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关系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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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会的意识形态,因此应当加以批判或者完全否定。笔者认为,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社会经历了两千多年仍然屹立不倒,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依靠个人自觉、情感纽带和整体主义特征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来维系。这些价值观念在今天的集体主义价值建设过程中,仍有其积极作用。我们不应该将其视之为社会发展
【摘要】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与当代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宗法集体主义虽然具有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人权利以及容易导致集权主义等消极因素,但其强调整体主义,注重个体道德修养及道德调节功能,这对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建设,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宗法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关系 作用
当前,我们对于集体主义的讨论多集中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集体主义,对于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多数学者从否定方面来研究,认为集体主义是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主义相对立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价值观念,而宗法集体主义则是中国封建制度条件下的产物,是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因此应当加以批判或者完全否定。
笔者认为,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社会经历了两千多年仍然屹立不倒,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依靠个人自觉、情感纽带和整体主义特征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来维系。这些价值观念在今天的集体主义价值建设过程中,仍有其积极作用。我们不应该将其视之为社会发展的包袱,而是应当将这些有益因素补充到社会主义集体建设上面来,而不是简单加以否定或者抛弃。
宗法集体主义内涵及历史特征
当前对于中国传统中处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国家这种价值取向称之为宗法集体主义,得到了学界普遍的认同。如李章龙认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家长、族长和贵族世袭统治和世袭特权行为,而形成了由政权、神权、专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而作为这些制度在思想文化和价值观领域的表现就是一种以维护国家、民族和贵族为中心的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而个人利益则要绝对地服从宗族的利益,故称宗法集体主义。”①这一概念主要是从中国传统中家国同构的政治角度入手,认为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是建立在家国同构的宗法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为宗法制度服务。在这一概念中,我们看到了宗法集体主义仅仅是中国传统政治的附属品,消极服务于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而缺乏自身的能动性或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要弄清宗法集体主义的概念,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集体主义。所谓集体,是一种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中,有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及维护集体所需要的道德准则或行为制度。因此集体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怎样看待集体或者怎样调节集体与个人之间关系的价值主张。由此可以看出集体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主张或者价值取向具有多样性和时代性,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特征。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宗法社会,而家国同构则是宗法社会的显著特征。所谓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上的共同性,均以血亲—宗法关系来统领。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社会结构,理由在于受地理环境的限制,中国传统是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以血缘和地域关系为纽带,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国家纳入到一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当中。在这种共同体中,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个人与家庭、社会乃至国家,便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而通过道德原则和社会制度来维护家国为一的社会结构。所谓的宗法集体主义也正是建立在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基础上产生的价值观念,其最直接作用也正是维护宗法社会的稳定。
在宗法集体主义观念中,个人是家庭、社会及国家存在的基础,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影响到集体的稳定;家庭、社会及国家的稳定则要靠一系列的道德原则和宗法制度来维系,并且主要是依赖于道德原则;家庭、社会及国家地位始终高于个人,整体利益始终大于个人利益。具体表现为:
第一,在维护基础稳定的基础上,以个体的修身为基础。中国传统社会重视个体修养,重视个体内在德性的培养。因为个体是集体存在的基础,个体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集体存在的稳定性。中国传统重视在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上对外扩充。如孔子讲“仁”不仅仅是内在的道德情感,更通过内在的仁而实现“仁者爱人”这样的道德境界,在这种境界中“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②。而这种扩充最高的最高目标则是《大学》中所讲的“止于至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③在个体修养中将个体之善向外不断外扩充,实现通过修身而达到平天下的最终目的。
第二,在维系集体存在上,把道德作为维系集体存在的基础,把感情作为维系集体存在的纽带。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德治社会,因为在儒家看来,德治的优越性在于通过约束人的内心从而约束人的行为,所以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此外儒家还通过外在的礼来约束人的行为,而礼虽然是外在的规范,但是强调的不仅是礼的遵守,更是礼的内在化,即在礼之中包含着真实的感情和高度的自觉性。所以孟懿子问孔子什么是孝,孔子说“无违”。之后又补充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⑤
第三,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上,强调个人与国家的不可分性。如孟子讲:“人恒有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⑥而荀子则强调人类的群体性,他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而彼不能群’”⑦,同样强调了人与社会的不可分性。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对于提高个人修养水平、推动社会发展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关系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是与封建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当然,这种集体主义是建立在宗法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并且是为传统宗法政治所服务,因此不可避开会导致过于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人权利,同时容易导致集权主义。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中的积极合理因素,并对此大加批判和全盘抛弃。
宗法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异同分析
当前学者对于宗法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相互关系的认识,普遍认为宗法集体主义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观,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则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取向,因此二者是格格不入的。如陈桐生认为由于宗法集体主义过于强调血缘关系,论文导读:在于法律相冲突时,会导致徇情枉法的不良后果。因此他认为:“古代宗法集体主义带有落后的原始社会色彩,它与文明法制社会是格格不入的。”⑧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关系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上一页12
在于法律相冲突时,会导致徇情枉法的不良后果。因此他认为:“古代宗法集体主义带有落后的原始社会色彩,它与文明法制社会是格格不入的。”⑧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关系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
【摘要】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与当代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宗法集体主义虽然具有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人权利以及容易导致集权主义等消极因素,但其强调整体主义,注重个体道德修养及道德调节功能,这对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建设,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宗法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关系 作用
当前,我们对于集体主义的讨论多集中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集体主义,对于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多数学者从否定方面来研究,认为集体主义是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主义相对立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所特有的价值观念,而宗法集体主义则是中国封建制度条件下的产物,是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因此应当加以批判或者完全否定。
笔者认为,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社会经历了两千多年仍然屹立不倒,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依靠个人自觉、情感纽带和整体主义特征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来维系。这些价值观念在今天的集体主义价值建设过程中,仍有其积极作用。我们不应该将其视之为社会发展的包袱,而是应当将这些有益因素补充到社会主义集体建设上面来,而不是简单加以否定或者抛弃。
宗法集体主义内涵及历史特征
当前对于中国传统中处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国家这种价值取向称之为宗法集体主义,得到了学界普遍的认同。如李章龙认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维护家长、族长和贵族世袭统治和世袭特权行为,而形成了由政权、神权、专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而作为这些制度在思想文化和价值观领域的表现就是一种以维护国家、民族和贵族为中心的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而个人利益则要绝对地服从宗族的利益,故称宗法集体主义。”①这一概念主要是从中国传统中家国同构的政治角度入手,认为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是建立在家国同构的宗法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为宗法制度服务。在这一概念中,我们看到了宗法集体主义仅仅是中国传统政治的附属品,消极服务于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而缺乏自身的能动性或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要弄清宗法集体主义的概念,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集体主义。所谓集体,是一种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中,有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及维护集体所需要的道德准则或行为制度。因此集体主义实际上是一种怎样看待集体或者怎样调节集体与个人之间关系的价值主张。由此可以看出集体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主张或者价值取向具有多样性和时代性,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历史特征。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宗法社会,而家国同构则是宗法社会的显著特征。所谓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上的共同性,均以血亲—宗法关系来统领。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社会结构,理由在于受地理环境的限制,中国传统是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导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以血缘和地域关系为纽带,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及个人与国家纳入到一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当中。在这种共同体中,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基础,而个人与家庭、社会乃至国家,便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而通过道德原则和社会制度来维护家国为一的社会结构。所谓的宗法集体主义也正是建立在中国传统宗法社会基础上产生的价值观念,其最直接作用也正是维护宗法社会的稳定。
在宗法集体主义观念中,个人是家庭、社会及国家存在的基础,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影响到集体的稳定;家庭、社会及国家的稳定则要靠一系列的道德原则和宗法制度来维系,并且主要是依赖于道德原则;家庭、社会及国家地位始终高于个人,整体利益始终大于个人利益。具体表现为:
第一,在维护基础稳定的基础上,以个体的修身为基础。中国传统社会重视个体修养,重视个体内在德性的培养。因为个体是集体存在的基础,个体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决定了集体存在的稳定性。中国传统重视在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上对外扩充。如孔子讲“仁”不仅仅是内在的道德情感,更通过内在的仁而实现“仁者爱人”这样的道德境界,在这种境界中“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②。而这种扩充最高的最高目标则是《大学》中所讲的“止于至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③在个体修养中将个体之善向外不断外扩充,实现通过修身而达到平天下的最终目的。
第二,在维系集体存在上,把道德作为维系集体存在的基础,把感情作为维系集体存在的纽带。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德治社会,因为在儒家看来,德治的优越性在于通过约束人的内心从而约束人的行为,所以孔子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此外儒家还通过外在的礼来约束人的行为,而礼虽然是外在的规范,但是强调的不仅是礼的遵守,更是礼的内在化,即在礼之中包含着真实的感情和高度的自觉性。所以孟懿子问孔子什么是孝,孔子说“无违”。之后又补充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⑤
第三,在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上,强调个人与国家的不可分性。如孟子讲:“人恒有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⑥而荀子则强调人类的群体性,他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而彼不能群’”⑦,同样强调了人与社会的不可分性。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宗法集体主义,对于提高个人修养水平、推动社会发展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关系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增强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是与封建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当然,这种集体主义是建立在宗法制度的基础之上的,并且是为传统宗法政治所服务,因此不可避开会导致过于强调个人义务而忽视个人权利,同时容易导致集权主义。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中的积极合理因素,并对此大加批判和全盘抛弃。
宗法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异同分析
当前学者对于宗法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相互关系的认识,普遍认为宗法集体主义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观,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则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价值取向,因此二者是格格不入的。如陈桐生认为由于宗法集体主义过于强调血缘关系,论文导读:在于法律相冲突时,会导致徇情枉法的不良后果。因此他认为:“古代宗法集体主义带有落后的原始社会色彩,它与文明法制社会是格格不入的。”⑧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关系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上一页12
在于法律相冲突时,会导致徇情枉法的不良后果。因此他认为:“古代宗法集体主义带有落后的原始社会色彩,它与文明法制社会是格格不入的。”⑧宗法集体主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关系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