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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陈独秀思想对早期党史文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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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陈独秀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一位十分重要的思想家、政治家和革命家。他不但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者和“五四运动的总司令”(语),而且是中国的主要创始人和早期领袖,对中国革命和中国产生过非常重要的影响。他一生经历坎坷,毁誉参半,但是是其终身追求和奋斗的目标,是贯穿其一生的思想主线。陈独秀虽然没有亲自出席一大,但由于他在五四运动时期高举科学旗帜的巨大影响力,由于他对无产阶级新文化的热情宣扬,由于他为创建所做出的思想上、组织上的重大贡献,仍然被选为第一任书记,并连任五届,成为早期组织上、精神上的领袖。正如所说,“五四运动,替中国准备了干部。那个时候有《新青年》杂志,是陈独秀主编的。被这个杂志和五四运动警醒起来的人,后来有一部分进了。这些人受陈独秀和他周围一群人的影响很大,可以说是由他们集合起来,这才成立了党。我说陈独秀在某几点上,好像俄国的普列汉诺夫”,陈独秀思想对建立初期的党史文化有着深刻的影响。
本文着重分析陈独秀从创建到离开党领导岗位这一时期,其思想对早期奋斗宗旨和政治纲领、组织原则和领导作风、独立精神和自主意识等党史文化重要元素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在陈独秀思想的影响下,建立之初的奋斗宗旨和政治纲领包含了丰富的精神

回溯创建历史,人们都会说成立之初的最低纲领是反帝反封建,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二大制定的政治纲领,但隐藏在政治纲领背后的精神实质,或者说那些受马克思列宁学说影响而集合起来的、当时中国最先进的知识分子的奋斗宗旨是什么呢?这就是。无论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共和国”,还是“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其最本质、最终极的目标是实现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而不是建立一个新的不平等的制度。因为陈独秀、李大钊等早期人,为了救国救民,在改良与革命、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社会党)与无政府党等比较争论中,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选择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达到的道路。这也是中国革命为什么被称为“革命”的本来含义。陈独秀作为的旗帜与斗士,在创立过程中,其思想自然发挥了积极的影响。早在一大召开之前,陈独秀就向大会提出了“关于组织与政策的四点意见”,其中之一就是“民权主义之指导”,主张将作为建党的指导思想。
在陈独秀的影响和主持下,党成立之初,就将诉求写入其对外公布的政治纲领中。1922年6月,公开发表由陈独秀起草的《中国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采用无限制的普通选举制;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出版自由权,废止治安条例及压迫罢工的刑律;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承认妇女在法律上与男子有同等的权利”等实行、保障人权的主张和诉求。一个月后,二大通过了陈独秀执笔的《中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主张工人和贫农与小资产阶级建立主义的联合战线,并提出“工人和农民,无论男女,在各级议会市议会有无限制的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罢工绝对自由;制定关于工人和农人以及妇女的法律:……废除一切束缚女子的法律,女子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教育上一律享受平等权利;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教育普及”等更为具体的诉求。在陈独秀等人的影响下,党的三大将人权方面的内容正式写入党纲草案,如“实行无限制的普通选举;保障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之自由权,废止治安条例及压迫罢工的刑律;公私法上男女一律平权;平民须有倡议权、罢官权、撤回代表权及废止法律权;地方重要的国家职员须民选;实行义务教育,教育与宗教绝对分离”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纲领”或“目标”,一开始就包括政治、人权、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容并逐步丰富,深深打上了陈独秀“政治的民治主义、民权的民治主义、社会的民治主义、生计的民治主义”四位一体思想的烙印。在陈独秀的主张和影响下,创立初期的认可和接受了当时世界比较先进的理念,并作为自己的奋斗旗帜和政治纲领。
陈独秀对中国革命的一大贡献,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主持制定了关于革命的纲领,初步阐明了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策略、任务目标、前途,提出革命分两步走的战略方针,作出了建立“的联合阵线”的决策,为第一次国共合作和国民革命的展开扫清了思想理论上的障碍。
二、在陈独秀思想的影响下,早期的组织原则及形态是“集权”的,高层的领导作风是较为开放的
1921年2月,陈独秀在起草的党章中就明确主张党的组织采取集权制。一大召开前,他在向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组织与政策的四点意见”中,除了“民权主义指导”外,还强调“培植党员”、“纪纲”和“慎重进行征服群众政权”3个重要理由,实际上概括了他对党的组织原则的主要观点:发展和教育党员,执行集中制,注重组织纪律和争取群众,为夺取政权做好组织准备。在陈独秀提出的重要意见的基础上,一大代表经过充分讨论形成的纲领和决议中规定:党的领导原则是采取“苏维埃管理制度”,即实行集中的原则;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执行委员会的监督;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同意,始得修改;党必须从下到上,即从基本支部直到委员会等。这些规定,基本上包含了后来概括的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地方组织和每个党员服从的组织原则。
担任书记后,陈独秀对于集中制和党内的认识继续深化,并逐步成熟。虽然关于他主持工作期间这方面的文献较少,但可以从他1929年8月5日写给的一封信中得一管窥,他说:“德谟克拉西(即Democracy中文音译,意为——编者按)……是无产阶级集权制之一因素,没有了他,在党内和党外都只是集权而非,即是变成了集权制之反面官僚集权制”,“同志间关于理论上论文导读:暴躁”等理由公开作自我批评。尽管陈独秀也存在“脾气大”等性格和其他方面的缺陷,但由于他胸怀坦荡,光明磊落,言行一致,不搞阴谋诡计和打击报复,在他连任五届书记的6年间,从未在党内发动一次针对党内同志的政治运动和“路线斗争”,也没有制造一起“冤假错案”。就连曾经多次批评陈独秀的也说:“我们党从建党到北伐
政策上意见不同的争论,是党的进步的现象,决不是坏现象;反之,大家都没有什么不同的意见,这正是党之幼稚的表现”,“同志无论在理论上,在政策上,在工作策略上,只要不离开革命的立场和党的立场,即和有显然不同的意见,而公然出来争辩,都是党内德谟克拉西所容许的”。陈独秀在担任书记主持工作期间,比较注意发扬,努力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集中全党的智慧,这也是历史上党内和领导作风较好的一段时期。例如,三大召开前,陈独秀要求所有同志毫不客气地对其起草的文件提出批评意见。四大召开前,他又以的名义致函各地党组织,要求他们准备意见和倡议,提交大会讨论。这个由陈独秀创立的大会之前征求全党意见的党内传统一直传承了下来。
陈独秀作为总书记,勇于自我批评、承认错误,开了领导层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的先河。1923年6月,他在三大工作报告里批评别的同志时,也作了自我批评,说自己“由于对时局的看法不清楚,犯了很多错误。另外很容易激动”。1925年1月召开的四大作出的决议,对以陈独秀为首的执行委员会“技术上、组织上、执行上的欠缺”进行了批评,陈独秀予以接受。在党的五大上,他也虚心接受同志的批评,并对“退出国民党”、“三二〇事件”、“北上”、“脾气暴躁”等理由公开作自我批评。
尽管陈独秀也存在“脾气大”等性格和其他方面的缺陷,但由于他胸怀坦荡,光明磊落,言行一致,不搞阴谋诡计和打击报复,在他连任五届书记的6年间,从未在党内发动一次针对党内同志的政治运动和“路线斗争”,也没有制造一起“冤假错案”。就连曾经多次批评陈独秀的也说:“我们党从建党到北伐这一时期,即1921年至1927年,虽有陈独秀机会主义的错误,但当时党的作风比较生动活泼。”
三、在陈独秀思想的影响下,处于共产国际直接干预和国共合作复杂局面下的早期,具有了初步的独立精神和自主意识
陈独秀具有特立独行、卓尔不群的特殊气质,在其不断演进的思想中蕴含着追求自由平等、独立自主的深刻内涵。这种具有强烈独立精神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造就了早期的独立精神与自主意识。
第一,陈独秀为开辟了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独立阵地。中国上海发起组于1920年8月成立后,为介绍苏俄社会制度,宣传科学社会主义,作为发起组书记的陈独秀顶住压力,毅然将《新青年》从9月1日第八卷第一号起,改为上海发起组的机关刊物,摆脱群益书社的束缚,并于11月创办《》月刊,树起的大旗。改组后的《新青年》旗帜鲜明,具有无畏的真理信念和勇气,以平等态度与其他各派思想学说进行自由讨论,扩大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
第二,陈独秀对独立于共产国际有清醒的认识。中国虽然是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成立的,但是一大通过的党纲只规定“联合第三国际”,与其并不存在上下级关系。陈独秀说:“革命要靠自己力量尽力而为,我们不能要第三国际的钱。……拿人家的钱就要跟人家走,我们一定要独立自主地干,不能受制于人。”他认为:“中国尚在幼年时期,一切工作尚未展开,似无必要戴上第三国际的帽子,中国的革命有中国的国情,要保留独立自主的权利,要有独立自主的做法。”直到二大时,才决定加入共产国际成为其一个支部。因为从此要接受共产国际的一切决议,“这不能不给中国革命带来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中国历史》第一卷语)。
第三,陈独秀对于国共合作始终具有独立意识。1922年初,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向倡议,党员加入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陈独秀明确表示反对。当年7月,二大提出建立联合阵线,但仍然坚持国共平等的外部联合。1923年8月底,执行委员会召开西湖会议,讨论共产国际的指示,被迫作出员加入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的决定。但是陈独秀等人表达了反对的意见,并表示对共产国际的决定只能有条件的服从。国共合作期间,面对国民党的进攻,陈独秀进行了坚决的回击,并反对鲍罗廷的独断专行。在国民党内出现反共的戴季陶主义和 “中山舰事件”、党务整理案等反共事件发生后,他一再主张退出国民党,不想“受制于人”,但是均被共产国际“拒绝考虑”。
第四,陈独秀领导了上海工人武装起义,开了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建立政权的先河。1926年10月至1927年3月,为了配合北伐战争,领导上海工人举行了三次武装起义。其间,陈独秀除了指导前两次起义之外,还亲自参与领导第三次武装起义。陈独秀提出的“在总同盟罢工的基础上进行武装,在中夺取政权,武装必须有广大群众参加,并成立民众选举的政府,要争夺市民代表大会(即议行合一的市民政府)的领导权”的意见,得到认可和贯彻。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是大革命时期中国工人运动的一次壮举,是独立领导城市武装斗争和建政的一次大胆尝试。陈独秀不仅领导了这次斗争,而且以其杰出的理念和成熟的素养,为起义胜利后建立人民自己的政权作了有力的指导。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被迫离开领导岗位。这位被胡适称为“终身的反对派”的人物,在党史上的地位十分独特,甚至被他亲手创立的党所开除,但是他一生所做的提倡科学与、创建中国这两件大事,对近代中国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正因为陈独秀的思想对早期党史文化产生过重要影响,而党史文化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世界先进文化融合的重要产物,深化对陈独秀思想与党史文化关系的研究,对于丰富党史文化研究内涵,从而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提供历史借鉴,具有一定的现实作用。
(责任编辑:胡 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