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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底线:公民社会理性精神与道德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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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道德焦虑与困顿充斥着我们这个时代与我们生活的世界,人们所珍视的某些崇高的道德价值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威胁,底线成为走出现代社会道德困境的一种路径。作为最低限度的,底线是一种强调基本义务的普遍主义的义务论道德体系,是一种现代性的道德观。从现实、历史与哲学三个向度看,底线符合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底线的公共性与层次性决定了它是公民社会道德建构应该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底线;公民社会;理性精神;道德建构
1003-0751(2014)02-0099-05
目前我们正处在一个道德焦虑的时代,人们所珍视的某些崇高的道德价值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威胁。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在功利主义价值观的驱使下,人们的道德水准不断溃败:法官嫖娼、地沟油泛滥、毒食品蔓延、医生贩卖婴儿等诸如此类击穿道德底线的行为让人们感到忧虑、恐慌、惴惴不安。怎样才能使当下中国千疮百孔的道德图景走出道德危机呢?在此背景下,底线已然成为“社会结构中的公众论题”①,这一论题远远超越了人们有限日常生活范围内的个人困扰,并将一个更为宏观的社会和历史生活结构理由推向前台。如果道德圣人已不再是所有人的理想追求与身体力行的践行法则,如果社会的道德目前状况已然从一种“道德高蹈”下降为一种全民道德失范,那么,“学的想象力”②该如何重建公民社会的道德信念?学作为一门哲学,其理性精神恰好提供了一种哲学的审视和人性的拷问能力,并赋予我们一种视觉转换的功能,即从自我视角切换到他者视角,从社会事件的事实性考察切换到社会道德的应然考量,从简单的、流俗的道德谴责切换到复杂的、深刻的制度考察、人性追问与反省。

一、底线:作为最低限度的道德

底线是从20世纪90年始在中国形成、发展、流传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学理论。其产生是对市场经济与社会转型带来的各种道德现象的回应。1994年,何怀宏教授发表《一种普遍主义的底线学》一文,首次提出底线概念。罗秉祥教授的《自由社会的道德底线》、经济学家茅于轼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等著作的出版,标志着底线的研究开始走向成熟。
从概念分析来说,“底线”意味着“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底线就是一种道德的底线,越过道德底线就违背了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必定会颠覆社会主流价值,直接冲击社会公信力,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与法律的惩罚。底线是基本的道德义务和行为规范,是最后的、不可再退却的临界点,在道德要求的次序上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只有守住道德底线,才可能向更高层次的道德境界发展。在这个作用上,底线是一种学的最小主义,它有两个基本属性:一种普遍主义的义务论、强调基本义务。③
第一,底线是一种普遍主义的义务论。底线的普遍主义体现在空间与时间两个向度。底线的普遍主义在空间向度上表现为超越性。区别于传统社会中道德是对位高权重者的约束,底线作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普遍地适用于所有人,超越身份与权力,强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允许有任何例外,不允许有任底线:公民社会的理性精神与道德建构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何专制者和逃票者的存在,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近来诸多位高权重的官员纷纷落马,在某种作用上凸显了底线的公平维度。对此,一个更为通俗的解释是:你愿意别人怎样对待你,你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你不想被偷、被抢、被杀、被骗、被强制,那么你也不能对别人做这些事。底线的普遍主义在时间向度上体现为传承性。具体体现在坚持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基本道德价值方面的连续性。尽管不同时期的支配性道德体系与道德语汇有殊异,但最核心的内容却大致相同,如不伤害他者、诚信、正义等。“现代社会的道德接近于是一个最小的同心圆,这一‘道德底线’也可以说是社会的基准线,水平线。普遍主义的道德行之有效是需要建立在人们的共识基础之上的,现代平等多元化的社会则使人们趋向于形成一个最小的共识圈。”④正是基于上述两个向度,底线的规范是可以普遍化的,它彰显了底线的广度。
第二,底线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义务。底线不再把人们对“好的生活”与“至善理想”的价值追求纳入道德原则的范畴之内,转而要求人们履行一种最基本的道德义务。如,可以要求不做圣人,但应该认同道义,做到不伤害他者,因为任何崇高的价值和精神追求都是从履行最基本的义务开始的。一种基本的道德秩序是个人生活和道德生活的基本平台,失去了这一基本平台,其他一切高处的东西都将无法维持。这并不意味着底线中就没有“崇高”,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履行基本义务就体现出一种最值得赞美的崇高。前总理朱镕基在国家会计学院题词时,只写了四个字“不做假账”作为其校训,不做假账似乎不是很高的道德要求,却是在当代社会中很难达到的道德底线。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基本职责,但在病人生命垂危之际愿意冒着风险抢救病人就是一种崇高。因此,坚守道德底线并非易事,它需要得到人生理想的精神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道德底线所需要的深度。
底线的上述两方面特征是密切相关的:“底线”的普遍性意味着我们拥有共同的基本生活平台和道德生活基础;而“普遍”一定是内容最小范围的普遍,只涉及某些基本义务的普遍约束。底线的底线不宜提高,内容不宜扩大,如果将其内容扩大到个人价值与生活方式,或者把某些非普遍性的道德要求扩大为所有人的道德要求,就有强制或霸道之嫌,其本身就不符合道德要求。
底线作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是一种现代性的观,它与传统的儒家、基督教等在道德结构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将道德准则集中指向具有社会作用、影响到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与制度,不再关心人们对至善性、完满性、心灵崇高境界的追求,转而将这些交给个人可以自由选择的人生哲学和宗教信仰。一方面,这是一种道德的划界,将基本的准则纳入道德原则范畴,将涉及个人理想追求的事项纳入个人信念或宗教信仰;另一方面,它确定了人们可以自由活动的非道德领域与必须遵循规则的道德领域。在论文导读:性在于,人很容易在现实的诱惑面前走向道德堕落的深渊。也正是因为人的有限性,才使道德的善恶成为一种必要。为了制止恶的发生与蔓延,必须设立界碑、警示和限制。因此,承认人的有限性,一方面,是基于对人性本身的正确认识、全面认识;另一方面,也为人性化的道德设计提供了可能。底线不仅保留了人性的尊严,同时也为人的自由活原文出自:中报教育网论文中心 www.zbjy.cn
这个作用上,底线是社会性的而非个体性的,是现代性的而非传统的。面对传统的道德,我们需要把适合作为现代社会的内容与不适合作为现代社会的内容区分开来。

二、底线:作为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

按照何怀宏教授的观点,道德是一种“公共资源”⑤,如果没有道德、没有对道德规则的尊重,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就无法正常维持,一切社会活动就难以顺利开展。既然道德是一种公共资源,那么每个人都有义务去守护好、保护好这份公共资源,如果每个人都只使用而不去补充它,让它持续亏空,终究会有道德“破产”的那一天。因此,遵守道德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的良知、义务。
理由在于,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遵守什么样的道德,应该建设何种类型的道德公共资源。在此特别强调现代社会,旨在表明现代社会、平等、自由的社会结构和特征,以区别于传统社会。换言之,现代社会道德规范的建立需要通过的方式来实现,道德规范的适用范围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存在法外开恩,道德规范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免受不正当的侵犯。建立于对传统社会“祛魅”基础上的现代社会,其基本意蕴就是理性。马克斯·韦伯对于现代社会有一段精彩的阐述:“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智化,是对世界祛除巫魅的时代,是一切终极崇高的价值从公众生活中退隐,或者遁入神秘生活的超越领域,或者流于直接人际关系的底线:公民社会的理性精神与道德建构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博爱。”⑥在“脱域”之后的理性化现代社会中,理性内在的分析与反思本性必定驱使理性不仅规范个体和群体的行为与活动,而且直接指向社会的总体和历史目标。⑦换言之,现性对宗教神性的超越为俗世社会建立新的道德规范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道德公共资源的建设必须符合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平等、自由,违背了这一根本原则就会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就会落入传统社会的窠臼之中。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现代社会是一个公民社会。在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世界、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的进程中,传统社会的同质性与整体性逐步解体,多元化与异质性成为现代社会的特征。在这种社会语境下,个体承担的不仅是对熟人的责任,还包括对陌生人的责任,契约精神成为公民社会主导交往主体的重要理念。在此作用上说,每个人都是社会公民,都应自觉承担起对社会、对他者的公共责任。公民社会中人们所遵守的道德,可以称之为公民道德。道德作为公共资源强调的是公共性,公民道德强调的也是公共性,二者实际上是合二为一的。因此,从现代社会的上述两方面特征来看,道德公共资源的建设既需要契合理性精神,又需要符合公民道德,总之是要符合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
底线作为一种设想正好契合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这可以从现实、哲学、历史三个向度进行分析。
第一,现实地看,底线充分考虑了人性的可行性,它是每个公民在个人道德能力范围内都可以实现的。底线不要求十全十美的至善道德和崇高追求,它只要求每个人履行作为社会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如“不随地吐痰”、“尊重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底线在范围上针对全体公民,面向所有人,而不是少数道德精英;在内容上针对最低限度的,而不是追求“成圣成贤”的高尚人格。对底线的呼唤,是对我国社会复杂的道德图景深刻认识的结果,是对传统“不为圣贤,即为禽兽”单选思维的摒弃,也是对我国社会“道德结构”缺陷的完善与超越,更是对当代社会道德理由与困境反思的价值诉求。“底线理由的提出不仅仅只是将传统的高高在上、普通人难以履行因而往往是空设虚架的高尚道德换成面向全体公众、人人当为的基本,它实际上是要与整个社会的现代转型紧密联系一起的。”⑧可见,底线是一种理性的现实设计。
第二,哲学地看,底线承认了人的有限性,没有夸大人的向善力量。人的有限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古典形态的形而上学从抽象层面将人的“无限性”作为真正的“存在”,这种解释范式夸大了人的能力,美化了人的本性,甚至“以人为神”,造成了社会乌托邦的事实。因此,被世人认为是应当被唾弃的低俗的理论。近现当代哲学克服传统哲学抽象的“无限性”,转向了植根于现实生活中个体的“有限性”。在现代哲学视域下,有限性作为个体的客观存在是主体自我实现的重要范式。“人的有限性是现实的有限性,是受现实的历史和社会规导的有限性。”⑨人的有限性在于,人很容易在现实的诱惑面前走向道德堕落的深渊。也正是因为人的有限性,才使道德的善恶成为一种必要。为了制止恶的发生与蔓延,必须设立界碑、警示和限制。因此,承认人的有限性,一方面,是基于对人性本身的正确认识、全面认识;另一方面,也为人性化的道德设计提供了可能。底线不仅保留了人性的尊严,同时也为人的自由活动范围争取了必要的余地。在这个作用上,底线的目的不在于趋善而在于避恶。这要求我们对现代人的道德信心要建立在恰如其分的基础上,这种基础乍看起来或许比较“低弱”,但实际上比任何“高蹈”的道德更为坚固和持久。
第三,历史地看,底线带有现代社会公私领域划分的鲜明特点,是对过去基本道德的重申,也是对我国道德建设的反思。当前,社会转型与严重的道德失范并存、公民权利意识的普遍高涨与不断自觉目前状况,为人们深思道德底线提供了依据。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加强道德建设投入多、力度大,且从政治的高度提出精神文明建设以防止道德滑坡,但是道德建设并没有取得如经济建设那样举世瞩目的成就,甚至每况愈下。“范跑跑”跑出了人性的自私,更跑掉了人性的良知;小悦悦用她幼小的生命诠释了当下存在的道德冷漠;象征正义与权威的法官集体嫖娼,挑战了法律的威信。诸如此类现象的发生促使我们开始反思数十年来我国道德建设的成效,深思现代社会的道德方向,底线正是这种深思的结果。过去30多年的道德变迁,是从一种“动员式道德”走向一种“复员式道德”,从一种强调斗争的、政治化、军事化、紧张的、运动的、一元的、高蹈的道德走向一种强调和解的、平民化的、市民化的、放松的、日常的、多元的、论文导读:原文出自:中报教育网论文中心 www.zbjy.cn
底线的道德形态。⑩经过30多年的时代变迁,道德规范开始步入正常化、多元化,开始划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开始承认个人的权利与自由、道义与责任。传统的道德高蹈模式日渐式微,而底线则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必要要求。

三、底线:作为公民社会的道德建构

底线到底如何建构,这涉及到底线的具体内容、范围,也就是说,要确立或建构最低限度的道德原则。公民社会是现代社会的根本特点,普遍交往是现代社会中的人际交往模式,它转变了传统的基于地缘、血缘等狭隘的范围局限,原子式个体成为普遍交往的主体。而底线的应用范围是公共领域,即涉及或影响到他人或社会的行为。在个人的行为上,它不要求“分外有功”的行为,主要是指必须履行的、与公民权利相称的公民义务。这样,底线和现代社会的公民道德就在内容和对象上产生了耦合,揭示出了公民道德在性质上就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
价值目标决定内在层次。“底线的价值目标就是个人行为的合规则性和社会的基本稳定,因此,底线可分为个人行为层次的底线和社会制度层面的底线。”B11具体言之,底线的层次性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层次是所有人底线:公民社会的理性精神与道德建构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基本的自然义务,人之为人的基本义务,如不杀人、不偷盗、不抢劫等;第二层次是与制度和法律相关的义务,如遵纪守法等;第三层次是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如医德、官德、师德等。这三个层次越是前者越是根本,后者一般是前者的引申和具体化。
底线的第一层次是自然义务。它是所有人在任何社会中都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受任何制度和个人信念的影响。不管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宗教信仰、坚持什么样的政治立场、持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念、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有一些基本的东西必须坚持、遵守。例如,杀人在任何社会中都是被禁止的,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因此自然义务是不容置疑的底线道德,是社会最基本的规范,对违背自然义务的惩罚自然也是最为严厉的,这也说明了底线自然义务的基本性、根本性和重要性。
底线的第二层次是与制度和法律相关的义务。它原则上要求社会制度是正义的、公正的,只有这样才能要求该制度约束下的公民去遵守该制度,履行该制度所确定的义务。B12当代社会的一个突出理由是个体道德秩序与社会道德秩序之间存在冲突,二者常常陷入“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的陷阱。要消解个体与群体间的悲剧色彩,必须建构基于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从而保障社会的有序性。“最有秩序的社会将会是这样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里,行为者所想所感已经不再重要——因为不论他们的思想和情感是什么,结果不会受影响。”B13从当代社会道德结构的作用看,“在道德生活中,首先要强调的是国家和社会保障公民的义务,其次才是公民履行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当代规范论,而且应用学和德性论,都应该在这一‘底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B14具体言之,社会制度必须创造出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使得每个人在这个环境下能够各安其分、各守其责、各得其所、各尽其能。也就是说,在要求公民守本分的同时,政府也必须守本分,必须正确限定自己的权力范围,保障每个阶层、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反之,如果缺失正义,政府失德越权,则往往不能保障公民权益。虽然一个不正义的制度可以勾销一个人的第二层次的道德义务,但是它仍然不能勾销一个人第一层次的自然义务。换句话说,一个人杀人不能以社会制度的公平缺失来寻求道德辩护。
底线的第三层次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只是特定范围内、特定行业的规范。从这个作用上说,职业先天性地携带着局限性。但是由于现代社会分工合作的广泛化、普遍化,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注定要从事某种职业,而每个职业必定具有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正常发挥作用的条件是共同的价值观念与道德规范,也就是“集体意识”(涂尔干语)。所谓集体意识是指“构成了社会成员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的、他们共同具有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B15。职业群体的“集体意识”与“集体权力”使职业不可能摆脱所有道德体系的基本条件。换言之,职业本身必定包含着道德元素。“人们由于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的时候,他们不仅维护着自身利益,而且还互相合作,共同避开来犯之敌,为的是享受彼此交往的乐趣,与其他人共同感受生活,归根结底就是一种道德生活。”B16职业内在的道德元素为职业人的行动反思、价值判断建立了一整套公共制度与社会精神,使每一个社会成员成为完整的“社会人”。尽管职业具有的群体性与局域性特征使其在一般情况下与舆论或公众意识无关,但是突破社会底线时,也必定造成社会情感的迸发。如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天职,所以当医务人员见死不救时就会激发社会公众对医疗领域执业人员的不满。2007年发生在北京的“一尸两命”悲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尽管当前医疗知情同意制度存在缺陷,肖某不签字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但这并不能为医生的“不作为”提供道德上的辩护。又如,当奶粉企业为了经济利益而添加远远超过标准的三聚氰胺时,民众对食品企业丧失了信心;当政府官员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贪污受贿时,民众对政府官员失去了信任。我们的社会陷入一种对道德越渴望越缺失的困境之中了。这种困境是民众情感宣泄的结果,是社会大众对职业道德底线失守的报复。“(一般情况下)在这种侵越行为面前,公众情感只会受到轻微的震动。只有当这种侵越行为非常严重,并可能会引起广泛社会反响时,这种情感才会被激发出来。”B17正是在这个作用上,涂尔干认为,要想祛除现代社会混乱和崩溃的因素,职业是首先可以仰仗和依靠的精神资源。
底线需要寻求一种共识:最小范围内的道德规范需要最大范围内的人们的同意和共识,最低限度的道德呼唤着最高精神的支持。在一个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底线的底线究竟划在哪里,持有不同价值观念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理解。为了准确地确立道德底线的范围,需要公民社会中所有相关人、所有群体进行平等地对话、交流和讨论,这是现代社会中、平等、自由的核心精神理念所论文导读:Domain}提供,助您写好论文.⑩何怀宏:《一种普遍主义的底线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77页。⑤何怀宏:《底线是公民道德的可行之路》,《绿叶》2009年第1期。⑥MaxWebber:EssaysinSociology,HansHeinrichGerthandCharlesWrightMisused,OxfordUniversityPress,1946,p.15

5.⑦赵庆杰:原文出自:中报教育网论文中心 www.zbjy.cn

要求的。我们虽然大致分析了底线的三个层次,但是这三个层次的具体内容仍然是悬而未决的。把具体的内容进行悬置,这不是哲学分析的无能与责任推卸,而是对精神内核的坚持与尊重。
道德是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核。在从传统走向现代的社会进程中,我们的世界正在遭遇现代性道德危机,它使现代性个体成了没有“精神家园”的流浪者或异乡人。从悲观消极作用上看,现代性个体遭遇的是一个利益喧嚣、精神低迷、道德模糊、躲避崇高的时代;从积极乐观的作用上看,现代性的道德个体生活在一个呼唤道德、渴望良知、标举正义、追求幸福的时代。B18探讨底线理由并非只是告诉人们当今社会道德危机的存在,更是以此作为切入点探讨社会道德危机的出路,寻找现代人的“精神家园”。在构筑合理社会秩序的背景下,底线因确立了社会制度的基本道德和个人行为的基本规范而成为解决道德理由共同的基础。其建构必须纳入到整个道德生活的理论框架之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协商、参与、建设和维系。底线的形成和培育,离不开社会完善的“文化生态”和较高的公民道德素质,更离不开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我们承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和价值追求,但首先必须满足一种道德底线,然后才能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严守道德底线需要得到人生理想的支持,而实现人生理想也要受到道德底线的约束。注释
①[美]C.赖斯·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陈强、张永强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6页。
②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米尔斯提出了社会学的想象力,本文尝试运用“学的想象力”这一概念。
③何怀宏:《底线的概念、含义与策略》,《道德与文明》2010年第1期。
④底线:公民社会的理性精神与道德建构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⑩何怀宏:《一种普遍主义的底线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77页。
⑤何怀宏:《底线是公民道德的可行之路》,《绿叶》2009年第1期。
⑥Max Webber: Essays in Sociology, Hans Heinrich Gerth and Charles Wright Misus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6, p.155.
⑦赵庆杰:《现代性社会的命运与道德困境》,《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4期。
⑧尹振球、何怀宏;《“底线”思想刍议》,《道德与文明》2010年第2期。
⑨牛小侠:《简述马克思的“有限性”思想及其作用》,《哲学研究》2012年第2期。
B11谭培文、肖祥:《从底线到终极关怀——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03页。
B12制度正义是一个很复杂的理由,由制度不正义导致的社会理由远比个人的不正义行为更为深远。对制度正义的深入探讨,参见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B13[英]齐格蒙特·鲍曼:《后现代学》,张成刚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45页。
B14陈泽环:《道德结构与学——当代实践哲学的深思》,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0页。
B15B16[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4

2、27页。

B17[法]埃米尔·涂尔干:《职业与公民道德》,渠东、付德根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页。
B18田海平:《何谓道德——从“异乡人”的视角看》,《道德与文明》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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