯救式的爱”的首提者。同时他是新教服务机构“向内福传委员会”的发起者,此机构演变成今天具有社会服务组织性质的“新教服务联合会”。他不提倡革命,而是用改革的手短解决社会理由、改善社会环境。他倡导“向内福传委员会”协助国家在不转变社会格局的状态下,为社会提供服务,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其对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的启迪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协助国家旅行一种社会职责,改善社会理由。

2.5“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认为教会与国家间应该是相互合作、相互辅助的关系,只有政府与教会合作,教会才不会颠覆国家,这是合作主义的雏形;国家应该把教会看成合作伙伴,坚持平等、信任的原则共同改善社会秩序,解决社会理由,同时坚持辅助原则:自上而下的责任,自下而上的义务。

3.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的理论对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的启迪

维希昂关于“儿童拯救所”的一些教育理念对中国本土的社会工作有着一定的借鉴性。首先,他认为孩子们进入儿童拯救所的前提必须是自愿性的,机构不能随意强迫他们进入。而这种自愿性原则对于中国本土的社会工作也极其重要,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在面对那些有自由选择能力和判断力的服务对象时,需要充分尊重和考虑他们自己的意愿,不能强迫他们成为自己的案主,接受自己的帮助。其次,维希昂认为在孩子进入“儿童拯救所”之后,工作人员在面对有理由的的孩子的时候,不要轻易的去接孩子过去的伤疤。这一点对于我国的社会工作从业者也很重要,因为一些有理由的孩子,他们本身就有很强的自我防御意识,内心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不太愿意与人沟通,因而特别需要被认可和接纳。因此社工在面对这些孩子的时候,要给予孩子充分的爱与耐心,让他们感觉到尊重,接纳和温暖,从而愿意袒露心声。最后,论文导读:
维希昂认为对那些有理由的孩子应该具有人文关怀,应该用爱和耐心去教育他们。我认为中国本土的社会工作者也应该具有这种人文关怀,因为助人不仅是一种技巧,更是一种艺术。而社会工作的艺术就体现在对服务对象的态度和人文关怀上。因此社会工作者在面对服务对象时,要给予服务对象充分的尊重与耐心,尤其当服务对象排斥我们,不信任我们的时候。同时我们也要加强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增强服务对象对自己的信任感。因此,我们在帮助服务对象的过程中,无论遇到多少阻碍,都应该始终坚持以爱与耐心为基础的人文关怀。
约翰·亨利希·维希昂的社会工作理论从侧面论述了国家与社会组织的关系,他指出教会拥有社会服务的职能,国家与教会之间应该是一种彼此合作,相互辅助的关系,双方应该在平等、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国家与教会的合作伙伴关系,遵守辅助性原则,自下而上的义务与自上而下的责任相结合,共同改善社会,解决社会理由。虽然他在社会工作理论发展进程中对国家和社会组织的理解在许多方面仍不完善,但是也引发了我们对转型期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些启迪。我们可以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处理国家与社会组织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体制、文化环境和民间基础,建立一种以政府为主导,以非政府社会工作机构为主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核心,并由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的良性运转和发展机制。(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迎生.构建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其路径[J].社会科学,2008(5)
[2]张威教授.社会工作理论课堂笔记,2013
[3]余晨昕.社会工作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探讨.现代营销,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