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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理由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58 浏览:15289
论文导读:有城市户口的居民还享有其他众多的保险以及补贴。但是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因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就导致了大多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只能依靠于国家平均分配的土地。目前,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也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因为存在的理由众多,面对的压力也较大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势头下,城市化进程已成为一种必定趋势。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城中村”失地居民的权益保障理由,这也意味着加大“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势在必行,因为制度的完善不仅关乎城市化以及社会结构的需求,还与居民的基本权益紧密相关。本文从城乡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城中村”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理由,浅谈了几点笔者的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城乡经济发展;“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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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差别大

在我国,城乡居民在拥有社会保障等一些基本的权益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因为城市户口,他们享有基本的“三险”,这“三险”就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而除了这三种保险以外,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还享有其他众多的保险以及补贴。但是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因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以及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就导致了大多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只能依靠于国家平均分配的土地。
目前,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也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因为存在的理由众多,面对的压力也较大,就导致了工作的进展并不大,成效也并不明显。据广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490.29万人、961.03万人、239.99万人、273.27万人、242.7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05%、97.86%、99.58%、91.09%、99.07%。而针对农村居民来说。从2009年9月国务院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到2010年,试点覆盖面由11.8%扩大至23%左右。虽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正在不断的建立完善中,但是与城市的保障体系相比,依然存在着很多理由和不足。而正是因为这种严重的不对等就使得城乡矛盾的升级,因此,为了解决这一系列理由,国家政府可以在规范自身权益以及完善土地使用制度的基础上,促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的保障,还可以在对土地进行合理评估的同时,完善其补偿制度,从而进一步增加对失地居民的利益补偿。

(二)失地居民缺少基本的社会保障

经过不断地努力和奋斗,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渐走向成熟,但是美中不足的是,适合城乡共同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建立。特别是对于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理由的解决,政府还没有形成具体、有效的策略和手段。但是因为城市化依然在继续,加上失地居民不满情绪的高涨,这就导致了众多矛盾以及争议的产生,而出现的这些理由不仅会给城市化进程造成了很多的阻碍和压力,还会给政府的工作带了众多的考验和挑战。
在城市化进程中,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理由:有小部分失地居民并不赞成城市化,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之前的生活方式是他们所熟悉且喜欢的,而城市化就意味着农民要脱离生活多年的土地,再加上农民融入城市保障体系具有一定的困难性,这就使他们连最后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二、加强“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的相关策略

城市化趋势是必定的,但是城市化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城市化进程应该从人们的切身利益出发。然而本文探讨的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的理由突出的理由就是因为政府没有探索出真正行之有效的策略和策略。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加大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力度,这样才能使“城中村”失地居民的社会权益得到基本的保障。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存活权是他们最基本的权益,然而因为受到自身种种条件的限制,就使得许多公民的存活权得不到保障,因此,为了解决人们存活方面遇到的困难,政府就应该采取相关的有效措施,最低生活保障的概念就被正式提出。
所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政府为了解决公民的温饱理由,而为他们提供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城中村”失地居民是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而存在的,在城市化之前,他们拥有保障自己生活的策略,但是城市化的进程带给他们不仅是基本生活保障的失去,还有相关权益的损失,因为他们属于市民但是一些市民的权力他们并不享有。因此,为了解决上述理由,政府就应该通过相关措施的实施,在为公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使失地居民享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政府可以通过拨出一部分款项用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只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健全,才能更好地解决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理由。

(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的正式建立时间较晚,其中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经由二十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其体系现已逐渐地在走向成熟,但是农村居民的养老模式依然处于传统、落后的家庭式养老。而因为“城中村”失地居民也是属于传统农民中的一列,这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养老思想还有待改善,这就需要政府充分地调动失地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此外,针对失地居民要建立严格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方面,就业的失地居民应该被纳入到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的一类中;另一方面,失业的失地居民可以重新建立一种不同于城镇的养老制度。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及发放养老金的标准应该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而定,这样就能保证“城中村”失地居民在履行其基本义务的同时,也能享有社会的权益。对于有些超过或接近养老保险年龄的公民来说,政府可以通过其所在的村组织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积极落实就业政策

解决失地居民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本途径就是就业。然而,因为失地居民的知识水平以及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由于他们自身条件的限制,不仅参与竞争的能力较弱,而且还很难融入到现代化、科技化的社会中。对于一些年龄大的劳动力来说,他们的身体机能也在逐渐的下降,这样在城市中存活就显得更加困难。而对于得到“再就业”机会的失地居民来说,他们的工作范围也限制在体力劳动以及服务行业中,这就论文导读: 薛亚娟,张骥飞,刘英.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理由.研究农业经济,2012(02)刘英泽,王慧,赵艳芹,孟文静.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理由研究.中国农学通报,2009(21)刘欣.“城中村”社区保障的困境与解决思路.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2(06)李宾华.城中村改造后城市边缘弱势群体社会保障路径研究——对
导致了失地居民的工作环境、工作收入的不稳定以及经济条件差、生活缺乏基本保障等情况的出现。
想要解决上述理由,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出发:首先,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展深入调研活动,大力发展各地的第三产业链。然后,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以及有序进城务工。最后,加大对“城中村”失地居民的培训,在推进素质就业、技能就业的同时,提高失地居民的就业质量。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城市化在加快进程的同时,也要加强完善“城中村”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以及就业等制度的基础上,推动失地居民的基本社会权益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薛亚娟,张骥飞,刘英.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理由[J].研究农业经济,2012(02)
[2]刘英泽,王慧,赵艳芹,孟文静.城中村失地居民社会保障理由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9(21)
[3]刘欣.“城中村”社区保障的困境与解决思路[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12(06)
[4]李宾华.城中村改造后城市边缘弱势群体社会保障路径研究——对昆明市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目前状况分析? [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