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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方苞“义法说”中所蕴藏时作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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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义法”说作为方苞古文理论的核心在桐城文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认为,“义法”说之所以在桐城文论中独树一帜,主要是其充分体现了方苞对时作文化精神的感悟与把握。本文就从写作文化的时空情绪、价值取向、思维方式等角度来阐释方苞“义法”说对时作文化的把握。
关键词:方苞;“义法”;说时代;写作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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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2-2139(2014)-29-0-02
桐城派是清代散文创作中影响最大的一个流派。它创于康、乾之际,盛于嘉、道年间;以后趋附者愈众,流弊也日深。桐城派的始祖是方苞,他的“义法说”是桐城派最早亮出的一面古文理论旗帜。方苞年轻时就以“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介韩欧之间”二语自勉,而后一生孜孜以求探寻写作古文之法。
方苞所说“义法”有广狭二义。广义的“义法”就是“义以为经而法纬之”。这是一切“成体之文”和历代“深于文者”都不能违背的基本规律。它既适用于古文也适用于时文;既适用于记事也适用于议论。狭义的“义法”是专指古文艺术的一般规律,甚至是指古文中碑传表书等某种文体的特殊规律。方苞说,“诸体之文,各有义法”,“义法”的含义,即为后者。
方苞的“义法”说,作为一套对写作规范的总结与强调的写作理论,充分体现了当时写作背景中的写作文化,它从写作行为规则、文章模式和写作技巧的审美规范是等方面阐释了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写作文化。
清初大兴“文字狱”,实行严酷的思想统治,这种戒备森严的文化政策,对当时的文人不啻于壁垒城堡。方苞“义法”说的提出,作为一套与时文相对抗的古文创作理论,为肃清古文创作的源流,对陈旧的、毫无生机的创作观念进行和批判,倡导一种新的写作精神和理念,不仅体现着对自身处境和存活环境的对抗与抗争,更显示着主体在把这种意识体现在了一种豁达之境存活措施和理想态度上。
方苞“义法”说作为一套古文创作原理,他曾对“义”和“法”如此解释:“‘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方苞对“言有序”的规范,以及展开的对古文创作的详略、前后、虚实、取舍、断续、措注变化的体会与揣摩,由此而建立的“法”,正是体现着对时空秩序的自觉追求。
作为程朱理学的忠实信徒,方苞虽尊崇程朱理学,但他对理学的尊崇已不同于宋、明空谈心性的理学,呈现出一种“求实”的倾向,这种求实的价值取向正是其对当时作文化的把握。在《送官庶常觐省序》一文中,方苞说:“古人之教且学也,内以事其身心,而外以备天下国家之用,二者皆人道之实也。自记诵词章之学兴,而二者为之虚矣。自科举之学兴,而记诵词章亦益陋矣。”方苞批判的是导致学风空疏的“记诵词章”和“科举之学”。方苞认为,治学的根本应该是经世,经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曰修身(“内以事其身心”);二曰治国(“外以备天下国家之用”),这两个方面历来被人们认为是应该遵循的实学。所以,方苞极力倡导“义法”,并且强调文章写作首先要“言有物”,就是反对空洞无物的学风和文风,并且他把“若古文则本经术而依事物之理,非中有所得不可以为伪。”作为自己文论思想的核心。
虽然,方苞特别尊崇程朱理学,但与此同时,他对兼长相济的学术思潮也是身体力行的。方苞的“义法”说并不是专学某朝某家,它不同于明代前后七子那样主张“文必秦汉”,局限于学某个朝代的古文,而是主张“溯流穷源,尽诸家之精蕴”,“兼收众美,各名一家”。方苞在《古文约选序列》中曾指出:“盖古文所从来远矣,六经、语、孟,其根源也。得其枝流而义法最精者,莫如左传、史记。然各自成书,具有首尾,不可以分剟。其次公羊、谷梁传、国语、国策,虽有篇法可求,而皆通纪数百年之言与事,学者必览其全,而后可取精焉。惟两汉书、疏及唐宋八家之文,篇各一事,可择其尤,而所取必至约,然后义法之精可见。”在古文创作的尊崇上,方苞要求“兼长众美”,他虽视《六经》、《语》、《孟》是文章写作的根本源头,但又不拘泥于此,而是博采众长,对《六经》、《语》、《孟》以后的的文章,比如秦汉散文、唐宋八大家散文的微言精义都会用心学习。由此可见,方苞所追求的是“既得门径,必纵横百家,而后能成一家之言”(7)的一种创作境界。
“义法”说本身也是中国古代文论集大成的体现。他对“义”的阐发不仅仅只是传统的“文以载道”观念的发展,而是在其内贯注具体生动的内容,使之趋于具体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对“法”的重视更是对中国历代文论中各种为文之法、写作技巧的总结与完善。“义”和“法”均不偏废,一方面要求人们写文章要“言有物”,另一方面,还要“言有序”,要有合适的策略,进行文章内容的剪裁、结构的措置、语言的表述等,同时又包含宋儒“义理”的内容。“义法”说可以说是对“古文”创作经验的理论概况,方苞追求文章的清丽雅洁,很明显,这是他承接了秦汉派对八股文内容的批判,但对于唐宋派所倡导的灵活自由的篇法结构也是特别看重的,把二者精华并取,最后一跃而成为古文创作的经典之论。异于保守、专一、封闭的价值取向,方苞这种兼取百家、不主一家的学术主张,实际传递是他那种开放、自由、兼容并蓄的价值追求。而方苞这种不主一家,兼容并蓄的学术理想追求,充分体现了他宽广的胸襟,其所蕴藏的审美理想正是在主体博大的心灵世界中寻到了栖息地,从而折射出一种浩渺博大的空间意识,表达出一种宽广、开放的时空情绪。
方苞推崇的“义法”之论,无疑扩展了“古文”的外延,并以时文为古文,引导散文创作的“清真雅正”的规范。并且提出了古文写作的具体策略,他强调说,“记事之文,惟左传、史记各有义法,一篇之中,脉相灌输,而不可赠损。然其前后相应,或隐或显,或偏或全,变化随宜,不主一道。”以“义法”为核心的古文理论一再说明古文写作“诸体之文,各有义法”,“先后详略,各有义法,所以能尽而不芜也”,“变化无方,各有义法,此史之所以洁也”等。由此观之,“义法说”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套循规蹈矩、奉行的创作理论,而是处处透露着灵活多变的活法的古文创作论。方苞虽及推崇“易、诗、书、春秋及四书,一字不可增减,文之极则也”,但更强调“序事之文,义法备于左、史”。论文导读:
在对待《左传》、《史记》“义法”的态度,他要作家发挥各自的创作个性,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用活了“义法”,而不是照搬照套,盲目崇拜。由此,他如此感慨道:“退之变左、史之格调,而阴用其义法;永叔摹史记之格调,而曲得其风神;介甫变退之之壁垒,而阴用其步伐。”毋庸讳言,他在这里是要“变”,要通过“阴用”来“曲得”,他认为,“变”是为求“通”,“通”以畅达,写作时思维就会没有障碍,这就为写作者发挥个性化写作拓展了空间,开阔了构思的境界,从而人们的写作态势也由拘泥封闭走向自由开放。
总之, “义法”说不仅提出了“言有物”和“言有序”的理由,最主要的贡献就是方苞治学的一种精神标引,诗歌合为时而作,文章合为事而作,不管是哪一种写作流派,都要符合当下时代的写作文化和写作背景。所以,“义法说”会成为桐城文派的理论基石,会有了桐城后人其他学术理论主张的延续,因为它所体现出的兼长相济的学术取向、求实创新的价值取向、竭力求变的思维模式,都和清朝初期的学术氛围是相辅相成的。还有一点,就是在这种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的背后,充分体现了文人们对旷达高远的时空美的自觉追求,并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追随者,穿越历史的硝烟,让“义法”的基石亘古不衰,始终散发着耀人的光芒!