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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西方国家起源之社会契约论发展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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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社会契约论就是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的学说。它自诞生以来已经有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国家起源于人们之间相互的契约,这样的观点首次出现是在伊壁鸠鲁的论述之中,后来经过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的发展和完善,最终成为西方最有影响力的国家起源理论。
【关键词】国家起源;社会契约;发展及演变

一、社会契约论的起源

关于国家的起源,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观点,在众多的说法中最有影响力的学说有两个,一个是西方国家的“社会契约论”,另一个则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社会契约论不仅是最为重要的国家起源理论,而且堪称16世纪以来西方主流政治思想。社会契约论主张每个人无法孤立地实现自己所拥有的天赋自然权利,只有和他人签订协议,将自己的自然权利转换为公民权利,才能在现实社会中具有合法性质。
马克思曾说过:国家起源与人们之间的契约。这一观点是伊壁鸠鲁最先提出来的。他曾多次论证,国家是人们之间相互缔结契约的结果,他说:“渊源于自然的正义是关于利益的契约,其目的在于避开人们彼此伤害和受害。”伊壁鸠鲁在这里强调了公正不是某一个自身存在的东西,而是存在与人们的相互交往中,成为一种契约,是人们为了确保相互间的安全,相互间的恐惧,避开相互间的损害而订立的。因此,伊壁鸠鲁的政治观点为近代革命的“社会契约论”提供了启蒙材料。

二、社会契约学论的发展及演变

古典自然法盛行时期,是“社会契约论”的繁华并结出果实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提倡者众多,从他们的思想发展上看,近代“社会契约论”呈现递进式进步。这一时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霍布斯为代表,第二阶段则以洛克为代表,卢梭则代表了第三个阶段。
霍布斯是最早的契约论者之一,他是第一个把自然理论与社会契约论结合起来构造的国家学说。他认为,国家的出现是由于人们的意志和契约造成的,人们缔结契约,组成国家的目的是“自我保存”。人类最初处于一种没有国家、没有统治、没有私有财产的自然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是人人平等的,但是由于人性本恶,每个人都有企图用伤害别人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使大家免于相互间造成的伤害,人们在理性的启迪下放弃自然权利,把它交给一个或者一些人,让他们来治理国家,管理国家。每个个体的都是只为了自己的利益服务,契约只是在每一个个体之间签订的,是个体与个体间相互的行为。除非征求对方的同意,否则任何人都不得对其他人行使权威。
洛克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始祖”,他研究了培根、霍布斯的著作,其思想相对于霍布斯的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洛克的一生经历过了整个英国时期,相对于霍布斯生活的英国革命早期,洛克的时代社会已经趋于回归平稳,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已经基本确立,并在“光荣革命”中与封建势力达成了最终的妥协,阶级矛盾缓和。洛克认为国家产生之前,人人都有自然的权利,但他认为自然的权利不是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而是对别人正当的要求。拥有自然权利者之间不是竞争,而是彼此相关联的义务和责任。
到了18世纪,近代社会契约论集大成者卢梭,使得社会契约论走上了成熟时期。他的《社会契约论》中的思想对于当时法国乃至全欧洲都产生了震撼的效果,对于法国大革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已不同于霍布斯,他不再关注如何保障社会秩序和政治社会是如何起源的。卢梭关注的是权力合法性理由,即权力是有谁来行使,属于谁的理由。基于“人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一认识,卢梭论证了人们为了获得政治社会的便利与效率,通过“社会契约”缔结了整个政治社会。卢梭设想,在自然状态中有些许不利于人类的重重障碍,其阻力超过了人们在自然状态下的承受能力,人们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护卫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从而产生了社会契约,成了社会组织,即国家。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的社会有一套自我调节的运转机制那么这种自我调节能力在政治社会中也是存在的,因此没有必要再分心去考虑社会秩序和政治社会是如何起源的。他的社会契约论在于研究一个新的目的,即如何才能达到他所设想的平等与正义。

三、社会契约论的现实作用

用契约论的学说来解释国家起源,是资本主义兴起时的一种重要思潮。但由于历史的局限,这种学说毕竟是一种缺乏科学和事实依据、违反自然规律的主观臆造。对于社会契约论以及自然状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有论述,他们认为用自然状态和契约来解释国家起源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科学。然而,“社会契约学说在理论上是非历史的,但它本身却具有重大的历史作用”。它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在近代为反封建神学以及近代国家政治制度的形成做出了相当重要的历史贡献。用契约的观点来说明国家起源已经成为历史,但是契约论在这种特定作用上的消失不意味着观念也随之消失。恰恰相反,现代文明契约的观念已经沉淀为人类生活的一个准则,渗透与日常的社会生活中。
历史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一个时期的思想总是这个时期社会经济条件的反映,就像同是契约论,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思想也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统治在逐步的完善。其中的一些思想即使百年之后依然发挥着对人类现实的影响,成为不朽的经典。社会契约论虽然是一种唯心思想,但其蕴含一种平等、自由和人权的精神,这是实现法治的思想基础。这对我国的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作用。我国当今社会正缺乏这种思想,这正是我国法制建设滞后的一个理由,因此,理解并发扬社会契约论的精髓和潜在作用对我国的法制建设非常有必要,我们要深入了解社会契约论的精神,取其精华而用之。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人民出版社,1972.
[2]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3] [英] 霍布斯.利维坦[M].商务印书馆,1985.
[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1965.
[5] [英]洛克.政治论:下篇[M].商务印书馆,1981.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ncyjlw/lw48193.html上一论文:研讨家庭教育缺失对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影响及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