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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论家庭暴力社会工作介入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850 浏览:94484
论文导读:形式各种各样,例如辱骂、伤害、杀人、折磨、婚内、以及侵权,等等。(3)时间的延续性。社会制约力量的薄弱以及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使得家庭暴力可以持续实施。另外,从总体上看,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家庭暴力的施暴主,占施暴总数的73%,究其理由是这部分人文化水平较低,行为粗野,当家庭发生矛盾时,总是以武力解决。(二)
摘 要:家庭暴力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理由,仅从一个方面展开研究是很难真正解决理由的。社会工作作为一门运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来开展各种服务、挖掘个人潜能、增进社会福利与和谐的专业,它的介入可以弥补其他的解决家庭暴力手段的不足,从而有效地解决家庭暴力。从社会工作专业视角出发,对家庭暴力理由进行更为综合的分析,并结合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政策层面的社会工作专业策略提出具体的介入策略和倡议,并简单分析了社会工作者在具体介入中的主要工作。
关键词:家庭暴力;个案工作介入;小组工作介入;社区工作介入
1002-2589(2013)33-0094-03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家庭暴力的存在会危及家庭的稳定与和谐。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召开后,家庭暴力作为社会理由在中国受到普遍关注,尤其如今社会的急剧转型、生活节奏加快以及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家庭暴力理由日益严重并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我国根据全国妇联200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仅针对妇女的暴力,在我国近三亿的家庭中约有30%左右的家庭暴力现象存在。家庭暴力像一颗“毒瘤”,它直接侵害妇女的生命健康及性自由等权利,严重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可能引发家庭矛盾,侵害家庭成员利益,损害婚姻家庭的基础,加剧了婚姻的动荡;家庭暴力还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对儿童的社会化产生消极影响。因此,研究家庭暴力现象,并通过社会工作专业视角的分析与介入,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减少并逐步消除家庭暴力现象具有重要作用。

一、家庭暴力概述

(一)家庭暴力的目前状况和主要特点

1.定义
家庭暴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家庭暴力”就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暴力、精神暴力以及性。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侵犯,是一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1]。狭义的家庭暴力主要指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暴力事件[2]。本文主要探讨家庭中对女性的暴力行为,因此所采用的家庭暴力概念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的概念,并且是指以女性为受害对象的家庭暴力。

2.目前状况

婚姻中的家庭暴力行为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理由。目前来看,全世界各个地方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理由。据《中国妇女报》1996年“家庭暴力理由公众调查”显示,有11.2%的女性曾经挨过丈夫的打,这与14.6%的男性承认打过妻子大体一致,不过有44.9%的男性认为妻子挨打总有其自身理由,从中可以看出家庭暴力行为是受隐形观念支配的。在1998年的调查问卷中,63.3%的人认为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18%的人身边的同事、家属遭受过暴力侵害。在受虐妇女的调查问卷中,50%的人偶尔遭丈夫打骂,20%的人致伤致残。尽管如此,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公之于众的家庭暴力只占暴力事件的10%,而当家庭暴力行为发生时,只有41.6%的妇女向妇联寻求帮助[3]。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家庭暴力远比统计调查出来的多。
3.特点
(1)内部的隐蔽性。家庭暴力是静悄悄的暴力,具有隐蔽性。第一,家庭本身具有的血缘和姻缘上的排他性、封闭性使外人和社会很少能知道家庭的内幕。第二,家庭隐私观念使家庭暴力不易被察觉。一方面,家庭内部成员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在外人面前,即使刚刚还在打架吵嘴的夫妻也会伪装出恩爱的样子;另一方面,家庭外部的人就是知道了家庭暴力的发生,也认为这是人家的私事而不愿介入。
(2)形式的多样性。家庭暴力是行为人在客观上对其配偶使用了暴力,使被害人在肉体和精神上受到了伤害。其暴力的形式各种各样,例如辱骂、伤害、杀人、折磨、婚内、以及侵权,等等。
(3)时间的延续性。社会制约力量的薄弱以及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使得家庭暴力可以持续实施。另外,从总体上看,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家庭暴力的施暴主,占施暴总数的73%,究其理由是这部分人文化水平较低,行为粗野,当家庭发生矛盾时,总是以武力解决。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理由

家庭暴力的产生,是多种理由共同影响的结果,从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现实来看,有以下两方面的理由:

1.传统文化

传统的不平等的性别意识惯性是导致我国家庭暴力的深层理由。中国“打老婆”的家庭暴力存在的最根本理由在于传统的性别结构深入到许多家庭成员的心理和行动中。我国的传统文化对社会性别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家庭中,女性往往处于依附和服从的地位,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使女性在以夫权为主体的社会中,只能隶属于丈夫,丈夫可以随意打骂妻子。为此,男性认为打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妻子则是一味忍让和避让的态度,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的恶化。

2.个体方面的理由

家庭属于最典型的初级群体,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密切,接触的时间也多,彼此共同参与家庭事务,因此发生冲突的机会也多。家庭内部成员占有资源的不平等和资源分配协调不当,彼此之间就可能发生冲突甚至家庭暴力。如夫妻双方在经济收入上的明显差异,通常情况下,大多数妇女在经济上更加依赖丈夫,而缺少一定的独立性。
还有家庭成员背景的差异,包括个人见解、个人成长的环境和经历、个人受教育水平、个人的职业生活及个人的能力等也可能引发家庭暴力。家庭成员的背景差异会导致家庭成员在家庭沟通和处理家庭事务中采取各自的方式,协调不好就容易导致对立情绪。尤其是夫妻,原本就来自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成长环境和经历导致彼此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有很大的差异。一旦结合在一起,关系协调不好,就容易导致家庭暴力。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rkxlw/lw21996.html上一论文:试议新课改背景下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